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0月31日訊】長榮大學一名馬來西亞籍的鍾姓女學生,28日晚間從校園返回宿舍途中,步行經過台鐵沙崙支線高架橋下便道時,遭陌生梁姓男子隨機以繩索勒頸身亡、棄屍在高雄一處山區。案發後5個多小時,警方即循線逮捕涉案梁嫌。梁嫌複訊時終承認性侵殺人,還搜刮鍾女身上財物,因此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聲押獲准。橋頭地方法院今天(31日)裁定羈押
鍾女28日晚間失蹤後,就讀的學校29日下午3時許到移民署台南市專勤隊報案。移民署通報警方協尋。
警方調監視器後發現,鍾女於28日晚間8時許行經台鐵沙崙支線高架橋長大路附近,沿高架橋下便道往北行走後失去蹤影。
經調閱相關跡證後,在台鐵高架橋下便道發現鍾女右鞋1隻,研判鍾女恐遭非自願性帶離現場,同時發現有1輛自小客車行跡可疑,研判28歲梁姓男子涉有重嫌,立即透過車辨系統掌握梁男行蹤,在高雄市阿蓮區查獲梁男。
警方指出,梁男到案後供詞一度避重就輕,經警方突破心防後才承認以繩索勒斃鍾女,並將鍾女載至高雄市阿蓮區一帶棄屍,警方隨後在一處邊坡發現鍾女遺體,衣衫不整,頸部還有一條繩索。
橋頭地檢署30表示,檢察官根據全案調查資料,綜合梁嫌供述,複驗結果及全案證據,認定梁嫌有性侵並故意殺害鍾女犯行,因此予以聲押。隨後於當天下午6時多決定相驗解剖,結果發現鍾女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也有被壓迫出血痕跡,另有發現相關生前遭性侵跡證。
檢察官依據相關跡證訊問,終於突破梁嫌心防,讓他鬆口承認性侵後勒死鍾女,事後還搜刮鍾女身上財物與手機,因此不構成死後侵犯遺體的污辱屍體罪,而是被依強制性交殺人及強盜殺人兩罪聲押獲准。
嫌犯開車載屍13小時繞行逾200公里
歸仁分局分局長楊慶裕30日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女學生在學校附近遭攻擊時間是28日晚間9時多,棄屍時間推測在29日下午3時多,初步研判梁男以繩索套住鍾女頸部後拖行上車,隨後開車離開現場。
依警方專案小組查證,梁嫌直到當晚10時8分從歸仁離開,一路在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往返台南、高雄兩地;29日凌晨2時44分重回歸仁,直到下午3時多棄屍阿蓮區住所附近一處山區邊坡。
梁嫌開車繞行軌跡超過200公里,中間「伴屍」時間長達13小時。
楊慶裕表示,梁男警訊中供稱是因為當時無法確定被害人是否已死,警方則研判可能是在尋找棄屍地點。
他說,單身的梁男目前無業,有竊盜前科,平時與父母同住,警方在梁男車上找到一些全新的女性貼身衣物,但他宣稱是自己購買的。
據悉,梁男曾在2013年因侵入民宅行竊被捕,他當時坦承5度行竊女用內褲,遭判刑6月徒刑及拘役110天,可易科罰金。
曾在附近要抓人 但沒有成功
據媒體報導,今年9月30日於案發地點附近,另有1名長榮大學女學生曾遭不明人士從背後摀住鼻臉意圖不軌,在女學生呼救後,對方鬆手逃離現場,當時受害女學生沒有出面報案,而是由住處房東的女兒到派出所反映此事。
楊慶裕說明,警方前往案發地點訪查後,研判可能涉案車輛提供給女學生指認,但女學生以當天燈光昏暗無法指認,也沒有報案。
這名女學生29日晚間得知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後也正式到派出所報案,警方隨即立案偵查。對於梁男「曾在附近要抓人,但沒有成功」供述,將依科學證據對梁男進行複訊釐清。
鍾姓女學生父親今天(31日)向中央社表示,希望凶嫌受到台灣最重的刑法懲處(死刑),希望此事件發揮警惕作用,不會再有其他女孩遭遇類似不幸。
他也表示,「還有一點我非常不滿意的是,為什麼事發地點在9月30日就有女生險些被擄走,可是學校卻沒有發布?為何沒警惕學生?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
鍾姓女學生母親30日晚間則哭著對中央社說:「我想知道凶嫌到底對我女兒做了哪些事?他有沒有把我女兒虐待至死?就算知道了答案我不能怎樣,但我還是想知道。」
(責任編輯:盧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