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院增訂經濟間諜罪 最高判12年 罰一億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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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2月19日訊】反制中共經濟盜竊!中華民國行政院拍板修正《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新增「經濟間諜罪」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違者最高可處12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1億元罰金。另也對中資人頭現象,做出規範,最高可罰2500萬元。

紅色供應鏈入侵國內科技業,甚至一杯咖啡的時間,就可以竊取研發成果,為了保障營業秘密和國家安全,行政院17日針對國安法修正,增訂「經濟間諜罪」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視,來維護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命脈。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話,這個時候就不能只用原來營業秘密法那樣一個強度。因此在這裡會有刑責的加重,跟罰額的提高,剛剛營業祕密你如果境外使用最多只到10年,但是如果經濟間諜罪是5年起跳、最重可以判到12年。」

行政院說明,法案將會加強防止中共等境外勢力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侵害,並加強相關人員的赴中審查。最重判處12年、併科1億元罰金,就算未遂犯也罰,並採取二級二審,速審速決。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這些案件有必要專業化,然後加速它的審理,所以改成二級二審,這個是整個要提高我們法制上的國安防線所必要。」

另外,針對兩岸條例修正草案部分,由於中國企業有繞道第三地來台從事業務活動,並且有中資假借他人名義來台投資,因此提出修正。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輝模、詹詠茹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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