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逃亡警察:當局下令用衝鋒槍 射死抗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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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11日訊】一名逃亡印度的緬甸警察日前向媒體爆料,他在2月27日接到緬甸軍方的命令,要求用衝鋒槍驅散抗議者,次日,他又接到了對抗議民眾開槍的指令。因無法服從鎮壓人民的命令,他不得不離開家人逃亡印度。

週二(3月9日),27歲的緬甸警察塔彭(Tha Peng)在接受路透社採訪時表示,他因拒絕上司關於開槍的指令而辭職。

「從2月6日到26日,人們可以自由的舉行示威抗議,但從28日以後就不允許了。我們必須要驅散他們,如果他們不服從,我們的指揮官下令向他們開槍。」塔彭補充說,「警察的職責是保護人民。實際上緬甸警察和軍隊向人民開槍是違法的。」

按照緬甸警方的明文規定,為阻止示威者,警察只可以用橡膠子彈射擊,或對膝蓋以下的部位開槍。但塔彭說,他接到的上級命令是開槍,「將他們射到死為止」。

「我無法服從上司的命令,向自己的人民開槍,所以我逃離了我的國家。」塔彭表示。他在3月1日離開他居住的城鎮坎帕特(Khampat),花了3天時間逃到印度的米佐拉姆邦(Mizoram)。

「我想念我的家人,我結婚了,有兩個孩子,我每天晚上都想念他們,睡不好覺。如果我們有了真正的民主,軍方政變結束了,我願意返回我的國家。」他說。

塔彭還向路透社出示了他的身份證和一張穿警服的照片。他說,他在9年前成為了一名警察。

報導引述的一份內部文件顯示,塔彭對事件的描述與另外4名逃亡印度的緬甸警察提供給印方的口供相同。文件顯示,他們越境的原因是,當和平示威運動在不同地方持續進行時,他們被指示要向示威者開槍。他們說,但他們沒有膽向和平的示威民眾開槍。

路透社引述曼德勒市警察貢萊(Ngun Hlei)的話說,收到了上級下達的向示威者開火的命令,不過他拒絕服從。3月6日,貢萊在民運人士的協助下,前往印度米佐拉姆。

另一名24歲的女警達爾(Dal),是緬甸西北部的法拉姆(Falam)地區的警察,負責行政工作。在抗議活動激增後,上級指示她拘捕女性示威者,但她拒絕從命。因擔心自己會被拘捕,達爾決定逃亡印度。

塔彭及貢萊稱,他們相信警方是在軍方的命令下,下達了開槍的指令。上述另外4名向印方提供口供的緬甸警察也同意這一說法,認為是軍方向警察施壓,要他們對抗示威民眾。

一位印度官員稱,自緬甸軍方發動政變以來,已經有大約100名緬甸人逃到了印度,其中多數為警察和他們的家屬。

另據外媒報導,週二凌晨1時許,持續參與抗議活動的昂山素季所屬的執政黨「全國民主聯盟」(NLD)成員梭密林(Zaw Myat Linn)被捕。在被捕前,他進行了臉書直播,呼籲民眾持續抗議軍政府,「哪怕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數小時後,家屬就收到他的死亡通知。

他的妻子透露,發現了梭密林的腹部嚴重受傷,他疑似遭酷刑虐死。

有民間組織稱,自軍方發動政變以來,已有60多名抗爭者被殺,約1900人被捕。

(記者蕭靜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梅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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