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06日訊】一至七月份獲悉74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七月份6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中共以「清零」、「掃黑除惡」為幌子持續打壓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破壞法律實施,製造冤假錯案,並製造謊言欺騙世人。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一年七月獲知至少有69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其中唐山市豐南區法輪功學員劉維立被枉判十年;遼寧省營口市衛生學校85歲的退休教師韓桂雲,被誣陷破壞法律實施,被非法判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被村民公認的好人楊建錄被非法判刑八年。
七月份獲知13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其中,80歲以上2人,70-80歲10人,65-70歲1人。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376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346000元,警察搶劫30000元。
二零二一年一至七月份獲悉74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一月份194人,二月份121人,三月份99人,四月份89人,五月份96人,六月份75人,七月份69人。
迫害分布於二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5個城市。迫害最嚴重地區依次為:河北省10人,遼寧省9人,黑龍江7人,湖北省7人,江蘇省5人、天津市4人,廣東省4人。迫害最嚴重城市依次為:唐山市6人、孝感市5人,張家口4人,雞西市3人,淮安市3人,大連市3人。
信息採集時間: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其中包括以前月份沒有發表的判刑數據。
一、非法判刑69人
迫害案例:
1、河北省唐山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劉維立被枉判十年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唐山市豐南區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唐山市灤南法院非法開庭。其中劉維立被枉判十年,張志蘭(女)被枉判七年,左德生被枉判兩年六個月,王寶柱被枉判十一個月,呂立發被枉判六個月,畢貫芹(女)被枉判六個月,王會林(女)因中途犯病,未宣判,說是在大隊或在家裏宣判。剩下六名法輪功學員開庭情況不詳。他們是:劉金英(女)、李玉英(女)、胡印倉、佟秀蘭(女)、崔樹裕(女)、侯建廣。
審判長張洪波,陪審員湯巨全、高彩香,書記員高萌,檢察官曹旭彬、周新愛,檢察官助理魏聰超。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凌晨,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豐潤區、路南區、天津寧河區出動五十至一百個警察,對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同時綁架、抄家。豐南區法輪功學員董建全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迫害離世。
2、公檢法黑箱作業 四川省眉山市申學文被冤判九年入獄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報導,二零二一年五月份,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永壽鎮法輪功學員申學文,被冤判九年,非法關押在樂山嘉州監獄。此次冤判是眉山市公檢法黑箱作業,陷害好人。
申學文是在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在成都被綁架的。當日,成都市四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那日下午兩點三十分,申學文在清波路(附近)被非法抓捕。後來,申學文被非法抄家,他家的外門完好,內門被破壞,其裝在信封裏的三萬元被掠走,室內的電腦、打印機被非法抄走。
3、村民公認的好人被冤判八年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楊建錄被張家口市宣化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他上訴後,張家口市中院二審沒有開庭,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楊建錄被秘密送往唐山市監獄。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下午,楊建錄和妻子王惠君去建國街辦事,被跟蹤他們的宣化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佃宏等警察綁架,家中物品被警察抄走。兩天後,王惠君回家,楊建錄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宣化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楊建錄被宣化區法院非法庭審。公訴人念了對他的構陷材料。
楊建錄做了自我辯護,他要求播放被非法抄走的錄象光盤等。楊建錄表示自己持有的任何東西都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法律。楊建錄還講述了他修煉法輪功前後身心的變化和大法帶來的美好。
楊建錄的女兒為父親辯護,她說,親眼看見父親修煉法輪功給家庭帶來的美好,在世俗的道德下滑中,父親教育我們做好人。她也從法律角度,論證了父親修煉法輪功無罪,要求無罪釋放父親。
楊建錄的律師有理有據、聲音洪亮的從法律、道德、良知等多方面,論述了修煉法輪功無罪,指出公安搜家沒有任何手續,也沒有證人,檢察院又做證人又做見證人,其程序違法。
律師宣讀了楊建錄居住地415名村民集體簽字按手印的書面內容:
「我們是半坡街村民,聽說楊建錄被抓了,感到很震驚,我們三里五村的人都知道他煉功做好人,誰家有事用的著他,他都會去幫忙,我們老百姓不懂甚麼大道理,就知道做好人沒錯,(楊建錄)都(被)關了快八個月了,放了他吧,叫他們一家人團圓。」
律師最後說: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開庭近四個小時,十一點休庭,休息十分鐘,將近一點半,第二次休庭,公訴人走掉,庭審開不下去,不了了之。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宣化區法院非法判楊建錄八年,勒索罰金一萬元。楊建錄上訴。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沒經過張家口市中院二審開庭,楊建錄被秘密送往唐山市監獄。
