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5月18日訊】中共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5月18日公布,廣東省雲浮市政法委書記黃天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正接受調查。在此之前,黃天生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已被國際追查。
現年52歲的黃天生,長期在雲浮市任職。1998年至2012年分別出任該市房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共青團雲浮市委副書記、黨組成員;雲浮市新興縣副縣長;市國資委主任;市國資委黨組書記、主任。
2012年至2018年,黃曾出任羅定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市委書記。2018年12月他返回雲浮市,先後出任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常委及政法委書記。
官方沒有通報黃天生落馬的具體原因。
根據明慧網報導,黃天生任職雲浮市政法委書記期間,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
2021年3月7日,追查國際發出的《追查廣東省雲浮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瀋雪梅、陳媛英的責任人的通告》中指出,2019年9月30日晚,雲浮市羅定市法輪功學員瀋雪梅(女,45歲)和陳媛英(女,71歲)被警察非法綁架,她們的住家也分別被非法查抄。
2020年12月26日,瀋雪梅被非法判刑3年,並被罰款3,000元;陳媛英被非法判刑1年6個月,並被罰款2,000元。
通告指出,黃天生是上述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件中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記者羅婷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