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1月01日訊】香港親共分子胡愛民在2020年12月屢次破壞法輪功真相點,香港法院10月31日裁定其5項刑事罪名成立。
香港裁判官李志豪指出,被告胡愛民承認自己5次毀壞法輪功真相點,案件在事實層面不受爭議,裁定罪名成立,將於12月1日宣判。
而對於辯方引用《憲法》、《國安法》進行辯護,稱被告毀壞法輪功學員的展品是為了「維護國安」,裁判官認為是「強詞奪理」。並質問,難道「殺人、盜竊、破壞都可以用《國安法》作保護傘」?
受害人之一、法輪功學員陳女士在裁決後表示,胡愛民受到中共謊言洗腦,誤以為法輪功「違法」,卻令自己違法犯罪。
受害人之一、法輪功學員陳女士:「其實一直以來,我們的理念都是真善忍,當然我們是合法,其實去到哪裡都是合法的,不像他們被洗腦覺得我們不對,就算中國也沒有一條法律說我們是X教。」
此外,胡愛民涉及的另外一宗、夥同他人毀壞法輪功學員展品一案也即將今年12月開庭審理。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張曉慧香港採訪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