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組織:中共肆意在海外「獵捕」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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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01日訊】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 Safeguard Defenders)發布報告說,中共正在通過引渡和強迫遣送到中國等方式在海外「獵捕」台灣人。近幾年,在未經台灣政府同意的情況下,超過600名台灣人從世界各地被引渡或遣返到中國,國際社會有責任阻止這類事件發生。

星期二(11月30日),總部在西班牙的「保護衛士」發布了一份題為《中國獵捕海外台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利用引渡和遣返破壞台灣主權》的調查報告。在這份報告中,「保護衛士」批評中共「視法治為無物」,肆無忌憚地違反國際規範,在世界各地追擊不肯屈服於中共的反對者。報告說,中共通過強制引渡等方式,在海外追捕的不僅是經濟犯罪的嫌犯,還包括維吾爾難民、人權捍衛者、流亡港人以及台灣人,而台灣人在海外被中共「獵捕」的遭遇,在國際社會並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

據這份報告統計,在2016年至2019年期間,在中共政府施壓下,西班牙至少把219名台灣人遣送到中國大陸而不是將他們遣返台灣。其次是柬埔寨將117名台灣人「送中」,菲律賓、亞美尼亞、馬來西亞、肯尼亞、印尼和越南也有將台灣人遣送到中國大陸的記錄。在此期間,還曾經有台灣人被迫在中共官方的電視台對著鏡頭「認罪」,即使人權理事會敦促中共停止這種行為,中方仍置之不理。

報告指出,這些遣送行為通常發生在台灣領事館嘗試為這些台灣人提供援助或與遣送國政府聯繫之後,甚至有時台灣人被送往中國大陸之後,台灣政府的官員或涉事者的家屬仍然無法與當事人取得聯絡。

「保護衛士」 強調,在中國存在著任意監禁、酷刑、強迫失蹤和強迫電視認罪等種種踐踏人權的行為,將台灣人引渡到中國大陸,應當被明確地視為「侵犯他們接受公平審判和免受酷刑的權利」,既是將台灣人置身於人權侵害的風險當中,也是對中共政府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中所應承擔的義務的直接否定。

「保護衛士」在報告中呼籲國際社會立即採取行動,干預上述侵害人權的作法,明確地表達反對將台灣國民引渡到中國,這是「基於國際規範和國家義務」應該採取的行動。

保護衛士研究員陳彥廷30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總是有一些國家會拒絕將涉案人遣返台灣的要求,反而配合中共把台灣嫌犯強制送到中國大陸。

陳彥廷表示,中共的司法體系長久存在廣泛和系統性的濫權,包括嫌疑人無法獲得公平審判、任意監禁、酷刑、強迫失蹤和強迫電視認罪等問題,因此希望那些把台灣人「送中」的各國政府,重新考慮調整與中共政府簽署的有關司法互助之類的協議。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曾指出,反對歧視禁令適用於所有公民和非公民,亦即「在其領土內的所有人和在其掌控下的所有人」。也就是說,在有理由擔心涉案人將受到傷害的情況下,尤其是公平審判權、生命權和禁止酷刑的權利受到威脅時,所有人不受歧視地適用「不得引渡、遣返、驅逐或以其它方式排除來自其領土的人」。

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沈伯洋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分析稱,把台灣人「送中」的國家,主要是與當局有司法上的互助協議,認為把台灣人當中國人送回中國大陸才符合所謂「一個中國」的原則,但這樣做會造成很多問題。

沈伯洋說:「司法看的是治權,兩個國家的司法本身互不隸屬、獨立的,用這樣的方式說服其它國家,即使是承認『一中原則』,但司法互不隸屬,或許對方就會認為當然應該送到他的司法制度有審判權的地方審判,而不是送到中國。」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4月,捷克最高法院駁回了中共政府對8名台灣人提出的引渡請求。當時捷克高等法院援引了該國的《基本權利與自由憲章》、《歐洲人權公約》和捷克《引渡法》的相關法則,指出下級法院批准引渡請求沒有考慮到台灣人被送中恐面臨遭受酷刑或其它非人道對待的風險,而且中共政府提供的外交保證不可靠,不足以消除酷刑風險。

(記者竺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胡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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