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4月21日訊】今年二月底,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進行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泳聯聽證會」,最終判決中國游泳選手孫楊禁賽8年。根據瑞士聯邦法院規定,孫楊可以在30天內進行上訴。在判決出來的第一時間,他明確表示要上訴。不過,因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情蔓延,孫楊案件的上訴期也因此被順延。
但至今孫楊沒有任何動靜,他近期幾乎完全消失在公眾的視野中。而在媒體爆出更多庭審的細節後,越來越多的大陸網友改變了態度,認為孫楊是罪有應得;多位專業人士也認為,孫楊幾乎沒有翻盤的機會。
孫楊拒絕突然檢查始末
2018年9月4日晚上,在國際泳聯官方授權下,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的檢測團隊,根據孫楊在網上填寫的行蹤申報,來到他住處,採集血樣和尿樣。突然檢查應該在當晚10時至11時之間進行。
到達現場後,孫楊不在家。興奮劑檢測助理拍了幾張照片取證。晚上11時左右,孫楊和家人回到住處。經過協商,雙方來到別墅附近一個會所,進行血樣和尿樣的採集。
但在主檢官出示證件和授權文件時,雙方出現分歧。孫楊對興奮劑檢查助理只提供身分證的做法表示了不滿。大約在晚上11點35分,孫楊提供了自己的血樣。血樣被分成兩份,妥善保存好後,被放在興奮劑檢查站裡的標準冷藏箱裡。
整個過程中,孫楊堅持認為,檢查助理的身分不明。儘管主檢官一再解釋,甚至打開了官方網站,網站上顯示的興奮劑檢查助理的聯繫信息與其身分證上的信息完全吻合,只是上面沒有照片。但孫楊拒絕接受一切解釋,並認為,尿檢查助理在他提供血樣時,拍攝了他的照片和視頻。
此時,孫楊母親告訴主檢官,自己和當地警察很熟,可以確定檢查助理是否真的有權對她兒子進行檢查。接著,她又聯繫中國國家隊領隊程浩。
針對當時的狀況,主檢官提出了一些解決辦法,比如孫楊的母親在場監督採集尿樣,或採集尿樣後,孫楊自己暫時保存容器,但兩個提議都被孫楊拒絕了,孫楊認為,應該重新派一個獲得授權的男性尿檢查助理,但主檢官拒絕了這樣的建議。
事情陷入僵局,主檢官只能聯繫自己的上級、身處瑞典的Tudor Popa先生。在她打電話時,孫楊離開檢測點獨自前往衛生間排尿,主檢官發現後警告他這是性質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孫楊回應稱,自己仍有尿液可以採集,但現場沒有獲得正當授權的男性尿檢查助理,所以這不是拒檢。當晚,孫楊幾次在沒人陪同的情況下,前往衛生間排尿。
無法採集尿樣後,主檢官決定完成血樣採集的流程,讓孫楊在反興奮劑表格上籤了字,並表示「意見」部分由正在前往會所的隊醫巴震醫生填寫。值得一提的是,巴震醫生是有污點的,曾因禁藥問題被禁賽過。
結果,巴震醫生來了後,帶來了一場更大的衝突。巴震不僅認為尿檢查助理沒有獲得授權,血樣採集助理也沒有合理的授權。這造成主檢官不僅採集不到尿樣,連血樣也無法帶走了。
不得已,Popa先生和主檢官提出,先將血樣送往獲得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認證的、位於中國的實驗室,之後再和國際泳聯解決證書和授權問題。但孫楊否決了這一提案。孫楊一方提出,血樣可以由巴震醫生帶到他的醫院處理掉,主檢官拒絕接受。
隨後,孫楊和一名保安用錘子破壞了其中一個血液保險容器。在血樣被破壞後,主檢官想要填寫一份紙質的反興奮劑表格以記錄事件經過,但被孫楊拒絕。孫楊還以表格上他的個人信息為由,將表格撕碎。
最後,巴震寫了一份報告來描述事件經過,檢測團隊的三個人在這份報告上依次簽字。9月5日凌晨約3時15分,檢測團隊離開了會所。
國際泳聯認定孫楊免責
事情發生後,國際泳聯(FINA)認為孫楊違反了反興奮劑相關條例——拒絕提交或提交失敗、蓄意破壞或蓄意破壞未遂等,對其進行調查。然後,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將案件整理成一份59頁的調查報告,詳細的記載了雙方立場和判決依據。
