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中共公安部長李震離奇死亡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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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10月22日,時任中共公安部長李震被發現吊死在公安部機關大院地下室的熱力管道上,雙膝跪地,身體向後仰著,上衣口袋裡有幾十片安眠藥,地上還撒了若干片安眠藥。

李震之死,非常蹊蹺。據李震的妻子講,1973年10月21號晚,李震接到一個電話,通知他到公安部5號樓會議室開會,李震披了件軍大衣就出門了,這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了。這個電話是誰打的?李震要上吊自殺也要找一個能讓他的身體伸直的地方,為什麼非要跑到地下室離地面很低的熱力管道上半躺半跪的吊死?李震口袋裡、地上有那麼多片安眠藥,為什麼不直接呑安眠藥死了算了?李震是公安部長,就在兩個月前,1973年8月,李震在中共十大上「當選」中央委員,他為什麼要上吊?

周恩來等都說李震是「他殺」

時任中共國務院總理周總理得知李震死亡的報告後說:「李震絕大可能是被害」,「李震在政治上中央是信任的,工作上中央是支持的,家庭生活是和睦的,沒有自殺因素」。當時毛澤東選定的接班人,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說:「公安部長李震死了,百分之九十九是被階級敵人謀殺的。」毛澤東的妻子、時任中共政治局委員江青認為,公安部存在一股反動勢力。原公安部長謝富治的妻子、時任衛生部長劉湘屏也認為,李震是「他殺」。

李震之死突然變成「自殺」

1973年12月的一天,分管公安部的國務院副總理華國鋒,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組全體成員參加破案組會議。華國鋒說:「沒有調查研究說李震是自殺是錯誤的;沒有調查研究說是他殺也是不對的。」

據時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施義之回憶:「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中央領導人說李震之死有自殺、他殺兩種可能。」1974年1月初,破案組「確認」李震是自殺。公安部核心小組研究決定,分兩步向下傳達。先講存在他殺和自殺兩種可能,然後再講是自殺。

李震真的是自殺嗎?

發現李震死亡的當天,時任周恩來召開會議,決定由副總理華國鋒直接領導查案工作,由公安部副部長於桑等組成李震死亡案破案組,具體負責案件的查辦。於桑等人經過3天調查,得出的結論是:李震是在服用大量安眠藥後上吊自殺的。

1973年10月26日,周恩來率中共政治局委員在人民大會堂,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組全體成員開會。公安部副部長於桑、劉復之剛一進去,就被中央警衛局的軍人奉命抓走,說是對他們進行「保護審查」。

周恩來在會上說,李震「沒有自殺因素。李震死後,於桑、劉復之表現不好,破壞現場,幸災樂禍。公安部長被害,建國以來是沒有的」。時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施義之回憶說:「這次會後,在我思想上有這樣的感覺,黨中央、周總理已掌握李震被害材料,李部長被害可能是於、劉支持的。」

李震死後第三天,周恩來指示對李震的祕書鄭愛萍「隔離審查」。周恩來親筆寫了對鄭愛萍的十幾個疑點內容的字條,指示「破案組要發動群眾,至少要動員千人以上來揭發,要放幾把火。要集中批鄭愛萍、莫國基(劉復之祕書)、戴文殿(於桑祕書)、徐仲久(部長辦公室公務員),對於桑、劉復之也要揭發。公安部要關起門來整頓。公安部兩條道路、兩條路線的鬥爭已發展到對抗,殺人奪權的地步。」

周恩來還指示破案組組織七、八十查批鄭愛萍。在查批過程中,鄭愛萍提出李震是自殺的11點理由。周恩來得知後,指示破案組,除了查破對他的疑點外,還要批駁他提出的李震自殺的理由和他的目的。

於桑、劉復之、鄭愛萍的「自殺說」是對的?

1974年1月中旬的一天,華國鋒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組成員開會。華國鋒說:經調查,李震的死與於桑無關,解除對於桑的審查。還指示說,除劉復之外,包括鄭愛萍在內的一些人都解除審查。

1974年底,北京衛戍區司令、破案組組長吳忠提出,應解除對劉復之的審查,隔離久了對他的身體不利。華國鋒表示同意。劉復之很快就獲釋了。劉復之曾當過中共元老朱德、劉伯承、鄧小平的祕書。

周恩來下令「保護審查」於桑、劉復之時,非常嚴厲。但是,於桑、劉復之沒有被關進秦城監獄,而是關在交通幹校。周恩來還指示:「任何人不准提審於桑、劉復之」。

李震是如何由「他殺」變「自殺」的?

1973年12月,華國鋒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組開會時,傳達了毛澤東聽取周恩來匯報後說的一番話。毛說:「為什麼要殺人呢?要調查研究。」毛列舉了明朝皇宮發生的三大疑案,拿出《明史通俗演義》送給周恩來,請他轉交華國鋒等,要他們讀第80回到第82回。華國鋒在會上囑咐破案組,毛澤東的這些指示由核心小組掌握,不要向下傳達。

毛澤東說:「為什麼要殺人呢?」這話聽起來有點呦口,實際上說:「為什麼是他殺呢?」有了毛的這個「最高指示」後,破案組的辦案方向立即變了,所有「他殺」的證據一一被排除。

李震在文革中幹了些什麼?

