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化大革命」期間,江西省瑞金出現了一個奇怪的「新詞彙」,叫做「民辦槍斃」。就是把殺人的權力下放到中共當時農村行政組織最低一層的「公社」或者「大隊」,由這些最基層的「黨政」人員,以「鎮壓階級敵人」的名義隨意殺人。當時,殺人的方式除了槍斃,還用刀砍、棍棒打和活埋,據目前資料揭露,瑞金縣在「民辦槍斃」的恐怖政策下,(僅一個縣)總共殺死了300多人,其中律陽公社殺人最多。
「自殺」為基層大屠殺拉開序幕
這個殺人運動的始作俑者,就是時任中共江西省省委第一書記、省軍區政委、省革委負責人的程世清。1968年8月5日至8月10日,程世清主持召開了「省革委」三次全會,決定在全省開展「三查」(查叛徒、查特務、查現行反革命)運動,掀起了一場新的腥風血雨。
這樣,江西省出現了濫捕濫殺的「大屠殺」局面。據不完全統計,「三查」運動才一兩個星期,全市「自殺」人數就超過5,000人。有的「自殺」場面極其慘烈:有人被鬥得走投無路,在辦公室的走廊裡,拿菜刀剖開自己的腹部,把腸子掏出來,用剪刀一節節地剪斷,邊剪邊喊:「請大家看看,我的心腸到底是紅的還是黑的?」圍觀的人都被驚呆了,沒有人上前阻止和救助。「自殺者」把腸子剪了十來節,在走廊裡走了十來步以後,終於倒下了……
瑞金發明「民辦槍斃」
隨後,更恐怖的事情出現了,瑞金縣發明了一個新名詞:「民辦槍斃」,意思就是把殺人的權力下放到「大隊幹部」一級。
9月22日,瑞金縣召開了各「公社」「項目組」組長會議,強調要在總結全國其他地方「三查」和「反右」的基礎上,權力下放,進行「民辦槍斃」運動,拿「成績」向中共「建政日」「獻禮。」
會議剛一結束,23日上午,律陽公社就殺了7個人。殺戒一開,表明「公社」、「大隊」幹部可以隨便殺人,他們想殺誰就殺誰,不用立案,不用證據,不用審批。從9月23日起至10月7日,瑞金縣各「公社」殺了177人,年齡最大的70歲,最小的只有11歲。其中有40多人是所謂「地主、富農」子女,50多人是「貧下中農」,其他都是所謂「四類分子」。
這些人被殺的罪名是「現行反革命」或「組織反革命集團」,沒有任何證據,沒有任何司法檢控和審判程序。殺人的方法除了槍斃外,還有用石頭砸、木棒打、刀子捅的。有的把人殺死後,推到懸崖下,連屍體都找不到。根據可靠統計,各地開展「民辦槍斃」以來,僅興國縣就殺了270多人,瑞金縣殺死了300多人,于都縣殺了500多人。
運動波及國外 為加強控制集中辦「學習班」
江西「三查」運動還波及到國外。當時,中共水電部工程局駐江西工程局有一個工程隊,被派遣到剛果(布)建設一個水電站。工程隊有不少人(大部份是技術人員,也有工人)接到國內親屬來信,說他們被群眾揭發有嚴重問題,有的是歷史問題,有的是現行反革命。他們已沒有資格援外,需要自動申請回國,接受「群眾審查」,否則從嚴「處理」。
剛果(布)與剛果(金)(即剛果民主共和國)只有剛果河一河之隔,游泳就可以過去。剛果(金)當時與台灣建立了外交關係。如果問題處理不好,當事人隨時可能游過剛果河,到東部的剛果(金)申請避難。中共江西省接受中共高層指令,為控制出國人員,將該工程局「革委會」的全體成員集中到南昌辦「學習班」,成為「人質」才平息了此事。
女作家姚蜀平撰文 再揭「民辦槍斃」血腥內幕
「文革」大屠殺,發生在1966年紅衛兵運動最猖狂的8月至1968年的「清理階級隊伍」時期;不同地區發生在不同年份。不少著作描述了這些歷史,但是,發生在所謂「革命蘇區紅色首都」瑞金的「民辦槍斃」,知道的人並不多。
