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8月27日訊】8月25日,中共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孟祥在河南受審,其被指控受賄2274萬餘元。孟祥被指是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的親信。
8月26日,中共貴州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唐宏被判刑12年,其被指控受賄2021萬元(人民幣,下同)。
周強親信孟祥受審 被控受賄2274萬元
8月25日,中共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孟祥案開庭審理。
孟祥被指控:2003年至2020年利用擔任北京市豐臺區法院副院長,北京市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辦公室主任,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紀檢組組長,北京市東城區法院代院長、院長,北京市高級法院副院長,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等職時,為他人在案件審判和執行、工程項目承攬、幹部選拔任用等謀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2274萬餘元。
孟祥於2021年7月16日被調查。現年57歲的孟祥在北京法院系統工作31年,在最高法任職5年。
孟祥被指是周強的親信。孟祥在周強任最高法院院長期間被調入最高法院,是周強一手提拔的重要下屬親信。
2021年3月,中共「政法教育整頓」領導小組派出中央督導組入駐各省市後,北京法院系統有多人落馬。
除了孟祥之外,還包括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級高級法官郭燕枝,北京市高級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幹部處處長、審判員、二級巡視員李健平,北京二中院前副院長田玉璽,北京互聯網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佘貴清等先後被調查。
孟祥落馬的時間點,正值中共「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
孟祥在北京市法院系統任職期間,與田玉璽、佘貴清、李健平等人均有仕途交集。
貴州省高級法院高官唐宏被判刑12年
8月26日,唐宏以「受賄罪」被判刑12年,處罰金200萬元。
唐宏被指控:1998年至2021年利用擔任貴州省高級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黔西南州中級法院院長,貴陽市中級法院院長,貴州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等職時,為他人在訴訟糾紛處理、幹部人事提拔調動、工程項目承攬、產權登記、土地調整等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021萬餘元。
2021年10月,唐宏被調查。2022年4月13日,唐宏被雙開。
當時中共官方通報稱,唐宏被指控跑官要官,違規選拔任用官員;違規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與不法商人結為「利益共同體」,與不良律師相互勾結,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等罪名。
此外,唐宏任貴陽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因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其迫害事實在海外明慧網上曝光。
據海外明慧網2018年6月11日報導,2018年4月25日,黔南州貴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周小朝與石登分別非法判刑五年半及五年。報導說,時任貴陽市中級法院唐宏負有責任。
(記者李恩真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