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突撤23條立法議程 料本年度不會立法

Facebook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0月11日訊】香港當局在沒有預告的情況下,突然撤銷已排在議程的《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這意味著本立法年度不會就此立法。特首李家超稱,23條立法尚需「全面研究」。

香港特區政府週一(10月10日)通知香港立法會,要求修訂本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的名單。對比今年1月提交的名單,原計劃在下半年度提交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即23條立法草案,從新的名單上刪除。這意味著立法會本立法年度,即明年9月前,不會就23條立法。

香港特首李家超週二回應撤銷23條立法問題時宣稱,23條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港版國安法」也規定應盡早就23條立法,但「考慮危害國安的手法多變」,當局需要「更全面研究」,以免留下「漏洞」。

李家超還提到,立法時會所謂地「密切留意如何平衡人權保障」云云。

親北京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對港府突然抽起23條立法「大感失望」,聲稱「政府立法時間不能再等」。

自由亞洲電臺引述時事評論員程翔的分析指出,這種事情港府不敢擅定,肯定是北京下令叫停。近日國際社會關注香港容許俄羅斯富豪遊艇停靠,美國警告香港不要變成制裁俄羅斯的缺口,相信北京此時叫停23條立法,旨在減輕香港遭受的國際壓力。

中國政治學者陳道銀則認爲,「港版國安法」實施導致香港金融和航運中心地位下降,北京可能擔心此時再就23條立法,會使香港國際地位進一步降低,更難發揮「聯通世界」的作用。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北京對港強硬政策的方向已定,現時任何動作都只是策略上的調整,未來不會有大的改變。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前年實施的「港版國安法」只納入23條部分所謂「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等,其餘尚未處理。

2003年,港府曾計劃就23條立法,但草案受到泛民主派反對,並引發50萬人上街抗議,港府其後終止立法。

(記者景中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