1966年9月,李震從瀋陽軍區副政委調任公安部常務副部長,1970年春,公安部長謝富治因癌症住院,李震代謝富治主持公安部工作。1972年3月,謝富治病亡,李震接任公安部長。

1966年9月至1973年10月,李震在公安部工作7年,這是十年文革最左的時期。從中央到地方,毛澤東打倒了以劉少奇、鄧小平為首的一大批「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當時,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專案委員會,下設許多專案組,如劉少奇專案組,彭真專案組、羅瑞卿專案組等。後來,專案委員會分設一辦、二辦、三辦。三辦主要負責公檢法系統官員的專案。作為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李震參與了許多專案的審查。

毛主席多次反覆講過「砸爛公檢法」。為什麼?因為文革中毛要打倒的頭號政敵劉少奇,是分管政法工作的中共政治局常委。文革中毛打倒的第一個反黨集團是「彭羅陸楊反黨集團」。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彭真,是中央政法領導小組組長。羅瑞卿1949年至1959年任公安部長。

根據毛澤東的指示,公安部部級官員,除謝富治、李震外,幾乎全部被停職,相當一部分局處級官員被批鬥、停職審查。到1968年4月,公安部挖出「叛徒、特務、走資派和有嚴重政治問題的重點分子」101人,逮捕22人,交由群眾看管79人。7個副部級官員中,5個被逮捕,2個被下放到北大荒監督勞動。全國公安系統一大批人被抓,被關,被批鬥,被強迫勞動,甚至被折磨致死。李震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1967年1月,根據毛澤東的指示,李震協助謝富治主持起草了「公安六條」,以中共中央、國務院文件名義下發。其中第二條規定,凡投寄匿名信,祕密或公開張貼、散發傳單,寫標語,喊口號,攻擊毛澤東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的,都是現行反革命,必須嚴懲。這一條後被擴展到適用於江青等「無產階級司令部」的人。第四條將地、富、反、壞、右等21種人及其家屬,列為專政對象。

「公安六條」是十年文革中最惡的惡法。「公安六條」發布實施後,全國陷入恐怖之中。全國抓捕並殺害了一批「惡毒攻擊」毛澤東、林彪、江青等的「現行反革命」,其中最著名的被害人是被割喉槍殺的張志新。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湖南省道縣武裝部的現役軍人組織基層民兵,對所謂的「21種人及其家屬」大開殺戒。66天,在10個區、36個公社、468個大隊、590個生產隊,殺害4193人,逼迫自殺326人。此類殺人事件,在全國各地普遍發生。

李震對全國實施「公安六條」過程中出現的大量冤假錯案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李震「自殺」對今人的啟示

據時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施義之回憶,周恩來的祕書講,1973年10月21日晚,周恩來給李震打過一個電話。李震是否是接到這個電話之後出去「上吊自殺」的?至今是個謎。

從李震「上吊」現場看,很顯然,是他殺。破案組按「他殺」調查一段時間後,得到來自毛澤東的「最高指示」:「為什麼要殺人呢?,要調查研究。」毛一發話,李震「他殺」立即變成「自殺」。

李震在公安部工作7年,一直是忠實執行毛澤東極左路線、並受到毛「信任」的人。1969年4月召開的中共九大上,毛指定的接班人、中共第二號人物劉少奇,被打成「叛徒、內奸、工賊」,被「永遠開除出黨」,李震「當選」中央委員。1973年8月20日,被寫進中共黨章的毛的接班人、中共第二號人物林彪,被打成反革命集團首犯,被永遠開除出黨。同年同月召開的中共十大上,李震「當選」中央委員。

李震死後,查辦此案從「他殺」翻轉為「自殺」,讓外界看得稀裡糊塗(關於李震之死的「最高指示」外界不知道)。這正是中共高層黑幕政治的典型特徵。僅從表象觀察中共高層政治,是根本看不清的。中共查辦李震之死案使用了許多障眼法。其實,李震的「自殺」、「他殺」都是有人幕後導演的。

中共公安部長說起來是個非常重要的高官,也不過是中共最高當局手中的工具。過河拆橋、卸磨殺驢,是中共的老套路。

中共第一任公安部長羅瑞卿,忠心耿耿保衛毛澤東的安全長達10年之久,最後,被毛逼得跳樓自殺。第二任公安部長謝富治病死得早,但死後,被開除黨籍,撤銷悼詞,骨灰移出八寶山公墓,被打成「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之一。第三任公安部長李震死得不明不白。

李震的女兒李豆豆找過公安部的許多老人,想了解李震死亡的真相,至今她也不知道李震到底是怎麼死的。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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