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01日訊】中共強加港版國安法,凍結香港壹傳媒資產。近日,香港法院指派的清算人,要求台灣蘋果日報清點、移交所有資產。台灣民團(25日)與國際組織,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揭露,暗藏國安與人權危機,港版國安法要藉此插足台灣。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 江旻諺:「近二十年過程中,(台蘋)所握有的大量公開及未公開的報導記錄、影音素材,這些採訪對象留下的秘密資訊,這些東西如果落入中共政權手中,可以被用來分化打擊、被用來中共的認知作戰、被用來中共對台灣的政治威脅。」
台灣記者協會常務委員 李志德:「有多少人會暴露在,被(港版)國安法追訴的風險裡面?我的答案是,幾乎數不清。這風險其實是大到無法估計。」
總部在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強調,港版國安法實際違反中國本身憲法與普世人權,各國不該遵循,呼籲台灣政府盡所能拒絕港方要求,呼籲台灣蘋果拒絕交出。
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 艾瑋昂:「我們呼籲每個國家與政府,拒絕(港版)國家安全法,不把其當作真正法律。」「我們呼籲台灣政府和當局機構,盡其所能拒絕(港府)這些要求。如果聽從港方當局要求,那實際上是違反台灣法律,將向世界發出非常非常糟糕信號。」
中研院學者邱文聰指出,香港壹傳媒CEO張劍虹申請保釋被拒絕,理由竟然是台灣蘋果日報持續的報導,被港方稱為所謂「不實報導危害國安」,這顯示,港方來台灣清算台蘋,有兩層意義。
中央研究院資訊法中心主任 邱文聰:「第一層意義是,對犯罪工具的沒收,它把台灣蘋果日報當成是,危害(中共及香港)國家安全的犯罪工具,(二是)把香港國安法效力、管轄範圍延伸到台灣來。」「如果我們面臨到的是,納粹政權法院的判決,要到台灣執行(迫害沒收猶太財產),因為台灣有猶太人財產在這;請問台灣政府要如何因應?」
經民連律師賴中強指出,香港法院的裁判,顯然出於港共連串打壓新聞自由,明顯違反台灣的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台灣依法不應承認其效力,況且台灣蘋果與香港壹傳媒之間,有多層轉投資結構;台灣蘋果主管及人員有權利拒絕移交。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 賴中強律師:「第一點裁判未確定。第二點是缺席判決,敗訴被告未應訴者,我國法院是可不承認其效力的。第三超出清算必要範圍,新聞資料評論資料,是(清算程序)絕對不需要的,而且那顯然出於政治目的。」
經民連向台灣政府提出三訴求,要求文化部依據個資保護法,限制台蘋及壹週刊交付資料;在台灣法院許可前,不准許港方人士入境執行;必要時的最後手段,經濟部應廢止香港壹傳媒的台灣分公司登記,防堵港共接管台蘋。邱文聰表示,檢察官基於公益,依民事法,在防線中也有角色。
新唐人亞太電視林嘉韋、張東旭台灣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