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做天在看 謀財害命雷公怒

文/許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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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兒說的好,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那些暗中做了虧心事的人,上天一筆筆都記錄在案,並在適當時候予以懲戒,尤其是那些直接謀財害命之徒,報應是如影相隨,被雷公直接劈死就是在彰顯天理昭昭。

拐騙謀殺幼兒遭天譴

清朝江蘇丹陽縣城北有一富有之家,經營藥材生意,有一家藥材行。家中有兄弟四人,唯有老二有一個幾歲的兒子,四房都愛如珍寶,對他吃穿用等方面自然都是毫不吝嗇,就拿孩子脖子上的項圈和雙手戴的手鐲來說,那都是用黃金打造的,再用珍珠寶玉裝飾,價值一百多兩。

平時,乳娘常抱著孩子在藥材行的店堂玩耍。一天,突然來了一個相貌平平的婦人,帶著糕餅逗弄孩子,並與乳娘相談甚歡,後又跟隨著來到了家中。婦人自言是北鄉洲人,因為她口齒伶俐,善於言談,孩子的家人都很喜歡她。坐了一會兒,婦人離去。不過,從此後她經常到主家來,每次來都要抱抱小孩,或者拿出點心水果給他吃,或者抱著他到街上買給他吃。如此這般過了幾個月,孩子的家人都習以為常,也放鬆了戒心。

平時,乳娘常抱著孩子在藥材行的店堂玩耍。示意圖,圖為北宋 張擇端《清明上河圖》中的藥房。(公有領域)

終於有一天,婦人又抱著孩子出門,過了很久也沒有回來。大家推測她可能帶著孩子去城裡的親戚家串門去了,也就沒有在意。然而,直到天黑後,婦人也沒見蹤影,四下尋找也沒有一絲消息,全家人這才著了慌,遂派人前往北鄉洲挨個村子尋訪,結果是查無此人。

數日後,有消息說在離城十多里的山腳下的深洞中,發現了一個小孩的屍體。家人急忙趕去,確認是失蹤的孩子,只是早已僵死,孩子的七竅中都有泥沙,衣服也被剝得精光。大家這才明白,那個婦人是因為垂涎金飾品,所以頻頻來抱孩子以謀財害命。孩子的家人告到官府,官府發出了通緝令,但一直沒有捕獲。官府並不知這個婦人實際上是七里廟的一戶農家婦,在丈夫死後與鄰村某甲勾搭在一起。某甲家中貧困,生活都要靠婦人供給。婦人供不起,就暗中做起了拐騙偷盜的事情,因此做了很多惡事。由於她不在本鄉作惡,所以當地人並不知曉。

在這個婦人害死小孩後,把盜來的金子和珠寶都給了某甲,讓其變賣做本錢,經營些小生意,婦人則待在家中。一日,婦人與同村的幾個人去田間給家人送飯,並坐著等他們吃完,忽然間,陰雲密布,雷電交加,並在幾個婦人頭上旋繞。

眾人都十分驚懼。害死小孩的婦人卻若無其事地說:「雷擊虧心人,有做了虧心事的人,趕快說出來,可以免遭天譴。」話音未落,一個霹靂雷,婦人跪地而死。此時,某甲正在距家數十里外的地方行商,他幾乎在同一時間被大風裹挾到孩子死去的地方,跪在那裡,人們怎麼拉也拉不起來。但見其頭頂雷聲陣陣,渾身環繞著紫色的煙霧,而他的神智已經呈痴呆狀態,不過還能說話,他把自己與農婦勾搭、偷盜和拐騙、謀殺孩子的事一一道來,第二天才死去。

雷霆之威,如此神奇和迅速!

一日,婦人與同村的幾個人去田間給家人送飯,並坐著等他們吃完。示意圖,圖為明 仇英《耕織圖‧送食》。(公有領域)

昧他人錢財老天不容

清朝有個孀居的婦人,住在簡陋的房子裡,靠刺繡掙錢撫育孤兒。兒子長大後,在錢莊做事,所得薪水足夠贍養母親,但婦人仍舊不停地刺繡,因此家裡有了一些餘錢。婦人待攢夠幾十兩銀子後,就打算為兒子娶妻。她每次出門都擔心銀子丟失,所以總是將銀子纏在腰間。

一天,婦人去圓妙觀進香。去之前,聽人說觀中小偷不少,因此解下腰間纏的錢袋,託付給平素相識的米店中的某甲代為收藏。等到上完香去米店取銀子時,某甲卻否認自己曾收到過她的銀子。婦人大驚,哭著與其爭辯。某甲對天發誓說,自己真的沒有拿銀子,自己是冤枉的。

兩個人爭辯時,很多人圍觀,但都沒法判斷誰說的是真、誰說的是假。突然,婦人想起自己在將銀子託付給某甲時,有相鄰店中的某乙在場,應該親眼看到了實情。此時,某乙還在店中,就請他來作證。某乙哂笑道:「你真是活見鬼了,我剛剛從城門那邊過來,連你的面都沒見過,怎麼能知道你們兩個的真偽?」大家聽乙這麼說,一片譁然,紛紛認為是婦人作假。婦人無以自明,抑鬱而歸,之後竟然自縊身亡。

兒子回來辦理母親的後事,但他不清楚母親為何自殺,痛苦中竟然生了病。昏昏沉沉中,他夢見母親說:「兒啊,明天圓妙觀前會有兩個人被雷劈死,如此可洗清我的冤屈。我們的錢也會物歸原主,你何不抱病前往?」

兩個人爭辯時,很多人圍觀,但都沒法判斷誰說的是真、誰說的是假。圖為清院本《清明上河圖》局部。(公有領域)

次日,兒子帶著病體前往圓妙觀。到時正是中午時分,觀前天氣晴朗。可是沒多久,突然雲捲風號,雷聲陣陣,甲和乙每人手拿著一包銀子,跪在地上,都被雷擊中了。

過了一會兒,乙甦醒過來,對著眾人說:「那日婦人委託甲代管銀子後,甲就起意想侵吞,並答應與我三七分成。不料我二人冒犯上天,引起天怒。冥司因甲是起意者,所以特赦免了我的死罪,並讓我回來後對眾人講述因由,將銀子還給婦人的兒子。可惜,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這可如何是好?」

當場有知情者,指著婦人的兒子,告訴了乙,乙就把銀子還了回去。兒子收了銀子返回家中,將銀子供奉在母親的牌位前痛哭。一場大哭後,他的病也基本好了。至於乙臥床半年才能起來,但是一手一足都已經折斷了,成了終身殘廢。

這兩個故事或許可以給那些昧著良心作惡的人以警示吧?千萬莫忘了人在做天在看。@*#

參考資料:清朝《坐花志果》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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