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7月04日訊】2005年11月,在以色列頂級醫療中心Sheba的心臟重症監護室,一位醫生在晨間查房時遇到一位患有晚期心力衰竭的病人。
病患:「醫生,我已經厭倦了在這裡近一年的等待,而你們還在尋找心臟捐贈者。我的保險公司讓我飛去中國——他們已經安排了兩週後的心臟移植手術。」
醫生:「你知道你在說傻話嗎?怎麼可能有人能提前向你承諾在一個特定日期提供一個捐贈的心臟?要知道,必須有人在你接受手術的同一天死去(才可能有這種情況發生),你說呢?」
病患:「我不知道,醫生。這是別人告訴我的。」
隨後這位病人飛去中國,在承諾的日期獲得了心臟。
這是第一個在中國接受心臟移植手術的以色列病人,在他之前有許多以色列人前往中國進行腎臟移植手術。
這名對話醫生則是Sheba醫療中心心臟移植主任拉維(Jacob Lavee)。也正因為這次緣起,他近年來推動以色列立法機構通過了《器官移植法》,這是世界上第一部此類法律,禁止保險公司報銷與非法獲得的器官有關的費用。
同時,他也鼓勵以色列國內進行捐贈改革,切斷中國到以色列的器官販賣渠道。
2022年,拉維和共產主義受難者紀念基金會研究員羅伯森(Matthew P. Robertson)合作,在《美國移植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ation)第4期上發表了一篇研究報告「通過摘取器官執行死刑:中國(中共)違反死亡捐獻者規則」(Execution by organ procurement: Breaching the dead donor rule in China)。
研究通過關鍵字篩選12萬4,770份中國外科醫生撰寫的器官移植臨床論文,找到了中共「活體摘除器官」的「直接證據」,證實了中共國家執法機構一直在與醫院合作,系統地實施活體器官摘除。
這篇報導被多國媒體廣泛報導,那麼他們是如何找到這些隱藏的證據的呢?拉維和羅伯森6月27日在以色列網站Tablet Magazine上發表文章,還原他們挖掘證據的每一個步驟。
突然出現的器官移植熱 謎團叢生
從2000年開始,中國的器官移植系統開始了一個快速擴張期。數以千計的新醫生接受培訓,數百家醫院開設了新的移植部門或建造了專用樓,新的移植技術專利被註冊,國內免疫抑制劑的生產也開始了。
一位主要的外科醫生接受中國媒體採訪時說:「2000年是中國器官移植行業的分水嶺。」 另一位醫生也說,2000年後做肝移植的醫院數量「像雨後春筍般湧出」。
即使在2007年之後——當時中共對死刑制度的改革極大地減少了司法處決死刑犯的數量,這種上升趨勢仍在繼續。
與此同時,自2006年以來,關於「誰」彌補了移植數量和官方記錄的死刑犯數量之間的缺口一直讓分析家們困惑。迄今為止,最主要的假設是政治犯——主要是法輪功學員,近期可能還有維吾爾族穆斯林——被法外處決,其器官被用來換錢。
此外,還有一個幾乎同樣令人難以信服的問題,就是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中國的外科醫生是否真的從活著的囚犯身上摘取重要器官,之前的傳聞和說法是否準確?
幾十年來,人權研究人員一直在強調中國醫生參與了對死刑犯摘取器官的案例。
他們表示,對這一問題進行最全面的中文研究是基層研究團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在2014年9月進行的。前外科醫生也提供了類似的證詞,包括2001年在美國國會出席聽證的王國齊和2018年在中國法庭出席的新疆醫生安華托帝(Enver Tohti)。
揭發非典的中國軍醫蔣彥永在2015年告訴香港媒體,醫生「會射殺囚犯,使他們沒有完全死亡……然後迅速把他們拉到卡車上,把肝臟取出來」。
必須驗證供體究竟是死還是活
拉維和羅伯森表示,他們想要解答的核心問題很簡單,就是驗證在中國被摘除心臟進行移植的供體是死、還是活?