調查報告中對孫楊質疑的有:在規定時間,孫楊未在住處,險些造成漏檢;孫楊要求檢查助理向其出具授權證件,但這並不是必須的,不能成為拒絕檢測的理由;另外,孫楊當時採取的策略是錯誤的,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遵守指示並提供樣本,然後提出投訴和意見。
雖然反興奮劑委員會認為,孫楊當時的做法相當危險且愚蠢,有可能毀掉他的職業生涯,但最終還是判定他不需要承擔責任。除了一些因對法律名詞的解釋和文件認證的牽強理由為外,委員會認為尿檢查助理的手機裡確實曾存有拍攝孫楊的照片。顯然,這位檢查助理的行為非常不妥,且不職業。鑒於沒有在場的其他的男性尿檢查助理,可以擔任陪同人員,尿樣採集被終止也無可厚非。
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裁定孫楊無責後,在世界泳壇掀起了軒然大波,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表示強烈不滿,將孫楊和國際泳聯一起告上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法庭開庭前,在游泳世錦賽上,以澳洲選手霍頓(Mack Horton)為首的多名游泳運動員,拒絕在頒獎禮上與孫楊同台,表示抗議。
禁賽八年 孫楊很難翻盤
最終經過公開庭審,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判罰孫楊禁賽八年,並公佈了一份長達78頁、包含384項要點的裁決報告。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和國際泳聯(FINA)認定的事實基本相同:孫楊當晚配合了血樣抽取,但在尿檢開始前,因懷疑尿檢助理對其拍照,而對其資質生疑,孫楊沒有完成尿檢。仲裁庭認定,尿檢中斷是經主檢官同意的,因此孫楊不構成抗拒或逃避尿檢。
但是,包括孫楊團隊選任的仲裁員Philippe Sands教授在內的三人仲裁庭一致認定,孫楊隨後破壞血樣瓶與撕毀檢查單的行為構成了抗檢。FINA此前作出的「孫楊無責「決定,被CAS全盤推翻。
在判決報告中並沒有認定孫楊涉嫌違規藥物,只表示因為其沒有遵守檢測規則而被處罰。CAS認為,尿檢助理即便拍照行為不當,讓孫楊對收集人員的資質產生質疑,但並都不能成為孫楊中止檢查的正當理由。反倒是孫楊的三種行為明顯不當:一、孫楊讓保安砸碎了血樣瓶;二、孫楊撕毀了興奮劑檢測表,三、孫楊不讓主檢官留下已經從他身上採集到的血樣。
其實作為一名運動員,孫楊並不是第一次遇到興奮劑突擊檢查這樣的事情。根據規則,主檢官應出示授權書、個人資質證明、身分證明;血檢助理需出示護士證,尿檢助理只需出示身分證。當得知尿檢助理只是位建築工時,很多人認為這很荒唐。其實對尿檢助理資質唯一要求是性別,尿檢官只是監督孫楊取尿而已,他是建築工還是工程師,沒有任何區別。
顯然,孫楊認為尿檢官要與孫楊合影,行為失當,但庭審官認為,這不足以成為孫楊拒檢的理由。孫楊團隊所有對藥檢助理身分資質的懷疑,都是建立在自己對規則理解之上。庭審官認為,孫楊團隊對規則的理解有錯誤。
庭審官質疑孫楊,「你作為經歷過一百多次藥檢的運動員,以前藥檢官拿出的授權書和個人身分證明都和這次一樣,為什麼以前你從來沒有提出質疑,偏偏這次要作出暴力抗檢的行為。」庭審官的這個問題徹底擊中了孫楊的軟肋。
在仲裁法庭,孫楊團隊並沒有拿出足夠證據,來證明「砸掉血檢瓶」是有正當理由的,所有對藥檢成員資質、身分的指控全部站不住腳。CAS資深仲裁員Jeffery Benz表示,孫楊對於聽證會的流程和適用的法律完全不了解,他應該低下頭,聽從律師的指揮。可是在聽證會上,孫楊從始至終一直辯稱自己是正確的,完全忽視了仲裁員的存在,顯得非常幼稚和無知。
最終孫楊被禁賽八年,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判罰,判決出來之後,孫楊在第一時間顯得暴跳如雷、喪失理智,可見這個判決讓孫楊非常意外,也就是說孫楊從始至終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仲裁員Jeffery Benz認為,如果孫楊上訴的話,幾乎沒有勝算的可能。
「整個案子的核心是規則誰說了算,有疑慮的時候應該怎麼做?孫楊的行為完美詮釋了在他或他的團隊心裡,規則是他們自己說了算的。」知名律師蔡果說,「真沒想到這一幕會被寫進裁決書,這在體育仲裁裡是可以載入史冊的事情。」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