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天災人禍 古代帝王如何罪己

文/孫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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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有重大的天災人禍發生,古代帝王為什麼都要對天懺悔?

「王」,三橫中間加一豎,三橫是天、地、人,上面是天,下面是地,中間是萬物人民, 「王」即是通天地之人。

當國家發生天災人禍、政權危難之時,歷朝歷代的帝王都會沐浴齋戒,祭祀天地神靈,自省「罪己」,懺悔自己的過錯和失誤,有時會對全天下頒布「罪己詔」。

人非聖賢,即使帝王也難免會犯錯。但史書記載近半數的「罪己詔」中,帝王譴責自己的原因,竟都是因天災而非人禍,這是信仰無神論的現代人難以理解的,但這就是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之一部分。

古人講天人感應,推天道以曉人事,災異即是上天的譴責警示,施政過失與人心不德是產生災異的根本原因。所以當四季不明、隕石地陷、旱災洪水頻現、瘟疫橫行之時,人們就應該警醒了。

古代帝王稱天子,王者父天母地,應神受命,故謂之天子。受天道制約,帝王雖貴為九五之尊,也不能大過天。每逢上天降災,天子必躬身自省,或下罪己詔,這不只是向所有百姓承諾要改正錯誤,更重要的,他是向天懺悔,以獲上天的原諒,免得天降災禍累及百姓。

大禹見犯罪之人而自責

史載大禹登帝位後,一次看到犯罪之人,大禹就哭了起來,他說:堯帝、舜帝的時候,天下的百姓都與堯舜同心,現在我身為國君,有人卻和我不是一條心,居然犯罪。禹為此深感內疚痛心,自責自己沒有當好萬民的首領。

大禹下車泣罪,明代張居正編撰《帝鑑圖說》插圖。(公有領域)

商王禱雨:余一人有罪,無及萬夫

商滅夏後,湯布告天下,檢討自己的過錯:「罪當朕躬,弗敢自赦,唯簡在上帝之心,其爾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

後逢連年大旱,五穀不收,臣民惶恐,商湯萬分焦急,曾多次親自設祭祈雨,都不見成效。占卜之人說:「從占卜的結果上看,要使天降大雨,必用一活人祭祀,以顯真誠。」

商湯不忍犧牲他人性命,決定自己充當祭品求雨。為表虔誠,他齋戒沐浴,剪去頭髮,斷掉指甲,換上粗布白衣,身圍茅草,白馬素車到了桑林門外。商湯跪在神台上禱告,自責道:「是我沒將國家治理好嗎?是我用人不當嗎?是修建宮室勞民傷財嗎?是聽了婦人的言論太多嗎?是官員營私腐敗嗎?是進讒言說壞話的人多嗎?如果因為這些,那都是我一人之罪,請不要連累萬民。不要以我一人之不敬傷民之命。」然後他命人將木柴堆起,毫不猶豫地坐到柴堆上,命人點火,將自焚以祭天。

商湯的誠意終於感動蒼天,天降大雨,結束了長達數年的旱災。

商湯桑林祈雨(公有領域)

秦穆公:國家有危難,是因為我一人之過

在勞師遠征慘遭失敗、數萬將士命隕沙場後,秦穆公做「罪己詔」,結語說:「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隉,曰由一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他提出了君主與國家安危的關係:國家有危難,是因我一人之過;國家安寧,也是因我一人之由。

漢文帝:天下治亂,在朕一人

文帝即位二年連續日食,文帝向天下發布《日食求言詔》,說,如果皇帝不行仁德、朝野不公、貧富懸殊太大,那麼上天就會顯災異以警戒皇帝的不作為。「我沒有給百姓安康,讓百姓以為蒼天無眼,我的德行太差了。」他主動承擔責任說:「天下治亂 ,在朕一人」,他認為自己不德,令群臣思皇帝之過、舉賢良方正之才、省繇費、罷邊戍,以破解頻發的災異。

漢武帝: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

漢武帝晚年遭遇一系列變故,巫蠱之禍牽連甚廣,衛皇后及太子均喪命。這些促使漢武帝反省。不久漢武帝察知太子無辜,於是興建「思子宮」,自責悔過。

當財政大臣桑弘羊等人提出要在輪台(今新疆輪台縣)實行屯田、保障漢軍在西域的實力時,遭到了漢武帝的否決,漢武帝決定「棄輪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詔」,他頒布《輪台罪己詔》,提出禁止苛政、重視農業,不再加重百姓負擔,與民休息。

公元前89年,漢武帝封禪泰山,他誠懇地說:「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糜費天下者,悉罷之。」意思是自己推行四面用兵等政策,讓百姓跟著受苦了,之後凡是損害百姓利益、耗費國家資源的事項,一律停止。從此,漢朝的國策發生根本轉變。

漢武帝(公共領域)

