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9月14日讯】中共纪监委,周二通报,安徽省高级法院前院长张坚,因受贿罪被判刑十五年。张坚在湖北以及安徽的司法系统内,任职40年,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
通报称,1995年到2019年,张坚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人事调动、案件审理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超过7179万元。
法院称,张坚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从轻处罚。张坚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一九九九年七月起,任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二零零零年七月起,任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省司法厅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党委书记;二零零八年二月起,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二零一三年一月起,调任安徽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二零一九年八月,张坚退休一年多后被查。
另据《明慧网》报导,张坚在湖北、安徽司法系统任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他在担任湖北司法厅副厅长、厅长八年间,其主管的湖北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戒毒所、洗脑班等地,有167法轮功学员名被迫害致死。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正在追查其相关责任。
新唐人电视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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