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9月25日訊】當地時間24日下午,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到警署報到時突然被拘捕,但很快又獲保釋。他隨後在社交媒體發文,批評港警「沒事找事告」。
黃之鋒在社交媒體表示,當日到中區警署報到時再遭拘捕,但很快獲准保釋,並將於30日再到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出庭。
他表示,事隔一年才被捕,警方根本是「沒事找事告(無嘢搵嘢來告)」,利用這種方式「限制涉案人士不得離境」。
警方當日拘捕黃之鋒時指稱,他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並違反了《蒙面法》。
(記者鐘鼓笙報導/責任編輯:梅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