女作家姚蜀平寫道,1978年,她因公出差到江西,先在南昌短時間逗留,然後去了瑞金。一位張姓男士,一路上孜孜不倦地對她講述了這裡過去那些年發生的事情。
這位張姓男士說,1968年「清理階級隊伍」時,瑞金縣發生過亂殺人的事。當時下面有很大的權力,可以隨便殺人。殺人的是當權的,被殺的有所謂「黑五類」和他們的子女,也有兩派的對立面、或有舊帳的仇人,甚麼情況都有。殺人方式五花八門,連當年「紅區」用的梭標槍都從箱子底下翻出來了。這位男士說:「那些天,那裏吃不到豬肉了──屠夫都去殺人了。」
姚蜀平是專門以「文革」為題材寫作的作家,這段話自然引起她追根問底的興趣。而記述這段歷史的一手材料,則是汝其的《支左日記》。從這本日記中,我們可以看到事件發生發展的脈絡。
瑞金縣在1968年9月22日召開了「公社」「項目組長」會議,強調深入開展「三查」,「大反右傾」,學習廣東一些地方的經驗,權力下放,搞「民辦槍斃」。「民辦槍斃」的藉口就是「敵人太猖狂」,要「殺死我們」,所以,會議一結束,這些中共基層掌握權力的幹部,就迫不及待動手殺人了。23日上午,律陽公社殺了7個人。而各「公社」則集中了5,000多「三查」對象。
據不完全統計,1968年9月23日、24日兩天之內,全縣各「公社」、「大隊」大約殺了120多人。大多是以組織「反革命集團」、「暗殺團」的罪名殺害。除了槍斃外,還有用石頭砸、木棒打、刀子捅的。有的把人殺死後,推到懸崖下,連屍體都找不到。真是駭人聽聞!
瑞金縣有一個「公社」9月23日起至10月7日止,共殺了177人,年齡最大的70歲,最小的只有11歲。有40多人是「地富」子弟,50多人是「貧下中農」出身,其餘是「五類」分子。都是以「現行反革命或組織反革命集團」的罪名,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殺害的。
9月23日,殺34人;24日,殺90人;24日以後又連續殺了3天。25日殺15人,26日殺16人,27日殺19人。到28日才基本剎住車。
瑞金縣共有28個「公社」,一個鎮參與了「民辦槍斃」。殺人最多的是律陽公社,共殺了89人,幾乎佔全縣殺人總數的一半。
南昌大學教授胡平所著《程世清在江西》,在引用汝其的日記時,提到了除瑞金縣以外,殺人還波及到鄰縣的重要情況:
「汝其沒有提及的是,受瑞金『民辦槍斃』風潮的波及,同屬贛州地區的興國、于都2縣,也各殺了『5類分子』及其子女的270餘人和500餘人。
「……『文革』中,越是瑞金、興國、于都這樣昔日的『蘇區』,殺人的事件越是蔓延難止,越是暴戾成風,表現為一種群體性的走火入魔,民間性的血色狂歡。」
胡平總結說,據不完全統計,江西在「三查」和隨後進行的「一打三反」運動中,共揪斗了90多萬人,製造冤假錯案4,102起,被錯誤打成「反革命」的有171,000多人,其中被打死、逼死20,000多人。
據其它材料揭露,「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中,瑞金縣在「民辦槍斃」的恐怖政策下,總共殺死了300多人。但是,具體死亡人數目前尚無法確切加以統計,只能說,這個數目加上于都縣500多人、興國縣270多人,至少有1,000多人了。可是,它距上文所述「被打死、逼死20,000多人」相差甚遠,精確數字更待考核。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