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0月09日訊】如果在未婚前得知自己的未婚妻身有殘疾、相貌醜陋和疾病纏身,你會如何選擇呢?面對這樣一道選擇題,許多古人給出了令人讚歎的答案。
啞女有歸
宋朝鄭叔通在年幼時,父母給他訂了娃娃親,婚配對象是夏家的女兒。鄭叔通長大後赴京趕考,中榜後回家準備完婚。可等他回家後,卻得知夏家之女已因病成了啞巴。他的伯伯打算為他另擇佳偶。
然而,鄭叔通卻拒絕了伯伯的好意,他說道:「我如果不娶夏家之女,她將終身不能再嫁。況且在人家無恙時訂婚,在人家身體有疾時卻遺棄,豈是君子所為?」
鄭家遂照常安排婚禮之事。兩人結婚後夫妻恩愛,親密無間。後來鄭叔通官至朝奉大夫,啞女生所生的一個兒子長大後也科舉及第,走上了仕途。
與丑妻琴瑟和鳴
宋朝陝西人蘇汝惠,六歲時父親去世。母親為他訂了一門親。半年後,他的母親也去世了。蘇汝惠靠著親友的幫助,逐漸長大。
長大後的蘇汝惠準備完婚。這時他聽說自己的未婚妻相貌醜陋,而且一條腿殘疾,但他並沒有在意,而是依舊將其娶進了家門。兩人婚後十分恩愛,琴瑟和鳴。
一天,蘇汝惠的一個朋友開玩笑道:「聽說你的夫人面目可憎,你何不另買一個婢女侍候自己呢?」蘇汝惠回道:「這是我母親生前為我定下的親事,夫人所戴的簪子耳環都是我母親的遺物。我若是討厭她,就是忘了母親啊。論情近於貪色,論罪等於不孝,我怎麼忍心那樣做呢?」友人聽罷,收起戲謔的表情,轉而對他肅然起敬。不忘母親、不負妻子的蘇汝惠後來由武生出來做官,最後官至總兵。
韓雲門與盲女偕老
明朝河南省項城縣有個叫韓雲門的人,與戚家的女兒定下了婚約。然而,天有不測風雲,訂婚沒多久,戚家之女突然雙目失明了。戚家認為韓雲門年紀輕輕就善寫文章,以後必成大器,婚配一個盲女不太合適,因此提出毀婚,並打算讓女兒終老在家。
韓雲門的父母也覺得如此辦理可行,便打算同意退婚,但韓雲門卻堅決不同意,仍然準備按照禮數將盲女迎娶回家。戚家感動之餘就陪嫁了一個漂亮的婢女。
韓雲門卻道:「從情理上說,人看到漂亮的女子內心一定會被觸動,因此不如不見,這樣就可以保證我夫妻間的諧和。」於是就將婢女打發回了戚家。
後來,韓雲門出任掌管教育的官吏。他帶著夫人同行,伉儷親密無間。河南人聽說後,都稱讚他乃君子所為,認為是宋朝的劉庭式又一次出現在今天。
劉以平不棄病女
劉以平,山西猗氏縣人,明朝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後官至陝西行太僕寺卿。
起初,劉家聘關家的大女兒為劉以平的妻子。婚禮還未舉行,關家的大女兒就生病了。等到舉行婚禮那天,大女兒的病還沒有好,關家沒辦法,就讓二女兒代姐姐出嫁。
在新房舉行合卺之禮時,劉以平發現關氏女臉上並沒有病容,就詢問媒人原因。媒人據實以告。劉以平悵然說道:「我下聘的是生病的大女兒,如果拋棄她是不義,恐怕會因此導致她速死。然而關家的二女兒已經嫁到我們家,也沒有理由讓其還家敗壞她的名譽之理,可以讓她嫁給我的弟弟。」
於是,劉以平親自去迎接生病的關家大女兒。到了關家,得知關家大女兒果然悲哭求死。但在親迎後,她心情愉快,病很快就好了。之後,兄弟倆同日舉行了婚禮。劉以平後官至太僕卿。
無疑,上述幾人皆為具有高尚道德境界的君子。《左傳》有言:「夫和而義,妻柔而正。」《禮記‧禮運》提出「夫義、婦聽」,也就是說,身為丈夫,要人品端正,要儘養妻護妻之責,做到公正又仁義;為妻者則要溫柔體貼又端莊和順。明代李贄認為「夫婦之際 ,恩情尤甚」,而上述幾個故事的主人公,都在身體力行實踐著夫和妻柔、彼此恩愛的夫妻關係,給後人留下了一個又一個佳話。
參考資料:
《太上感應篇》
清朝《觚賸》
《清稗類鈔‧婚姻類7》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樂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