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承認宗教自由是一項不可剝奪的權利,並致力於促進和保護所有人的這項權利。
作為全球捍衛宗教自由的領導者,美國強烈譴責並追究那些拒絕和侵犯這一基本自由的國家和非國家行為者的責任。
為支持這一使命,2021年5月12日,美國國務院根據1998年《國際宗教自由法》(the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 of 1998)的要求發布了第23份《國際宗教自由年度報告》。本報告描述了各個國家的宗教自由狀況、政府違反宗教信仰和習俗的政策,以及美國在世界各地促進宗教自由的政策。每年,該報告都會提交給美國國會。
世界上8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對自由信仰權有嚴格限制的國家。對這些人口來說,《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是各國政府、宗教團體、活動家和其它團體捍衛宗教自由的重要工具。最新的2020年報告包括了來自美國大使館、外國政府官員、宗教團體、非政府組織和人權倡導者的近2400頁的彙編信息。
最近,連續三屆總統任期內的國際宗教自由辦公室主任丹尼爾·納德爾(Daniel Nadel)強調了2020年報告中的以下主題。
首先,將言論和其它表達形式定為刑事犯罪的政策有損「宗教和睦」(religious harmony)或涉「打擊不容忍」(combat intolerance)。納德爾特別關注褻瀆罪法律、宗教服裝條例以及將傳福音定為刑事犯罪的法律和限制對兒童的宗教教育。
其次,有些政府通過對宗教和宗教表達的極端管制來異化社群,特別是通過登記法、宗教物質限制、逮捕、騷擾和網上審查。納德爾指出,這種過度的壓迫增加了公民使用暴力捍衛其信仰的可能性。
除年度報告外,《國際宗教自由法》還要求總統將任何嚴重侵犯宗教自由的國家指定為「特別受關注的國家」。這些國家的政府具有「有計劃、持續和嚴重侵犯宗教自由的行為」。
2020年12月2日,川普政府首次將緬甸、中國、厄立特里亞、伊朗、朝鮮、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以及尼日利亞指定為特別受關注的國家。《國際宗教自由報告》詳細介紹了這些國家中發生的侵犯宗教自由的行為。
例如,在尼日利亞,該國對宗教自由的侵害是國家和非國家機構所犯的侵權行為造成的。2020年,尼日利亞當局以褻瀆罪逮捕並判定兩人有罪。被定罪者被判處長期監禁和死刑。
此外,包括博科聖地(Boko Haram)和ISIS-西非(ISIS-West Africa)在內的恐怖主義集團對宗教和平民目標發動了多次暴力襲擊和綁架。報告還指出,以穆斯林為主的富拉尼牧民(Muslim Fulani herdsmen)和以基督教為主的農民持續發生暴力衝突。近2500名平民死於穆斯林富拉尼牧民的襲擊。
在伊朗,政府在支持國外宗教極端主義的同時,也日益壓制宗教少數派。伊朗去年通過了《伊斯蘭刑法》修正案,其中規定,那些犯有「反常心理操縱」(deviant psychological manipulation)或「違背伊斯蘭教的宣傳」(propaganda contrary to Islam)罪的人可能面臨罰款、監禁、鞭刑或死刑的懲罰。
在中國,宗教自由和信仰威脅到中國共產黨在這個國家的完全控制和權威。因此,中共繼續迫害有信仰的人,並控制宗教活動。根據該報告,「政府繼續其2019—2024年的『(宗教)中國化』運動,使所有宗教教義和實踐符合中共教義。此運動要求信眾舉辦『洗腦』培訓,監測宗教服務,預先批准佈道,並篡改宗教文本,包括耶穌的生平故事,強調對黨和國家的忠誠」。
可悲的是,宗教迫害和鎮壓在全世界每天都發生著。通過外交政策、外交斡旋和宣傳來捍衛國際宗教自由符合美國的最佳利益。國際宗教自由辦公室努力追究侵犯宗教自由者的責任至關重要。
美國一再表明,美國人不會對因為個人信仰而遭到殺害、監禁或酷刑的情況坐視不管。《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是各國政府和活動家推動和捍衛世界各地宗教自由的重要工具。
作者簡介:
卡莉斯塔·路易絲·金里奇(Callista Louise Gingrich)是一位女商人、作家、紀錄片製片人和外交官,2017年至2021年擔任美國駐羅馬教廷大使。
原文「A Critical Tool for Advancing and Defending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