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五十八:高度組織化的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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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8月1日南昌暴動後,中共建立了自己的軍隊,自稱紅軍。

怎麼籌措軍餉,解決給養來源,是紅軍成立後面臨的一大問題。中共當時的對策是「打土豪」。按毛澤東當時的說法,紅軍有三大任務,其中一大任務就是打土豪籌款子。

怎麼打土豪籌款子呢?

中共工農紅軍四方面軍政治部主編的《籌款須知》講的非常清楚,為後人提供了詳實的答案。

第一步是「一網散開,精密調查」,摸清土豪的財產狀況。

《籌款須知》稱,「要發動部隊官兵全體動員,深入群眾,有組織的(分出區域、部門)進行調查,直至準確為止。」調查內容包括:A、地主、商家姓名;B、所有田地、財產、資本、做什麼生意及此地現有情形;C、所在地點,本人家屬現在地方,以及房屋的大小、方向、前後形式,門頭遠近;D、平日在群眾中有無惡感、好感、剝削手段等。為了獲得有價值的信息,可以「找些土豪的財物或鴉片煙、酒肉等,祕密分給那些貧苦工農、小孩或流氓份子,甚至許諾事成後賞他們金錢以引誘他們說實話」。

第二步是捉人籌款。

《籌款須知》稱,人是活寶,只有捉到人,籌款就容易。在周密調查結束後就要迅速捉人。「捉了本人當然好,就是當家的獨生子甚至家屬以及走狗也都可以。」 捉人的方法要注意運用便衣隊,而部隊中要注意找本地人參加組織。隊員出發時要化裝成各色土民(每次化裝要不同),暗藏手槍,分途出發。特別注意趁黑夜、半夜、雨夜、雪夜,以及拂曉、黃昏這兩個時候。如果許多土豪潛伏城鄉附近,經細密調查後,應實行有計劃、規定日期時間,由所駐各地部隊驟然戒嚴(要以肅反為名出布告),城內城外,街前街後……到處把守,然後挨戶檢查。

人捉到後怎麼辦?《籌款須知》稱,對於已捉到的人要有相適應的待遇,同時要利用他們報告土豪的情況。特別對其走狗(雇的工人、鄰人等)、小孩、老人、婦女,按當地人情風俗及其家庭情形,分別被捉人的輕重,普通以當家的、父母、獨生子以及上有父母,下有兒女的為最重要,同時未嫁的女子,且只有一個,或媳婦懷孕,娘家又厲害的,也為重要對像。輕的可以放回辦款,重的必須收押分別籌款(即來了好多款才放某人,最重要的要最後放)。收押的人必須常用宣傳與恐嚇的手段分輕重對付。並讓其與代表及其家屬見面,使他們能共商籌款及使悲傷情緒影響家屬以便緊急籌措。

第三步是「多貼條子」。

《籌款須知》稱,地主、商人本人雖逃走了,但他走不遠,並有走狗隨時在打聽消息。這時必須用貼條子的辦法,指出捉人的理由、要款的數目,限期接頭繳款。條子要貼得多,不管地主、大商人、富農,凡在政策允許下可以籌得的,都要貼,以免漏網。

第四步是「有軟有硬,加緊催款」

《籌款須知》稱,條子既貼,絕對不要聽任土豪延抗不交,或只派代表交涉,企圖延期不繳,必須有計劃有步驟的派人分頭加緊催款。催的手段貴乎厲辣,催了一次又一次,要不使其態度冷淡,而且在必要時,沒收一家的財物,燒一家的房子,或殺一個土豪,以及用要燒要殺的形式恐嚇(燒房經過宣傳,拆開大門,倒洋油)等的階段,每階段中都可利用恐嚇催繳。

《籌款須知》強調,催款手段要有軟有硬,特別是對繳款快的要有相當減少,以鼓勵其餘,而討好代表。此外,為了更加緊催款,也可以當著代表面用主持籌款人的上級名義下命令嚴密督促,以便主持籌款人與土豪代表更好地運用軟硬手段來周旋,只有這樣有軟有硬,有聲有色,催起來才有效果。

第五步是「做好做歹,雷厲風行」。

《籌款須知》稱,當貼了條子派人催款的時候,還須布置一些人(當地人更好,部隊中的也可以)向富豪代表宣傳,幫做轉彎(實心在要錢)子工作,以探聽代表與出款人的意見,並向土豪家屬以及群眾(群眾中有土豪走狗在打聽)報凶報吉(時而說這個繳納到幾成就可以了事,時而又說那個一定要繳到某數才了事,不然,到某時要燒屋、殺人;時而說已開始磨刀了,要殺土豪某某),做好做歹(即張言某人不出錢就不幫其轉彎疏通,其人是可以並實際上也如此進行,打土豪,拿洋油,磨馬刀等等),以包圍土豪及其家屬(特別是婦女)和代表,攪亂他原來心裡的把握程度。

最後一步是「加捐」。

《籌款須知》稱,有時各家所罰捐款都繳齊了,而我們還嫌不夠,土豪商人還出得起,而時間還來得及,便要來個最後一招,加捐,或加以「重利剝削,高抬時價」的罪名,或以曾控告過革命份子、摧殘過工農運動等之政治上所不容的罪名強迫,在必要時,雖以前已罰或捐過款,也可以再殺一個。要殺的必須更加重罰款。

對於打土豪籌款的整個過程,《籌款須知》概括道:「總之,到了籌款時候,必須動員群眾,調查的調查,貼布告條子的貼布告條子,以及向群眾宣傳的,向代表交涉的和催款的,散布凶吉消息的,做轉彎工作的,提洋油的,磨馬刀的,打土豪的,沒收財物的,散發東西的,督促的,各種工作人員都要雷厲風行,積極去做,只有這樣才能動搖土豪及其代表與家屬講價的主要反抗心理,服從我們的罰捐,才能使財寶滾滾而來。」

由此可見,所謂打土豪就是採用欺騙、恐嚇,甚至殺人放火等各種手段,軟硬兼施無所不用其極,非法搶奪、搶占地主和富人的財產。比之於歷史上的土匪流氓,區別只有一點,那就是紅軍是有組織的土匪流氓,他們的搶劫是高度組織化的搶劫。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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