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 年 4 月中共提出「四項原則」之後,5 月,司馬璐先生給鄧小平寫了一封信。他在信中說:「改革開放的四項原則應該是:「言論自由,組黨自由,全國大選,實行法制。」鄧沒有回信。
1994 年 5 月,將近中共六四屠城5周年之際,司馬璐先生又在美國《世界日報》給江澤民寫了一封公開信,呼籲江帶領中國放棄一黨專政,實現民主憲政。
因為司馬璐在青年時代曾與江澤民的養父江上青有過一段交往,故稱江為「澤民賢世侄」。
信一開頭,司馬璐自我介紹說,「我是前中共黨員,現在是獨立的中共黨史研究工作者。我也是令尊江上青先生的故友,他是我的馬克思主義思想的啟蒙者之一。我本來不便於和你高攀。我今年七十五歲了。已絕無政治興趣,更無個人野心。但有感於國難當頭,大廈將傾,全國同胞人人自危,我想及令尊江上青先生的話,革命的目的是為了『中國人民的自由解放』。今天中國人民自由乎?解放乎?」
接著,司馬璐回憶了當年與江上青的交往經過,然後開門見山的說:
「我現在給賢世侄寫這封信的目的,是因為 1989 年北京六四屠城,天怒人怨,舉世震驚、迄今五周年,余痛猶深。中國的經濟改革雖有進展,但經濟改革無政治改革作基礎,永難穩定。我再引用令尊江上青先生的話,革命的目的是為了『中國人民的自由解放』。想當年天安門學生不正是為了這個目標嗎?今天,作為黨和國家的領導人,我建議你考慮做以下幾件事:
第一、現代進步國家無不尊重人權,保障人權,容忍政治的反對派。一個政權的文明與野蠻,首先見之於人權記錄。我希望中共當局立刻釋放全國政治犯,開放新聞自由,開放結社自由。
第二、中共政權、中華民國、香港問題皆中國歷史特殊背景的產物。必須互相尊重為政治實體,尤其民意基礎的代表性。大陸台灣之間,應通過文化經濟交流,和平民主競賽,在國際社會充分合作。在人民均富的前提下,『誰不吃掉誰』之說始能令人信服,為中國和平統一創造條件。
第三、目前中國大陸經濟發展,殊為混沌,改革、整頓、調控,朝令夕改,何所適從?民間盛傳,賢世侄曾說過『要那些個體戶傾家蕩產』,是否屬實,賢世侄應予澄清。中共當局應明確立法保陣人民財產,保護個體戶與私人企業。法律不健全或有法不依,為貪污腐敗大開方便之門,則大陸經濟發展前途危矣,人民苦矣!
第四、中國應民主,應統一,人民要安居樂業,凡此皆應依憲法行之。中國的當務之急是聯合全國各黨派(包括大陸、台灣、香港),召開和平民主政治協商會議,制定中國民主新憲法,放棄一黨專政,放棄社會主義,放棄公有制。在這個新憲法的基礎上,舉行全國〔包括大陸、台灣、香港)大選,實現中國的和平統一。」
信最後,司馬璐坦誠相勸道:「賢世侄今天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主席和中國共產黨總書記,你有條件有可能實現令尊上青先生的願望,你應該為鄧小平的身後中國早做準備。如果你不介意我再說一句言重的話,目前在國內外。『共產黨』這塊招牌已經實在太臭,『中國共產黨』不如改名,只要人民得救,國家得救,亡黨何妨?賢世侄,你的政治前途,你的歷史地位,你的個人榮辱,將在你自己的掌握之中。愚世叔心所謂危,為愛護賢世侄計,不得不坦誠相勸。我的這封信基於私情又基於大義。
語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前蘇共領袖戈爾巴契夫,雖然今天在野,但他的歷史貢獻,則普受世人的肯定與尊敬。賢世侄把握時機自救救人,猶未晚也。幸賢世侄三思之。」
江澤民也沒回復司馬璐的這封公開信。
其實,寫這類公開信的不止司馬璐一個。多年來給鄧小平、江澤民直至習近平等中共黨魁寫公開信,呼籲或規勸他們利用手中的最高權力,解體中共,帶動中國走向民主憲政的可謂不乏其人,但不是石沉大海,就是因此遭到迫害。事實證明,中共就是民主憲政的死敵,等待它的只能的歷史的無情審判!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