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共再出惡法: 「詆毀英烈」要判刑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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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2月28日訊】中共正在加大打擊民間討論所謂英雄烈士的力度。根據中共最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從下個月起,被中共認爲「詆毀英烈」者,將可能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學界人士指出,這是惡法,是打擊民眾的言論自由。

對於所謂的「詆毀英烈」案當事人,中共此前多以「尋釁滋事罪」起訴。

從3月1號起生效的中共《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後新增一條罪名,聲稱對「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北京律師莫少平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該修正案生效後,涉嫌誹謗者可能將承擔多層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曾代理過這類案件的大陸律師劉曉原也表示,法條中「情節嚴重」的說法很含糊。按照法律解釋,一般要造成當事人自殺或精神崩潰等,但現在看到的是,發了一個帖子也有可能被抓。

江西法律工作者陳鋼說,新增條款的涵蓋面廣,以後也許會有更多的人被抓。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指出,這是中共對言論自由的打擊和限制,是為了洗腦灌輸而做出的強制性規定,是典型的惡法,違背人類社會的良知正義和基本人權。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什麼樣的人是英雄?這種東西是應該由社會公眾去進行良心評價的,是發自內心,人們去衡量的東西,而不應該由一個政府它來認定什麼人是所謂的英雄烈士。它為了樹典型,為了表明這個政權的偉大光榮正確,不是英雄,也是英雄!相反的政府沒有被認定的,是英雄也不是英雄。」

互聯網觀察人士古河表示,中共口中的所謂英烈,都是為了中共服務而死去的,其中絕大部分都是中共樹立的假典型。老百姓從不知道到慢慢知道了真相,所以產生質疑。

互聯網觀察人士古河:「中共這樣一個人治社會當中,居然制定這樣那樣的法律,還標榜自己是法治社會,簡直是豈有此理!質疑(假英烈)不可以嗎?在中共的統治下不可以。你要質疑,我就用這個刑事訴訟法來治你,所以中共的法律就是治民的,這個就是實例。」

在這個惡法生效之前,中共已經開始大量抓捕質疑中印邊境衝突事件的網民。

2月19號,中共官方首次公布去年中印邊境衝突中,四名中共官兵死亡的消息。

19號至22號,北京、四川、南京、福建等地至少有七人,因在網上對中印邊境衝突事件提出質疑,而被中共警方以「侮辱詆毀英烈」為由抓捕。

前《經濟觀察報》記者、微博主「辣筆小球」仇子明,發文質疑中共官兵死亡數字,結果20號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正在歐洲旅行的19歲青年王靖渝,則因在網上質疑中印邊境衝突事件,遭到中共公安網上跨境追逃,他的重慶老家也被抄家。他26號對美國之音說:

視頻:「從事發以後第二天到今天,每天早上6點鐘,把我父親和母親帶到派出所,關在那個審訊室那個審訊椅上,他問就是問你兒子什麼時候回國,你想好跟我說,如果沒回國,我就要刑事拘留你。然後也不讓我父母吃飯。」

王靖渝說,警察抄家拿走了他家裡的玉石、外幣鈔票等,並要求他三天之內回國自首,否則他父母沒有好下場。

王靖渝表示,他不會對中共妥協,也不會回國,他說,因為對軍隊有不同看法,就輕則刑事拘留,重則殺人滅口,這太恐怖了,這不是一個國家,這是一個地獄。

中共的這種株連也引發法律界人士的批評,他們預計中共新的《刑法修正案》生效後,對網上言論的管控會更嚴了,而抓人、判刑的門檻也大大降低,將會有越來越多在海外發表言論的人,回國後被拘留或者國內家人受到株連的事件發生。

採訪/陳漢 編輯/王子琦 後製/王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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