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名臣顏師魯(公元1119~1193年),字「幾聖」,龍溪(今福建漳州)人,《宋史》卷三八九有傳。《宋史》本傳稱他「遇事盡言」「大節確如金石」。我今天不介紹顏師魯,而是為大家講講顏師魯所審理過的一起離奇命案。
潭州益陽(今湖南省益陽市)趙知縣有個女兒趙氏,嫁給了泉州一位滕姓迪功郎,「迪功郎」是從九品的小官。倆口子生了男女五個孩子,後來男方死了,趙氏就守了寡。趙氏作為這個家庭的長輩,管理家政非常嚴苛:每天夜裡都親自把家中門窗全部鎖上,天亮以後再自己打開;對待侍妾、丫鬟就不僅是嚴格了,而是很殘酷,只要得罪了她,她就讓其晚上陪著她,然後就如對待囚犯一樣捆綁起來,再加以鞭打,每次都要打好幾百下,直到打的快斷氣了,才讓下人拽出去。
有個叫陳馨奴的侍妾,趙氏對她不滿,每次虐打的都特別狠。淳熙十六年(公元1189年)的冬天(「淳熙」是南宋孝宗的年號),趙氏竟親手把陳馨奴殺了,還將馨奴的頭和手腳砍下來,分屍成五塊,把屍塊放到籮筐裡,表面放上稻殼。趙氏吩咐一個老僕說:我要藏些金銀,不想讓別人知道,你把籮筐埋到廁所旁,做一個隱秘的窖藏,辦好了我重重有賞!」老僕人高興的把這事辦了。
紹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月十九日(「紹熙」是南宋光宗的年號),辰時到巳時之間(上午九點至十一點之間),大家看到滕家門窗還都鎖著,鄰居就呼喊裡面的人,趙氏的兒子跟外面人說:我家情況大家都知道,我媽不來,我們是開不了門窗的。後來,大家都跑到趙氏房外一起呼叫,叫半天無人應答。鄰居就報官了,管治安的廂官帶人撞開大門,滕家眾人都在,只有趙氏依然沒有回應。房門鎖死,於是人們破牆而入,揭開床帳,看到裡面儘是鮮血,原來趙氏已死:頭顱不見,屍體橫臥。見出了命案,大家趕緊報告郡守。
當時郡守正是顏師魯。因為滕家全家都有嫌疑,所以顏師魯下令將他們都扣押起來審訊,可是反覆問了十幾天都沒有結果。這樁命案無法了結,滕家人也都被牽連羈押,無法釋放。到了三月的月底,石筍橋南出現個女人,滿頭插花,一邊唱歌一邊笑,左手持刀,右手拎著一個女人頭顱。巡邏士卒一看就把她抓住詢問。女人說:我就是殺滕迪功家寡婦趙氏的人!
於是這女人被抓到官府中,顏師魯很驚訝兇手自己投案,便親自詢問事情緣由,女人說:我不是活人,而是鬼,我生前本是滕公的妾,叫陳馨奴,正妻趙氏暴虐將我殺害,肢解我的屍體埋在廁所下面。我上訴至東嶽大帝處,他准我復仇,於是我殺了趙氏。「東嶽大帝」是道教信奉的泰山神,擁有掌握世人魂魄,主掌世人生死、貴賤和官職的神力。我怕因此連累無辜,以致枉害人命,所以我就顯形來告訴你!顏師魯聽後認為是瘋話不相信,下令用枷鎖鎖了這女人,送到司理院獄中關押起來接著審問。「司理院獄」是附設於司理院的監獄,而「司理院」為宋代州的審判機構之一。
這女人到了司理院微笑不止,官吏為了審訊開始用刑,上了對死囚才用的大刑,這女人竟開始大笑。相關官吏一看事情反常,這女人真的不象活人,就報告給顏師魯。顏師魯下令到滕家廁所一挖,竟真有屍體,雖過了百餘日,被肢解的屍骸卻沒有腐壞。這下顏師魯不得不相信了,決定為這女人按道教之法設醮超度,此事交給天慶觀道士鄭紹勛負責。超度儀式正舉行著呢,只見這女人在枷鎖上笑著說:我去矣,說完就不見了。滕家被關押的人全都恢復自由了。
這件事情是一次罕見的亡魂顯形事件,亡魂不僅白日顯形而且在這個空間好像有實體一樣,可以被鎖上枷鎖。殘暴的趙氏殺害無辜,最後自己被報仇的冤魂所殺,這是典型的惡有惡報。事件相關的郡守是顏師魯,記錄此事的《夷堅志》作者是洪邁,倆人同為南宋名臣,事件的真實性極高。此事也說明了人肉體的死亡並非生命的結束,人的元神還會在另外空間繼續生存下去,而且世間的善惡報應都是有神在安排,例如陳馨奴的亡魂能復仇就是得到東嶽大帝的批准。由此可見無神論是完全錯誤的假說。而共產黨大搞無神論宣傳,否定眾神的存在,甚至迫害信神的人。單就這一點,中共不僅大錯特錯,其罪惡都已經很大了。再加上中共各種貪污腐敗害民之罪,「天滅中共」絕非虛言。很多高人都看到神已經給中共安排了各種天災人禍,這都是中共的惡報。不退黨,跟著中共走到底的人,最終將和中共一起承受這些災難;只有趕緊退黨、退團、退隊,不再與中共為伍,才能避開災禍保平安,這才是最聰明的選擇。
資料來源:《夷堅志》
原文:潭州益陽趙知縣女,嫁泉州滕迪功而寡。生男女五人,男已娶婦。而趙性慘酷,自專家政,門戶遇夜扃鎖,皆身自臨之,非侵晨弗啟。待妾婢尤嚴,或有獲罪,輒留伴宿,然後囚縛,鞭撻以數百計,氣幾絕,始命曳出。淳熙十六年冬,妾陳馨奴者,掇怒頗甚,手殺之。斷其頭及手足為五,貯於糠籠,而誑老僕曰:「吾藏金銀,不欲令他人知,為我窖於廁旁,當厚犒汝。」仆喜而從之。紹熙元年正月十九日辰已間,宅門未開,鄰裡呼問之,其男曰:「鄰舍素諳我家事,須媽媽起來則可。」遂詣母房外,集眾共叫,移時不應。鄰以告廂官,排闥而入,諸人盡至,獨趙氏之室悄然。又破壁揭帳,但流血滂沱,支體橫臥而失首級。具事狀申郡。郡守顏師魯尚書捕一家鞫治,越旬不成。及三月晦日,石筍橋南有一婦,左手持刀,右挈女子首,戴花滿髻,歌笑而來。邏卒執問為誰,曰:「我乃殺滕迪功妻趙氏者。」即系之入府。顏公極驚異,詰其故。對曰:「妾非人,蓋鬼也。本為滕公妾,名曰馨奴,趙氏刳斮我埋於廁下,投訴岳帝,得以報仇。恐干連無故,枉害人命,所以冒禁明之。」顏不之信,械項送司理獄。鬼初微笑不止,及獄吏用大辟法,加杻鎖繃訊,亦大笑。理掾以白顏,掘地得屍,雖經百許日,全不壞。為辦醮席,付天慶道士鄭紹勛行持。方拜章之次,鬼於枷上笑曰:「我去矣。」奄爾不見。滕氏囚者盡得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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