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07日訊】日前香港警務處國安處,質疑支持民主運動的香港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要求他們提交過去七年的數據資料,週二(9月7日)支聯會回覆表示,該組織並非外國代理人,警方的要求沒有合理依據,不會提交資料。
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我們是不會向(警方)提交任何資料 ,那麼我們今天呢,其實就是在他們給我們的截止日期之前,我們正式給他們一封信,說明為什麼我們認為不需要向他們提交要求的資料。」
週二,香港支聯會表示,拒絕提交國安處要求的資料。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表示,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她指出警方沒有交代指控的合理根據,是濫用權力。
上個月,國安處要求支聯會提供其成員的個人資料、收支情況,以及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的私人助理馬克·西蒙等人的信息。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週二聲稱,根據《國安法》第43條細則,警方有權要求外國代理人提供涉港活動資料。
警方還警告說,如不遵守規定,可能處以10萬港元罰款,以及最多6個月的監禁。
不過,國安處始終沒有給出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的具體證據。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週二聲稱,不守法的人,不能自稱為「公民組織」。
新唐人記者畢心慈、李霖昭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