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1月14日訊】12港人中的未成年人被控企圖縱火與管有攻擊性武器,1月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2月26日再審,被告繼續還押在壁屋懲教所
12港人中的未成年人黃臨福被大陸遣送返香港後,今日完成隔離,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法院將案件押後至2月26日再審,黃臨福繼續還押在壁屋懲教所。
黃臨福今年17歲。他被控一項企圖縱火與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稱他在2019年10月14日企圖用火損壞旺角警署,以及在住所內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3個汽油彈。同案另一名被告已移交區域法院,認罪判監40個月。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接受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26日再審,等待控方索取法律建議,考慮是否加控被告「不依期歸押」或「串謀協助罪犯」等罪名。被告1萬元保釋金被充公。
辯方律師在庭外向記者表示,黃臨福與家屬目前狀況良好,今日完成隔離後,家屬由1月14日起可以去壁屋探視。
黃臨福傍晚乘坐囚車離開九龍城法院,警察拉起封鎖線,有支持者高呼「加油!」「撐住!」
新唐人記者張曉慧香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