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客禁令延至6月底 房東索取賠償有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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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1月31日訊】週四(28日),加州立法會正式通過,將把驅逐房客禁令延長至6月底。同時,州府也表示將為房客把租金欠款部分賠償給房東,但房東不得對租客扣留押金或收取遲繳費。

就在加州立法會於週四(28日),投票通過了延長驅逐租客禁令的法案後,州長紐森於週五當天,立即簽署批准該法案,致使原訂於本週日失效的禁令,效期將延長至今年6月30日。

根據報導,新禁令將保留當前的多數條款,包括租客需要簽署書面文件,證明其因中共病毒疫情而面臨財務困難,才有資格獲得州府保護。

法案規定,從2月1日起,租客每月必須支付租金的25%,或在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租金。若租客拒繳房租,房東有權上訴法庭追討欠款,但不得驅逐房客。

針對房客的租金欠款,房東可以選擇向州府領取80%,但必須放棄其餘20%欠款,並保證在6月30日之前不驅逐房客。

另一方面,房東也可以選擇只向州府領取25%欠款,而在6月30日以後,即可驅逐不良房客並上訴法院追討欠款。

不過,該法案禁止房東扣留房租押金作為還款的一部分,同時也禁止收取遲繳費。

據悉,州府將撥款自聯邦批准的26億美元刺激基金,以此為租客償還欠款。

對此,加州州參議員科蒂斯(Dave Cortese)表示,州府是否有能力負擔所有欠款,並保證款項能安全的交到房東手中,避免欺詐等問題,都相當令人擔憂。

新唐人記者李佳音洛杉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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