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要求香港廢除《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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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7月28日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週三(7月27日)要求中國香港特區政府採取行動,廢除《香港國安法》,並在該法廢除前停止執行這一法律。

該委員會在當天發布的一份文件中指出了《香港國安法》的不合憲性:「委員會關切地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未與中國香港公眾和民間社會協商的情況下通過了《香港國安法》。」

該委員會對《香港國安法》匆忙實施後產生的後果深表關切。「據報導,自該法於2020年頒布以來,已有200多人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被捕,其中包括12名兒童;其中根據《國安法》對12人的44項定罪,並不是根據該法規定的四大類罪行作出的。」

該委員會要求中國香港特區政府,「採取具體步驟廢除現行《國家安全法》,於此同時,避免實施該法」。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是《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監督執行的機構。香港在1997年主權回歸中國之前已經是該公約的締約方。

該委員會於週三公布了其在經過三天對香港提交的第四個執行報告的審議後得出的《結論性意見》。

《結論性意見》就包括《國安法》在內的19個具體事項提出意見和改進措施。《國安法》是審議過程中涉及侵犯人權範圍最深最廣的事項。

此外,該委員會在「暴亂」事項中也提出,「立即停止適用《國安法》和《實施細則》處理煽動案件」;在「司法獨立和公正審判」和「隱私權」事項中分別提出,「在《國安法》廢除之前,不要適用《國安法》」中的一些具體條款。

「這是非常非常強烈的語言。」美國頂級中國法律專家之一、紐約大學法學院榮退教授孔傑榮說。「沒有外交辭令,直截了當告訴香港,擺脫《國家安全法》。這很不尋常。」他說。

該委員會還要求香港不要採取任何可能限制結社自由的行動,確保公民社會成員不會因參與當前的聯合國審查而被根據《國安法》起訴。

在審議過程中,委員們至少三次提出了參與這次審查的公民組織,是否會受到《國安法》指控的問題。但香港政府代表的回答顯示,他們沒有保證在《國安法》之下,這些參與聯合國人權機構審議的公民社會不會受到指控。他們甚至沒有回答參加審查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們,是否屬於「外國勢力」的問題。

雖然這份《結論性意見》是「由一些世界領先人權專家完成的令人印象深刻的工作」,但是孔傑榮擔心,很多香港人可能不會瞭解這份文件。

「我擔心的是,香港政府會埋藏這份報告,不讓世界充分了解它。」91歲高齡的孔傑榮告訴美國之音。「香港政府被告知,要扭轉北京對香港的獨裁進程。這當然是香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所以他們會盡量限制對這份報告的傳播。」

不過,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對香港審議的《結論性意見》明確指出:「中國香港應廣泛傳播《公約》及其第四次定期報告和本《結論性意見》……中國香港應確保將定期報告和本《結論性意見》翻譯成中國香港的官方語言。」

路透社的報導說,香港於1997年回歸中國統治時,獲得了根據「一國兩制」模式包括言論自由在內的高度自治的保證。但批評者說,自《國法案》實施以來,這種自治正被迅速侵蝕。

「香港更嚴格的安全制度反映了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在過去十年中對異見人士實施了嚴厲鎮壓,在全國範圍內監禁批評者和維權人士。」

「委員會的審查和《結論性意見》,是聯合國正在進行的審查進程的一部分,旨在促進遵守《聯合國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的條約義務。這不是一次性行動,也不取決於有義務作出回應和遵守公約的香港特區政府的政治意願。」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竟嫦說。

「國際社會對確保這些建議的有效性並未結束。它要監督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落實三項具體建議必須採取的行動,並在2025年7月28日前向委員會報告:廢除《國家安全法》、確保言論自由、停止任何限制結社自由的行動。」譚竟嫦補充。

(轉自美國之音/責任編輯:唐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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