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司法女警崔會芳申訴 講述法輪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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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6月20日訊】2019年1月3日上午,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崔會芳與代理申訴律師來到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將針對冤判的申訴材料遞交給窗口值班法官,法官接過申訴材料後按序號做了登記。值班法官告訴他們,要等一年才能例行聽證。

明慧網報導,2019年11月2日,崔會芳接到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刑三庭劉法官的電話,通知崔會芳要對她的再審申請聽證復議。

同年11月7日下午2點,崔會芳與申訴代理律師如約來到黑龍江省高級法院。

報導說,劉法官和一位年輕的書記員接待了崔會芳和代案律師,交流氛圍也很融洽。

崔會芳係原佳木斯市勞教所(勞教制度解體後,佳木斯市勞教所改為佳木斯市強制隔離戒毒所)退休警察。

希望法官公平處理案件

此次交談中,崔會芳向劉法官和書記員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

崔會芳表示,作為司法同行,見到他們有一種親近感,「相見也是緣分」。這幾年歷盡重重魔難,很想把自己不同尋常的經歷分享給他們,希望他們了解更多的法輪功真相。

修煉前,崔會芳面對被關押勞教的犯人,態度不好,整個勞教所的警察也都是這樣,並沒有覺得不好。

修煉後,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的崔會芳才發現,「自己離先天純真善良的本性越來越遠,管理犯人是我的工作,打罵是以惡治惡,不可能讓人心改變,是法輪大法讓我的本性覺醒,能處處為別人著想,能理解別人的難處,尊重別人。」

所以修煉後,無論對待犯人還是同事,崔會芳都能心平氣和處事,工作時髒活累活搶在先,辦公室的純淨水三十多斤重,大家用完後每次都是她主動去取。「我覺得我的付出能給他人帶來愉快,才是我生命存在的意義。」

崔會芳曾連續多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先進個人,在提副科級受名額限制時,她主動讓給同事,不爭名、不求利,得到領導同事的稱讚和認可。「是法輪大法開啟了我的心智,知道了怎麼做才是一個真正的好人。」她說。

如果人們都能了解法輪功是什麼,按照「真、善、忍」的理念約束自己,人類的道德水準就會提升,也減少了社會上的各種衝突和矛盾的發生。「如果不修煉法輪大法,我根本做不到這樣。」

在職期間,崔會芳曾勸說過自己的副所長,千萬別推波助流參與迫害法輪功,副所長說:「我也是為了這份工資啊」,還說「610」(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某某這些年勒索了很多錢等。

崔會芳告訴副所長:「您可別這樣做,那是用德交換來的,不義之財得多了,沒德交換,要拿命換的。」

三位所長種下苦果

當崔會芳被迫害兩年回來時,得知曾與她共事過的三位所長相繼得癌去世。「我很替他們惋惜,他們在這樣的位置上被邪黨捆綁,聽命於上級的指令參與了迫害,給自己與家人種下了苦果。」

她說:「其實人做了什麼都是給自己做,天理衡量著每一個人的所為,有意無意地參與迫害修行的人,是一樣的罪業。」

崔會芳平心而論,認為自己的很多同行們,並不想主動去參與迫害,只是以工作的身分出現,坐在公檢法這個位置上就不好把握。「在對待法輪功這件事上怎麼選擇就是對自己生命未來的選擇,很關鍵重要!」

崔會芳對會見的劉法官說:「希望你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平、公正地處理我這個案子,協助我討回我應得的工資。」

就目前的處境而言,崔會芳表示,沒有怨恨任何人,更沒有告誰的意思,只是在「爭取作為一個公民應享有的權利,也是為公檢法司同行們因我的經歷而去了解更多的真相,掙脫在中共體制下被鉗制著參與迫害的繩索」。

「若我的被迫害能喚醒同行們的良知,選擇正義,不再發生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悲劇發生,才是我最大的心願和走申訴這條路的初衷。」

崔會芳希望劉法官能明白真相,善待大法修煉人,為自己、為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劉法官說,這事也不是他自己說了算的,「我們也得研究」。

將向最高法繼續申訴

崔會芳走時,把自己寫的給司法同行的一封信送給劉法官,告訴他,「這封信是我用血與淚寫出來的,請您有時間看看,能了解很多的真相。」

法官問律師再審的訴求、要求,律師一一做了回答,並要求法院改判崔會芳無罪。

看著法官為難的表情,律師說:「如果再退一步講,在目前(邪黨)這個體制內,不能改判無罪,改為免訴也可以,起碼得保住工資才行。」

「我們國家提倡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她在這個工作崗位幹了大半輩子了,就因為信仰被判刑,工資都沒有了。」

在告別時,女書記員送崔會芳和律師到大廳,崔會芳笑著說:你要記住「法輪大法好」哦!她笑著點頭。

2019年12月26日,崔會芳收到了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發來的短信,通知她再審申請已經結案。仍維持非法原判。

2020年6月7日崔會芳接到了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郵寄來的不予重新審判的通知書。

兩年的牢獄生活,崔會芳身心受摧殘,家人也日夜擔驚受怕。回家後,崔會芳沒有生活來源,工資被截斷,只能以打工維持生活。為討還自己應該享受的退休養老工資,崔會芳一直奔波在維權的路上,她在省市兩級法院申訴,均被駁回維持非法原判,她決定向國家最高法院繼續申訴。

事件背景回顧

2014年底,崔會芳因到現場欲旁聽「建三江案」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遭國安、國保監控。

2015年1月,崔會芳退休。

2月12日中午,佳木斯市610、前進分局國保及轄區派出所警察將崔會芳綁架,抄走的電腦中的三篇在工作期間勞教所警察共同學習的簡報,成為此後被判刑的罪證。

11月20日,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非法開庭,以所謂「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對崔會芳非法判刑2年。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2016年4月27日,她被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監獄被強制碼排、一個固定姿勢坐小凳子(酷刑的一種),每天早5點到晚10點,被逼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造假錄像,遭關小號等形式的迫害。

2017年2月11日,崔會芳冤獄期滿回家後,一直堅持申訴。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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