在此之前,還沒有主流醫學研究體系對這一主題進行印證,一些醫學會、政策制定者、非政府組織或媒體不相信坊間的活摘指控。
他們表示,「這就是促使我們對這一主題在方法上進行嚴格的科學研究,並通過同行評審」,最終將文章發表在醫學期刊《美國移植雜誌》上的原因。
器官移植應基於死亡捐贈者規則,即器官移植中最基本的國際倫理規則。該規則規定,在捐贈者被正式宣布死亡之前,不得開始獲取器官,而且器官獲取不得導致捐贈者死亡。
這要求捐贈者在器官移植前有已經腦死亡的合法聲明,從醫學上講,這意味著捐贈者已經失去了自主呼吸的能力,那麼可以肯定捐贈者生前已經接受過插管試驗。
因為無自主呼吸指必須依靠呼吸機維持通氣。在確診腦死亡之前,一定是用呼吸機通過人工氣道(氣管插管)維持呼吸。
如果插管病人在關閉呼吸機之後,仍沒有開始自主呼吸,則會宣布腦死亡,這是確定腦死亡的基本環節。
反過來說,若捐贈者是在宣布為腦死亡後、醫生才給插管,就可以證明,在摘取手術前,供體是活體,因為他/她不需要借助插管吸氧。
所以,只要中國的囚犯捐贈者是腦死亡,那麼心臟摘除不會是他的死亡原因;但如果囚犯不存在腦死亡,或死亡原因在醫學上不可信,那麼摘除他們的心臟就是導致他們死亡的真實原因。
「換句話說,如果在摘取心臟時,囚犯是活著的,外科醫生就是劊子手。」他們說。
他們解釋說,為何醫生要給活的供體插管,因為在摘取心臟時,「只要人為地維持這類病人的通氣,心臟就會繼續短暫地跳動,從而使重要的器官保持活力和適合的狀態」。
研究導向尋找不可能的腦死亡證據
所以,拉維和羅伯森的研究設計就進一步簡單化,變成了「尋找虛假或不可能的腦死亡聲明證據」。
他們對中國從1950年代到2020年底的12多萬份醫學出版物進行了檢索,輸入「腦死亡後立即氣管內插管給氧」、「供體大腦死亡後,首先分秒必爭地建立呼吸與靜脈通道」等類似的幾十個關鍵詞組合查詢。
結果找到,在1980年至2015年間,有71篇器官移植中文論文中對摘取器官步驟的描述,都出現了先診斷腦死亡,然後再進行氣管插管的現象。
這71篇論文分布在35年的時間段裡,分別來自15個省份、33個城市和56家醫院(包括12家軍隊醫院),涉及348名外科醫生、護士、麻醉師和其他醫務工作者或研究人員。
他們提供了一個標號為0191號論文的例子。「手術前1小時給捐贈者靜脈注射肝素3mg/kg……心跳微弱,心肌呈紫色。通過氣管插管輔助通氣後,心肌變紅,心跳變強……從胸骨第4肋間切口取出供體心臟……這種切口是野外手術的好選擇,因為胸骨不能沒有電的時候鋸開」。
他們表示,在這份研究中,中國外科醫生明確表示,他們在插管前打開了胸腔,並觀察到了受害者的心臟跳動。換句話說,這位捐獻者沒有出現腦死亡,還活著。
還有一例,外科醫生無意中承認,受害者當時還能呼吸,沒有插管。第0173號論文中寫道:「在胸部被打開前,注射100毫克肝素,並給面罩加壓,給氧氣以協助呼吸」。
另一篇論文0463說:「確認供體腦死亡後,4例氣管插管,3例面罩吸氧,迅速建立人工呼吸,快速正中胸腔剖腹……」
為什麼這個細節如此關鍵?他們解釋說,腦死亡要求捐獻者已經不能自主呼吸。面罩就是氧氣罩,使用氧氣罩意味著醫生知道,供體還能夠呼吸。換句話說,當外科醫生把供體的心臟挖出來時,他們還活著,還在呼吸。
國會議員:要求中共對活摘罪行負責
兩位研究者在最後呼籲:「中國(中共)的反人類罪行——大規模的器官摘取——是在手術室的大燈下祕密完成的,因此幾十年來一直難以被發現。
「全球對這些罪行的沉默是不合情理的,就跟類似於納粹醫生的罪行在我們眼前重演,而世界卻保持沉默。
「現在是西方科學家、醫生和其他人類重申希波克拉底誓言的神聖性並重申對猶太人大屠殺之後的那句口號:永不再犯。」
美國國會參議員湯姆‧科頓(Tom Cotton)6月28日引述這兩位學者的論文,並推文說:「中共繼續從受迫害的宗教團體、良心犯和囚犯身上摘取器官。克里斯‧康斯(Chris Coons)參議員和我提出的立法,要求中共對這些令人髮指的罪行負責。」
通過對國會信息的公開檢索,兩位議員提出的S.602決議案自2021年3月引入,獲得15位參議員支持。參院仍需就此決議案安排投票的時間表。
(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