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家能源局前副局長劉寶華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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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0月15日訊】10月14日,中共國家能源局前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華受賄案開審,劉寶華被指控受賄7,073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14日,青島市中級法院通報稱,劉寶華被指控,在2000年至2020年任中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電力司經濟運營處處長,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市場監管部主任,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時,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私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7073餘萬元,涉嫌受賄罪。

劉寶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擇期宣判。

現年58歲的劉寶華,於2020年10月17日落馬,而當時距離其擔任國家能源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一職剛滿三年。在落馬前兩天,即2020年10月15日,劉寶華還去河北省張家口市調研東方能源(河北公司)鐵鉻液流電池儲能集成示範項目。

2020年11月5日,劉寶華被免去職務;2021年4月21日,劉寶華被雙開。當時的通報指,劉寶華對抗審查,收受禮品禮金、大肆收錢斂財、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等。

中共國家能源局自2008年8月8日成立至2020年,共有5名局長、16名副局長。但在這期間,除了劉寶華落馬外,還有另外2名局長、2名副局長、8名司局級官員落馬。

兩名落馬的局長分別為努爾‧白克力、劉鐵男;兩名落馬副局長為許永盛和王曉林。

努爾‧白克力於2019年12月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劉鐵男於2014年12月10日也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劉鐵男被指是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的「財務管家」,曾長期從能源系統為江派輸送利益。

許永盛,於2016年2月23日受審,但其對指控當庭否認;王曉林於2018年9月被起訴。

(責任編輯:李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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