4、黑龍江省雞西市包萬明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遭雞東縣法院枉判四至九年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一日報導,黑龍江雞西市法輪功學員包萬明(男,50歲)、滕淑麗(女,51歲)、周克銘(男,53歲),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遭雞東法院以視頻的方式非法開庭,近日得知,包萬明被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罰金十萬元;滕淑麗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金八萬元;周克銘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萬元。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雞東縣法院以視頻的方式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法輪功學員的多位家屬到場旁聽。包萬明聘請的律師及三位法輪功學員自己在法庭上做了無罪辯護。雞東縣法院、檢察院在庭審過程中態度惡劣,阻止當事人及律師的辯護。
律師向法院提交了法律依據及不起訴書等證據。律師當庭指出,訴訟程序存在違法行為,法輪功學員的居住地不在雞東縣,不應該由雞東縣法院審理。也沒有法律規定的依據證明法輪功是X教,公訴機關不能提供證據證實包萬明破壞法律、法規的實施。受案、立案程序不符合規定,公安機關搜查、扣押及傳喚等過程中均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被告人主觀上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故意,其行為也不具備有社會危害性。
在整個開庭過程中,公訴人、法官多次阻撓當事人及律師當庭的辯護,並且態度始終非常囂張。當律師提出,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中對禁止的法輪功書籍解禁的明文規定,持有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時,檢察院公訴人劉春波(女)答道:「我們不按照這個。」對包萬明提出的真相資料數量的異議,律師要求核實。主審法官徐忠祺明知道第二天是週六,各單位都休息,卻讓律師第二天去查看錄像,刁難律師。
最後,公訴人給法院提出「量刑」建議,非法判刑包萬明十年並處罰金;滕淑麗七年並處罰金;周克銘四年並處罰金。雞東縣檢察院、法院沆瀣一氣,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雞東縣法院下發了(2021)黑0321刑初33號刑事判決書,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實施了上述的重判、重罰。
5、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解威女士遭誣判六年入獄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報導,二零二一年七月初消息證實,被非法關押看守所近兩年的58歲的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解威女士遭誣判六年,已被劫持到位於哈爾濱市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解威女士的家人接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電話後才知親人被送走,說是疫情期間不讓接見,給了一個郵政戶號,通過郵政可存款。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開始,黑龍江省公安廳所謂「督導迫害組」竄到佳木斯市,夥同本市政法委公安局等瘋狂騷擾、非法抄家、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直接造成法輪功學員楊勝軍被迫害致死。此次迫害中至少五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被綁架,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四點多,解威在家中被順和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解威女士被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長期非法關押。
解威女士的家人為她聘請了維權律師介入,律師向佳木斯市向陽區檢察院提交了《解威不起訴意見書》,要求當地公安、檢察院無條件放人,沒有結果。
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到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刑庭責任法官宋濤拒接律師電話,拒不見面,致使律師無法正常遞交律師公函、委託書,無法閱卷,無法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解威。解威女士是何時被非法庭審的等信息尚未得知。
關於解威女士遭受的迫害,詳見明慧網文章《佳木斯法官圖謀開庭 卻拒絕當事人律師介入辯護》、《修法輪功身心淨化 佳木斯婦女遭勞教迫害》等。
二、13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七月份13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年齡最長者85歲。其中,80歲以上2人,70-80歲10人,65-70歲1人。
迫害案例:
1、遼寧省營口市85歲退休教師韓桂雲被非法判三年 勒索罰金一萬元
遼寧省營口市衛生學校85歲的退休教師韓桂雲,被誣陷破壞法律實施,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被站前區法院非法開庭,六月三日被非法判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並沒收個人物品。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韓老師收到站前區法院和西市區國保大隊四人送達的非法判決書。
韓桂雲修煉法輪功後無病一身輕,身心健康,無論是工作單位還是鄰里、家人都一致認為她是一個好人,為人平和,道德高尚。因這一年多,公檢法、派出所、社區人員的不斷騷擾,迫害,老人家走路腰直不起來,每次警察欲將其綁架、刑事拘留她時,她的血壓都是一般人的兩倍之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韓桂雲兒子告訴她:今天營口市站前區法院通知你去開庭。九點鐘韓桂雲和兒子到了法庭。法庭上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還有兩個警察分別站在韓桂雲老人的左右。
韓桂雲不卑不亢,從容地面對台上台下的警察,為自己辯護:我修煉法輪大法沒有錯,法輪大法是正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頒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通知中關於「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表明,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而這14種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我沒有罪。
韓桂雲老人被構陷、被非法抄家,家中的大法書、真相護身符、師父法像,據說還有單張法輪功宣傳材料。這些沒有一樣能破壞法律實施。
是非、善惡,一目了然。一位近九十歲數的老奶奶,前天被綁架、昨天被抄家,今天被送上法庭,明天被判刑。這是中國人之悲哀,是共產邪靈殘害中華兒女又一明證。
