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回應弗林申請 命法官10日內給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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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5月23日訊】針對前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弗林(Michael Flynn)所提交的緊急申請,週四(5月21日),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發佈命令,要求弗林案主審法官沙利文(Emmet Sullivan)在10天內對弗林的申請做出回應,解釋他為何拒絕司法部的撤訴要求。

本週二,弗林的律師鮑威爾(Sidney Powell)向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提交了一份緊急申請書及一份附錄,請求該院下達執行令,命令沙利文按照司法部的要求,撤銷對弗林的起訴,並將該法官從此案中完全除名。

上訴法院週四就此發佈命令,要求沙利文在6月1日前提交回復,並邀請司法部在相同的10天內自行決定做出回應。

執行令是一種特殊的補救措施,適用於出現明確且無可置疑的篡奪司法權的情況下。

鮑威爾律師在緊急申請書中說,沙利文「無權扮演檢察官的角色,也無權改變案件中的問題。」

5月7日,司法部根據新發現的證據,宣布撤銷對弗林的指控。但沙利文隨後駁回了司法部的撤訴要求,並任命已退休的自由派法官約翰•格里森(John Gleeson)研究其駁回該要求的法律依據。

沙利文指示格里森判定,鑒於弗林撤回了認罪,那麼當他宣誓說他曾經對聯邦調查局(FBI)撒謊時,他是否犯了偽證罪,以及是否應該被控藐視法庭罪。這意味着,該法官不僅仍可能以偽證罪給弗林判刑,還可能以新的罪名指控他。

弗林案是由通俄門調查引出的案件。2017年1月,弗林在FBI特工的偽證陷阱下「撒謊」;同年12月,他在特別檢察官穆勒(Robert Mueller)的脅迫下認罪,聲明自己在FBI特工面詢時做了虛假陳述。

但在證據不斷浮出後,弗林在今年1月打破了沉默。他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他沒有對FBI作偽證,他對認罪感到「後悔」。他坦承,他與穆勒調查團達成認罪協議,是因為檢察官威脅要起訴他的兒子。

(記者李佳欣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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