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1月14日訊】近期,大陸多省市的招聘公告明文規定,直系親屬、主要家庭成員修煉法輪功者,不予聘用;中共四川省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還聲稱,三代中有煉法輪功的,子女不准上大學。
中國維權律師吳紹平告訴大紀元,中共這種連坐、株連式的政治迫害,不僅嚴重違法,而且泯滅人性,導致中國整個社會道德潰爛。
大陸多省市的招聘公告
2021年8月17日,雲南省文山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寫道:「直系血親、本人曾參加過法輪功等X教組織活動的」,不予招聘。」
2021年4月19日,新疆和田縣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寫道:「配偶、直系親屬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輪功』等X教或其它非法組織的成員的,不得報名應聘。」
2021年3月30日,河北定州市消防救援大隊關於補充招聘勞務派遣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的公告寫道:「本人和直系親屬參加法輪功等X教組織的,不得聘用。」
2021年3月10日,吉林省民航機場集團招聘公告的報名條件及錄用辦法一項要求,「本人及親屬沒有修煉『法輪功』行為」。
廣東省陽江市陽西縣公安局2020年8月18日發布的「招聘公告」寫道:「本人、家庭成員及主要親屬中有參加法輪功······等X教組織的,不得作為聘用人員。」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始於1999年7月。迫害發生前,中共官方曾多次給法輪功褒獎,包括中共公安部。1998年下半年,以中共前人大委員長喬石為首的退休中共高層曾對法輪功進行詳細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但是,前中共黨魁江澤民因恐懼法輪功學員人數超過中共黨員,對法輪功下達了「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的群體滅絕政策。
迫害也波及到法輪功學員的親屬。除了在工作上威脅,中共也在子女求學上進行脅迫。
「610」威脅:三代中如有煉法輪功的 孩子不准上大學
明慧網報導,2021年10月14日,四川成都市溫江區和盛鎮玉河村68歲法輪功學員易淑英,遭「610」辦公室(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人員上門威脅:如果查到三代中有煉法輪功的,孩子就不准考大學,考上大學也不准讀。他們以此強逼易淑英簽字按手印、放棄修煉法輪功。
近期,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政法委、「610」辦公室,協同居委會,也騷擾法輪功學員,逼迫寫不煉功保證,威脅不寫停發工資,不讓孩子升學等,給家人造成很大壓力。
中共迫害法輪功20多年來,一直以就業、升學威脅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2021年11月9日,現居美國華府、原南京法輪功學員張國偉告訴大紀元,他在大陸在職讀工商管理碩士(MBA)期間,曾遭遇類似的威脅:2014年4月25日,南京鼓樓610人員余璽和寶塔橋派出所的一位警察,找到他,他當時正在準備畢業論文答辯。余璽威脅他:「如果你還繼續煉法輪功的話, 你畢不了業,我不會讓你畢業的;並且,你家小孩(小孩當時在上幼兒園)將來上學,就會出現問題。」
法輪功學員親屬的正常生活也受到影響。
華府法輪功馬春梅告訴大紀元,他的父親不修鍊法輪功,大概五年前申請來美探親,美國大使館要求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吉林省遼源市安石鎮派出所因其家屬修煉法輪功,而拒絕提供相關證明,她的父親因此不能來美,和親人團聚。
律師:中共錯用刑法300條 迫害法輪功
現居美國的中國維權律師吳紹平告訴大紀元,中共迫害法輪功是錯誤的;中共利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定罪為「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是錯用。因為「法律並沒有禁止修煉法輪功,中共公安部也沒有把法輪功列入邪教」。
2005年4月9日,中共公安部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宣布了14種邪教,未列入法輪功。這一通知在2014年又公布一次,沒做任何修改。
吳紹平說,「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是不合法的。法輪功是一種信仰。按照《憲法》,任何一個中國老百姓都有選擇信仰的權利。這種權利受到法律保障。中共應該履行對國際社會以及國民所做的承諾。」
他說,法輪功學員「是一個平和的群體,只是為了自己的信仰,追求真相」。
株連政策「嚴重違法 泯滅人性」
吳紹平律師表示,中共株連法輪功學員親屬工作應聘的做法,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違反了《憲法》、《就業促進法》、《勞動法》。因為按規定,不可以按照一個人的宗教信仰、民族、性別,來對他人進行就業歧視」。
吳紹平進一步說,「本質上,不是一個就業歧視的問題,從根本上,這是一種人權迫害。」
「搞連坐,對直系親屬的職業都產生這種影響,這是擴大打擊。」
他認為,按照法律,相關責任人應處於嚴重的行政處分和法律制裁。
他說,「對這些發布招聘啟事的責任人,至少(要處以)行政處分,比如:記大過、開除等。」
「依法來講,這些違法人員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甚至構成嚴重的瀆職犯罪行為。」
吳紹平表示,迫害法輪功的「610」人員在求學上威脅不讓子女或者孫輩上大學,同樣是中共的株連政策,「這也是一種株連,完全不講法(律)。按《教育法》來講,每個人都有依法受教育的權利」。
他表示,這也同時違反了中國《憲法》以及《國際人權宣言》,以及中共所參與的相關的國際公約、條約。
吳紹平說,「這種株連的方式,是泯滅人性、違反人倫的。這種方式,擊潰了整個社會人倫的底線。」
「也正是中共這種治國理政的方式,導致整個社會的潰敗、潰爛,整個社會的道德滑坡很嚴重、很嚴重。」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雲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