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18日訊】江蘇省連雲港市女輔警許艷「敲詐」多名官員的案件繼續發酵。日前,許父為女發聲,披露所謂的敲詐款均是官員在欺負女兒後「自願」賠償的青春損失費。相關報導引發逾億微博網友關注,官媒現已將該文刪除。
許艷父親週三(3月17日)對成都官媒「紅星新聞」表示,那些所謂的「受害者」都是公職人員,「他們不該欺負我女兒。他們給我女兒的錢,是自願給的青春損失費,怎麽能說是敲詐呢?如果說我女兒敲詐,為什麽他們當時不報警?他們有人就是警察。」
許父否認女兒敲詐,並指出,「作為公職人員,他們欺負我女兒、玩弄我女兒,犯錯誤的是他們,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到我女兒一個人頭上。」
相關報導當天就在微博中迅速傳開。截至當晚10時許,相關話題在新浪微博的閱讀量已突破1.1億。不過,紅星新聞上的官方報導卻被悄悄刪除,點擊鏈接後只顯示「404」。
上週,江蘇省灌南縣法院去年12月底的一份判決書在網上流傳。根據這份判決,1994年出生的前輔警許艷於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間,在與9名職位為公安局副局長、派出所所長等的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後,索要「受害人」共計372.6萬元的款項。
判決書指出,涉案的9名公職人員中包括時任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兵、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寇某、南崗派出所所長孫某,還有侍衛莊派出所所長朱某等其他三名派出所所長。
灌南縣法院因此判處被告許艷敲詐勒索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款人民幣5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追繳其違法所得的372.6萬元。
對於500萬元的罰金,許父表示:「我們沒有錢交罰金,我女兒現在被判13年,以後怎麼給的起這個500萬罰金?」
案件引發廣泛關注和熱議。中國民眾普遍認為,對於這名女輔警的量刑過重,並質疑為何涉案的9名官員沒有受到法律追責。
有網友直言:「那9個公職人員局長丶所長之類無一受到刑罰。這個判罰法理何在,依據何在?到底是敲詐勒索還是公職官員獵豔?應該有一個說法。 」
還有網友表示,「九個男人睡一個姑娘,還判姑娘十三年。對了,這九個男人都是公職人員,姑娘是臨時工。這就是中國。」
作家王亞軍調侃道,輔警臨時工睡翻一個縣,揪出十幾條警界色魔,還順便給灌雲縣拉動了872萬元的GDP,實在堪稱時代楷模、業界良心。
(記者蕭靜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