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教師遇害案兩學生拒不認罪 第三人罪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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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7月29日訊】13年前,湖南冷水41歲女教師劉某被人侮辱殺害。當年冷水江第六中學兩名學生劉滸、謝偉被指是凶手,兩人在被判無期徒刑後仍一直堅稱無罪。最新消息指,該案出現的第三名嫌疑人張琦罪名出現變更。此事引發大陸網絡高度關注。

7月29日,「封面新聞」報導,湖南省冷水江市檢察院27日告知,「冷水江女教師受害案」的「第三人」張琦或將於29日受審,起訴罪名為強制猥褻和侮辱罪。而此前,張琦的罪名是侮辱屍體罪。

張琦是2019年初被發現與此案相關。謝偉父親謝國東同年接受陸媒採訪時說,冷水江市公安局指,受害教師劉某貼身衣物上遺留的血跡檢驗報告,發現了「另一未知男性」張琦。

劉某在2009年夏天被人發現上身赤裸倒在冷水江製鹼廠一居民樓頂,後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兩天後,劉滸和謝偉被帶走調查。次年8月,湖南省婁底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稱,劉滸和謝偉用木棒及拳頭打暈劉老師後進行強姦;兩人案發時未滿18周歲,都被判無期徒刑。

一審判決後,兩人以「沒有強姦」為由提出上訴。2010年12月8日,湖南省高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謝國東表示,劉滸、謝偉入獄後堅稱無罪,一直不寫悔過書,目前仍是無期徒刑。

張琦的出現,讓劉滸、謝偉案出現轉機。

曾是「山東張志超案」代理人的北京大禹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遜、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是劉謝案的辯護律師。張志超十幾年前被指姦殺女同學,遭冤判無期徒刑,一直到2020年1月13日才被改判無罪。

李遜表示,受害人貼身衣物檢測出第三人DNA痕跡,意味該人有可能是疑凶。

此前時任冷水江市副市長、公安局長肖海文在2020年接受陸媒採訪時堅稱,姦殺劉某的就是謝偉和劉滸,張琦是在謝、劉作案後才到案發現場的,涉嫌罪名為侮辱屍體罪。

李遜不認同肖海文的說法。他說,辦案機關的說法意味著,張琦是在劉某死亡後,對劉某屍體進行侮辱,但證據顯示,劉某是被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後才死亡的,張琦不可能在醫院這個公共場合對屍體進行侮辱。

而最新消息指,張琦的罪名有所變化。

另一律師王殿學表示,如果張琦的案由從「侮辱屍體罪」變為「強制猥褻與侮辱罪」,說明辦案機關傾向認為張琦在進行犯罪行為時,受害人還沒有死亡。從邏輯上講,無論張琦犯罪行為是在兩名學生之後還是之前,劉滸和謝偉的案件都應啟動再審程序。

王殿學進一步分析,若張琦的行為在兩名學生之後,則受害者死因不能認為是兩學生所致;若張琦的行為在兩學生之前,則與原判認定的事實矛盾。因為原判定認為兩學生進行侵害時,受害人在樓頂散步,若受害人先受到猥褻,那麼肯定要呼救,不可能若無其事地散步。他表示,從邏輯上講,受害人不可能在較短時間內遭受兩次傷害。

此事引發大陸網絡熱議,相關話題登上百度、微博熱搜榜。其中,微博相關話題在29日中午12點已有4.5億閱讀量。

網民說:「離譜!」「驚世駭俗。」有的網民質問:「所以有什麼證據證明是謝偉和劉滸姦殺的呢?」

還有網民理性分析:「此案如此起訴肯定有問題,而且在錯案追究的背景之下,當地警方肯定是要極力維護不被翻案,因為當年審理的人員,現在多半已經成為領導了,這類會導致當地警方承擔巨大責任的案件,就是應當報到公安部異地審理。當年就該查DNA,當年DNA與嫌疑人不符就是有重大疑點。」

(記者李勁風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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