3月20日,美國國務院發表2022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報告繼續關注法輪功在中國受到的迫害,並提及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最新證據。
國務院的這份報告關於中國的篇幅長達87頁,報告指出,在中共專制統治下,透過國安部、公安部和人民武警控制人民。列出25項重大侵犯人權作為,其中包括:出於政治動機的殺人、強迫失蹤、酷刑、任意拘捕、拒絕公開公平的審判以及嚴重限制人民言論、和平集會、結社和宗教信仰自由等。
報告再次關注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迫害的事實。報告說,包括當局使用行政拘留手段來恐嚇政治與宗教維權人士並阻止公開示威,尤其是將法輪功學員拘押在「法制教育」中心。
美國正在跟蹤關注有關中共摘取器官的指稱
報告說,一些活動人士和組織指責(中共)政府活摘良心犯的器官,包括法輪功修煉者和新疆被拘留的穆斯林等宗教和精神信徒的器官。
負責民主、人權兼勞工事務的代理助理國務卿艾琳·巴克萊(Erin Barclay)在發布會上被問到國務院將採取什麼行動來制止這種行為時說,美國正在跟蹤這個問題。
她說:「摘取器官一直是人權報告的一部分。報告裡面已經提到了這個問題。我們將繼續把它作為一個範圍廣泛的人權和人口販運問題來加以關注。」
活摘器官於2006年左右首次由大紀元曝光,近年來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歐洲議會以及美國數十個州和城市已發布決議,譴責活摘器官的行為,國會議員最近都提出了旨在追究肇事者責任的法案
死亡的預約
雅各布·拉維(Jacob Lavee)是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醫學院希巴醫學中心的心臟移植科主任,在2005年,當時一個等待心臟移植的病人告訴他,他不想再等了,他的保險公司告訴他說,三週後的某一天、某一時間,在中國的一家醫院裡,一顆心臟會被移植到他的體內。
這讓拉維醫生感到震驚,「我說,誰能在一個確切的日期向你保證可以移植一顆心臟?」 因為心臟離開供體後只能存活幾小時,能事先安排好哪天做手術,只有按需殺人才能做到,顯然心臟來源存在問題。
這是一位移植經驗豐富的以色列醫生拉維所提出的重要疑問,為什麼可以預訂他人的死亡日期呢?
經過調查後,拉維醫生發現中國有大量來源不明的器官供應。最終他從加拿大律師麥塔斯和加拿大前亞太地區國務祕書喬高合著的《血腥的活摘》一書中了解到,這些器官來自法輪功學員。了解了真相後,拉維醫生開始推動修改以色列的器官移植法。
未確認腦死亡前就摘取器官
報告提及,2022年4月4日,《美國移植雜誌》發表了一篇經同行評議的研究論文,指出中國(中共)違反了「死亡捐贈者規則」,即在摘取任何器官之前,必須正式宣布器官捐贈者已經死亡。
作者分析了以中文發表的2,838篇移植相關論文,發現在71篇論文出現了這種情況,可以嚴格確定捐獻者因器官被活摘而死,這些都發生在醫生做出合法的腦死亡判斷之前。
這篇論文是由拉維醫生和共產主義受難者紀念基金會研究員羅伯森(Matthew P. Robertson)共同撰寫的論文。
從醫學上講,國際倫理規則要求捐贈者在器官移植前有已經腦死亡的合法聲明,這意味著捐贈者已經失去了自主呼吸的能力,可以肯定捐贈者生前已經接受過插管試驗等基本救助流程。
因為在無自主呼吸時,醫院會幫助病患依靠呼吸機維持通氣。在確診腦死亡之前,病患一定是用呼吸機通過人工氣道(氣管插管)維持呼吸。
如果插管病人在關閉呼吸機之後,仍沒有開始自主呼吸,醫院就會宣布腦死亡,這是確定腦死亡的基本環節。
但如果反過來,捐贈者是在宣布為腦死亡後、醫生才給插管,就可以證明,在摘取手術前,供體是活體,因為他/她不需要藉助插管吸氧。
「換句話說,如果在摘取心臟時,囚犯是活著的,外科醫生就是劊子手。」論文作者說。
他們發現,在1980年至2015年間,有71篇器官移植中文論文中對摘取器官步驟的描述,都出現了先診斷腦死亡,然後再進行氣管插管的現象。
這71篇論文分布在35年的時間段裡,分別來自15個省份、33個城市和56家醫院(包括12家軍隊醫院),涉及348名外科醫生、護士、麻醉師和其他醫務工作者或研究人員。
根據一個獨立法庭的調查結果,活摘器官的主要受害者是法輪功學員。
自1999年以來,法輪功一直是當局殘酷鎮壓的目標,法輪功學員遭受強迫失蹤、任意拘留、奴役勞動等酷刑。數百萬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因此成為中共活摘器官的受害者。
(全球退黨服務中心/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