2、北京大學75歲退休女工程師李佔金被非法判五年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報導,北京大學75歲的退休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李佔金女士,被綁架關押構陷近兩年,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被海澱法院判刑五年,老人已經上訴到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接手這個案子的法官叫項陽,座機:010-59891897。
李佔金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被北京市海澱區公安分局、燕園派出所張豔輝等七個警察闖入家中綁架、非法抄家。不法警察搶走大法書籍、電腦等私人財物,然後將李佔金綁架到西北旺海澱公安分局執法委辦公室非法審訊、關押。張豔輝(警號:037208)還曾多次騷擾李佔金,導致她的兒子受到驚嚇,患上抑鬱症。
李佔金老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海澱區看守所,至今已經一年九個多月。
李佔金女士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以真、善、忍的標準對照自己,身心得到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李佔金多次遭中共迫害,被非法拘留、強制「洗腦」,被非法勞教、非法判刑。
3、廣東省梅州市74歲李依秀和李群招老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廣東省梅州市老年法輪功學員李群招和李依秀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李依秀兩年三個月,李群招兩年。
李依秀家住梅州市梅縣區程江鎮。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李依秀被梅縣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於當晚回家。第二天,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李依秀再次被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被劫往興寧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九時四十分,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庭審李群招和李依秀老人。李群招的律師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而李依秀的律師是中共司法機構給她安排的所謂法律援助律師鄒秀虹(女),則枉法做出有罪辯護。
三月十一日十二時十分,非法庭審結束後。李群招的律師所作的無罪辯護讓在場的人員包括家屬很震撼,更明白了他們的家人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是合法的,沒有犯罪。
參與庭審的有審判長吳文龍和審判員張巧玲(女),陪審員叫侯秀玲(女),梅縣區檢察院的所謂公訴人彭秋紅(女)。
4、傳播真相 瀋陽76歲許振英被枉判兩年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報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遼寧省瀋陽市皇姑區76歲的法輪功學員許振英,被皇姑區法院非法網絡開庭。近日獲悉,許振英被枉判兩年。她於六月份上訴至瀋陽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零年二月,許振英在超市用真相幣傳播法輪功真相,被超市收銀員惡意舉報。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皇姑區公安分局國保夥同三台子派出所警察,對許振英綁架、抄家,搶走真相資料、電腦,同時還綁架了她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兩個孩子陳昕和陳飛。陳飛家也被非法查抄,警察抄走大量物品。當晚十點,她丈夫被放回。兩天後,因疫情,拘留所不收,許振英和兩個孩子陳昕和陳飛回家,被監視居住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八月,許振英被構陷到瀋陽市皇姑區法院,法院叫許振英過來,說,得有個態度,不來,會「通緝」她。許振英自認為按真、善、忍做好,傳播真相合理合法。面對即將而來的迫害,許振英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皇姑區公安分局新樂派出所四個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姜淑梅(女,65歲)的家中,綁架了姜淑梅和在她家學法的許振英,並搶走了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許振英和姜淑梅被秘密關押到瀋陽市看守所。
三、七月份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376000元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七月份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376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346000元,警察搶劫30000元。
七月份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376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金346000元,警察搶劫30000元。
迫害案例:
1、黑龍江省雞西市包萬明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遭雞東縣法院枉判四至九年非法罰金5~10萬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包萬明等遭雞東法院以視頻的方式非法開庭,包萬明被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罰金十萬元;滕淑麗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金八萬元;周克銘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萬元。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被判刑。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是在喚醒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中,中共各級公安、司法官員、警察不知自保,聽命於中共的迫害政策殘害當地法輪功修煉者,造下天大的罪業,致使他們惡報連連,或暴病身亡,或撤職開除,或落馬入獄,或殃及家人……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資料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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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整理:張莉/責任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