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六四集會被定罪 黎智英等三人不認罪

Facebook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10日訊】週四(12月9日),香港灣仔區法院裁定,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和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三人,去年參加未經批准的維園「六四」紀念會,煽惑罪、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黎智英等三人此前表示不認罪。

香港市民王奶奶:「沒有暴徒,只有(暴政)、政治犯。」

週四,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的太太和女兒,以及香港民眾前往灣仔法院,聲援黎智英等三位民主人士。

此前,黎智英、以及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都表示不認罪。

去年6月4號,香港警方以疫情爲由,不批准香港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集會。但黎智英等人還是參加了當天的紀念活動。

從1989年6月4號開始,香港每年都在維園舉辦集會,悼念「六四屠城」的受難者。

週四,美國總統拜登主持民主峰會,表示將投入資金,建立多方合作或國際基金,維持世界各地的獨立媒體。

美國總統拜登:「我們將爲記者設立一個新的誹謗辯護基金,幫助保護調查記者免受滋擾性訴訟,這些訴訟旨在阻止他們開展工作。」

12月9號,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發表聲明,表示對黎智英等人的檢控,是對自由表達和自由集會權利極爲嚴重的攻擊。

除了黎智英等三人,這起案件涉及26名被告,黃之鋒、何俊仁等16人,被判刑4到10個月,部分人獲緩刑;李卓人、蔡耀昌等5人,12月13號,將在香港法院宣判;流亡海外的羅冠聰和張崑陽,早前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新唐人記者趙鳳華、 陳海月綜合報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