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真相】靠「使壞」升官 「政法頭子」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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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是前中共獨裁者江澤民的老家。在那裡,有一批靠緊跟江澤民升官發財的「江派人馬」,原中共江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就是其中之一。

今天,我就和大家談一談王立科一路靠「使壞」升官,最後被押上審判台的事。

2022年6月17日,原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貪腐案,在長春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王立科被控四宗罪,其中,受賄4.4億元(人民幣,下同),行賄9,731萬元。

王立科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第四個、中共十九大以來第一個落馬的省級政法委書記,是江澤民家鄉江蘇省政法系統腐敗分子的「帶頭大哥」。

王立科曾長期在遼寧省公安機關工作,官至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

2013年3月,王立科被調任江蘇省長助理、公安廳長。之後,歷任江蘇省副省長、公安廳長;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2017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王立科調到江澤民老家

這得從王立科與已經落馬的原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的關係說起。

2022年1月15日,中共央視播出紀錄片《零容忍》,披露了王立科與孫力軍之間的關係。

其中談到,在一次公務活動中,王立科認識了時任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的孫力軍。在王立科看來,孫力軍年輕、身處崗位重要,上升空間很大。於是,他藉各種機會拉近與孫的關係。

2011年,王立科在孫力軍到遼寧出差期間,首次送上一張存有100萬元人民幣的銀行卡,孫力軍毫不推辭就收下了,這意味著他接納了王立科。此後,王立科多次專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孫力軍,送上銀行卡、美元、公司股份等。

孫力軍說:「他每年來北京四五次,每次都給我30萬美金,放在一個小的海鮮盒裡面。他每次來就說,我給你送點『小海鮮』,我就知道怎麼回事了。」王立科歷年送給孫力軍的「小海鮮」,到案發時累計折合人民幣九千多萬元。而孫力軍也沒有讓他失望。

孫力軍說:「他去了江蘇當副省長、公安廳長,後來又當了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這一路我都提供了幫助。我把他當作自己人。」

孫力軍說這話口氣很大。2020年4月19日孫力軍被抓捕時,只是公安部的一個副部長。王立科當江蘇省副省長、公安廳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這一路他怎麼提供幫助?

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博士認為,其實,不是孫力軍個人如何有本事,而是他的後台老闆位高權重。他的第一個後台老闆是原公安部長、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第二個後台老闆是原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第三個後台老闆,就是江澤民。

江蘇省是江澤民的老家。誰當那裡的公安廳長、省政法委書記,是孫力軍的後台老闆們都非常關心的事。

孫力軍向時任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推薦了王立科。孟建柱看了看王立科以前的表現,發現他在某些關健問題上一直緊跟江澤民、曾慶紅,覺得這個人不錯。得到後台老闆認可後,王立科順利地從遼寧調到了江蘇。

王立科是什麼樣的人?

他是2020年10月24日被調查的。經過近一年的調查,2021年9月22日,中紀委官網發布了開除王立科黨籍和公職的「雙開」通報。

通報說,「王立科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從未對黨忠誠老實,政治上毫無原則,喪失『四個意識』,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大搞政治投機、攀附貼靠,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通報還說,王立科「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法系統特別是公安系統的政治生態;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腐化墮落,大搞錢色交易;貪婪妄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他人賄送巨額財物,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長期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從通報看,王立科從1984年加入中共之日起就是一個「壞人」。所謂「政治上毫無原則」,就是隨時可以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就是這樣一個「壞人」,卻從一個最基層的警察爬到了副省(部)級高官的位置,當上了江蘇省政法委的第一把手。

通報稱王立科「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是指王立科參與「孫力軍政治團伙」。「孫力軍政治團伙」是今天中共的說法,套用以前中共的術語,就是「孫力軍反黨集團」。

王立科被控四宗罪

根據吉林省長春市檢察院的指控,王立科犯下四宗罪: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偽造身分證件罪。

第一宗罪,他被控受賄4.4億元。

起訴書指控:王立科在擔任遼寧省北鎮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副局長,北寧市公安局長,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葫蘆島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江蘇省副省長、公安廳長,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4億餘元。

王立科任北鎮縣公安局副局長是在1993年,案發是在2020年10月。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王立科的受賄時間長達27年,是又一個一路受賄、一路被提拔重用的大貪官。

第二宗罪,王立科被認定的行賄金額是9,731萬餘元;其中給孫力軍一個人的就達9,000多萬元。

第三宗罪,王立科被控長期為遼寧錦州北鎮市的「婁河犯罪集團」提供保護。

央視紀錄片《零容忍》提到,上世紀90年代初,一個叫婁河的人在北鎮開設多家賭場、娛樂城。他那時就開始向北鎮公安局副局長王立科行賄。當地民警曾接到舉報,想調查婁河,被王立科制止,並嚴加訓斥。省裡、市裡有打黑行動,王立科就提前給婁河通風報信。他還濫用警權,幫婁河打壓競爭對手。曾有另一名涉黑組織成員李某向婁河叫板,王立科應婁河請託,重點偵辦,打擊了李某的勢力,壯大了婁河的聲勢。

據《大眾日報》報導,「在35年的從警生涯中,王立科為婁河涉黑團伙充當『保護傘』的時間就長達20年」。婁河累計送給王立科的財物有8,000多萬元。

第四宗罪,王立科被控偽造多張居民身分證。

起訴書稱,王立科利用職權為本人及其親屬、特定關係人等偽造多張居民身分證。

王立科犯重罪

從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之日起,王立科一直積極追隨,曾兩次受到江澤民接見。1999年9月1日,他被授予所謂「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稱號。

2017年9月18日,南京法輪功學員馬振宇,第五次被非法抓捕。馬振宇在美國的妻子張玉華,為營救丈夫到處奔走。她的呼聲得到時任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國務卿蓬佩奧、國際宗教自由大使布朗巴克等的回應。馬振宇受迫害案,成為全球關注的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重點案例之一。

海內外法輪功學員曾以各種方式給江蘇省政法系統官員講真相,希望他們不要迫害好人,給自己、給家人、給子孫留一條後路。但是,在王立科的主導下,2018年8月30日,南京市中級法院仍堅持非法判處馬振宇有期徒刑3年。

據明慧網報導,王立科在遼寧、江蘇任職期間,至少99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3,000多人被綁架、數百人被非法判刑。

王立科的結局

我們保守一點,僅從涉案金額角度比照一下,中共十九大來,斂財過4億元的「老虎」有:原華融集團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超17億元;原陝西省政法委書記、省委書記趙正永,受賄7.17億元;原內蒙古政法委書記、人大副主任邢雲,受賄4.49億元;原華電集團總經理雲公民,受賄4.68億餘元。

賴小民已被執行死刑,趙正永、邢雲、雲公民,均被判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這麼看來,王立科可能被判死緩。

好了,今天就先說到這,感謝您的收看,我們下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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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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