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文明社會的最基本原則,就是社會的法律制度是清晰的,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都是有清楚指引的,不會廿多年來都可以做的事,突然間就被指構成嚴重犯法,然後相關人士就全部被拉被鎖,而且未審先坐監,這才是香港市民原本所認知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
然而這一切,在這兩年都完全變了樣。可謂全港頭幾位最受歡迎、營運多年的傳媒,突然變成「不是傳媒」。然後由一間又一間「不是傳媒」,到無法理解究竟什麼是犯法,什麼是合法,包括連法律界人士都無法用常識去解答,連「建制中人」也不斷自打嘴巴(如葉劉般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而相關高官除了憑空認為這犯法與否的界定是「十分清楚」,卻也無法嚴格定義什麼是合法,什麼是不合法。因此結果就是,一間又一間的香港傳媒,因為怕違法而倒閉,而其讀者,當然會問自己,這個地方,還是一個安全的地方嗎?這還是一個讓人繼續安居樂業的地方嗎?
當特區政府已經掌握了一切,把九十席的立法會議席全部拿到手中,令以往頭號眼中釘的傳媒倒閉後,從政治學的基本原則來說,理應是要「回復穩定」,即盡量維持以往的生活正常。從目前香港的局面、從創歷史新低的30.2%的立法會投票率,政府應該清楚見到,市民如何在在今次的選舉不願投票,顯示政權的認受性備受質疑。因此當局要做的事情,就是提升市民的信心,令人以為「一切如常」。
可是投票結束不久,就接二連三見到著名的傳媒倒閉,而且這些傳媒,都與政府於2020年所聲稱《國安法》目標的「港獨」無關。難道是政府眼見市民稍為淡忘了早前的苦澀,難得擁有少少節日氣氛的時候,政府又要再繼續「政治工程」,以為可以令大多數市民「接受現實」?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其角色是要連接中國與世界其他地方,特別是發達國家;可是當發達國家接二連三都質疑今日香港的施政,譴責特區政府的所作所為時,除了把這些國家全部都當成是敵人、除了反駁與指控所有最重要的生意夥伴,全部都是「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還有可以做的事情嗎?還是以後不要和所謂美英加澳紐的「五眼」,或者歐洲各國做生意,改為專注與巴基斯坦、朝鮮與阿富汗做生意好了?所謂「國際金融中心」,要改為「第三國際金融中心」了嗎?
最近連親中陣營的「自己人」,都忍不住不斷有人出說,不要「做過頭」。
看黨報如《大公報》對立場新聞的指控之一,是「迎合外國金主吸金,觸發恐慌性移民潮」;現實究竟是什麼人,才能觸發「恐慌性移民潮」?目前「移民潮」仍未見頂,原因只是疫症至今未結束;然而當疫症最終必然會結束的時候,政府到時又打算用什麼方法,來挽留市民?
一邊不斷用黨媒「報導」外國如何差,一邊擔心市民「恐慌性移民」,一邊繼續增加新的政治審判,令更多傳媒結束,令市民人人自危,豈不是不斷自相矛盾嗎?政府本身又做了什麼,去挽回這些傳媒的信心呢?還是認為,非官方、非「自己人」的傳媒愈少愈好呢?繼續掩耳盜鈴,自圓其說制度「完善」了,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什麼都不需要改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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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自由亞洲/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