唐德宗:我使百姓不安,陷國家於內亂

公元783年,長安失守,唐德宗倉皇逃亡,叛軍一路追殺。次年春,德宗痛定思痛,頒《罪己大赦詔》:我居安忘危,不知稼穡之艱難,不察征戍之勞苦,不查虛實,以假當真,我的所為使百姓不安,陷國家於內亂,責任全在我,不能推卸給別人。我將去除過去的苛捐雜稅,除了有罪叛軍的首領外,不再追究跟隨叛軍之人。德宗還宣布赦免李希烈等節度使的一切罪名,「各復爵位,待之如初。」

同時德宗改元貞元年,表示與民更始,一切重新再來。詔書一頒,百姓感佩皇帝的坦誠,民心大悅,士卒皆感泣,不少叛亂軍隊歸順了朝廷,不久動亂即告平息,內亂得以控制。

唐太宗:我希望老天把災禍降在我一個人身上

唐太宗時期,大將軍黨仁弘因貪污巨資被判處死刑。但唐太宗倚重黨仁弘,認為他是難得的有功之才,便下聖旨,將死刑改為流放邊疆。

事後,唐太宗認識到自己是出於私情而罔顧法令,他寢食難安,於是召大臣檢討:「國家的法令,皇帝應該帶頭執行,我袒護黨仁弘,實在是以私心亂國法啊。」然後他下「罪己詔」,說自己在處理黨仁弘這件事上,有三大過錯:一是知人不明,錯用黨仁弘;二是以私亂法包庇黨仁弘;三是獎罰不明,處理不公正。

貞觀二年,長安大旱,蝗蟲猖獗。唐太宗視察災情,看到很多蝗蟲,便抓了幾隻蝗蟲在手,對它們說起話來:百姓靠糧活命,你們卻吃他們的糧食,你們就是百姓的害蟲!百姓有什麼問題,也都是我一人的過錯。如果你們這些害蟲有靈,就把我的心吃了,不要再禍害百姓!說完就要吞食蝗蟲,左右近侍馬上勸唐太宗不可入口,說蝗蟲不乾淨,吃了恐怕會生病。唐太宗說:「朕要的就是這效果,我希望老天把災禍降在我一人身上,我為什麼要害怕得病啊?」然後不顧侍從的攔阻反對,就吞下了蝗蟲。當年,蝗災就消除了。

唐太宗李世民彩像,清人摹繪。(公有領域)

崇禎帝:任憑賊人把我五馬分屍,只願不要傷及無辜百姓

崇禎帝是明朝最後一位皇帝,時值內憂外患,他的罪己詔有五次之多,包括降低御膳標準、停止所有娛樂、與邊塞將士同甘共苦、讓天下停刑三年、求訪直言納諫之才、免除困難地區的賦稅等等。

最終崇禎自縊,留下遺詔說,自己才德微薄,觸怒了上天,「上天懲罰於我」,「死後我無顏面對祖宗,我自己卸去皇冠,用我的頭髮蓋住我的臉。任憑賊人把我五馬分屍,只願不要傷及無辜百姓。」

宋太宗:為求雨願焚身而死,以回應上天責罰

公元991年,淳化二年三月己巳日,大宋皇帝趙光義因為旱災、蝗災,多日祈雨不得,他寫親筆詔書給宰相呂蒙正等人,稱要焚身而死,以回應上天的責罰。手詔大意是:百姓有什麼罪過!上天這樣懲罰他們,這是我失德造成的。你們應當在文德殿前建一座高台,把我放在上面。若三天之內不下雨,你們就把我燒死,以回應上天的懲罰。

第二天奇蹟果然出現,皇帝的誠心感動了上蒼,《宋史》有記:「翌日大雨,蝗盡死。」

順治帝:為自己列舉了十四條罪狀

順治親政後,水旱、地震頻現,還有冬雷春雪、隕石雨土。順治認為這一切都是自己「不德」所致,是上天的懲戒,他不斷反省,屢屢下詔罪己。臨終之際,順治留下遺詔罪己,他為自己列舉了罪狀,包括紀綱法度未能仰法太祖太宗、對皇太后未盡孝道、對諸王貝勒未周友愛之道、夙性好高不能虛己、用人未能隨材器使、見賢而不能舉、見不肖而不能退,性耽閒靜、常圖安逸,每自恃聰明、不能聽言納諫等十四條罪狀。

康熙帝:朕躬不德,政治未協,致茲地震示警

1679年,北京發生8級大地震,面對巨大天災,康熙帝發「罪已詔」:朕御極以來,孜孜以求,期於上合天心,下安黎庶……地忽大震,皆因朕功不德,政治未協……他布告群臣:朕躬不德,政治未協,致茲地震示警。他認為地震之原因,是官吏有六項「弊端」,於是他指令九卿詳議,由吏部立法嚴禁,務期盡除積弊。

1699年康熙帝讀書像(45歲)。(公有領域)

如果天譴於上而不悟,人怨於下而不自知,國亡矣

罪己詔,更多的是帝王的懺悔檢討。古人對天道的信仰是中華文明的道德基礎,也是帝王治理國家的基礎。古代帝王敬天信神,從小就熟讀儒家四書五經,遵從祖訓,敬畏民心。他們深知,如不能奉天之命以遵循天地運行之法,上合天心、下安黎庶,就會有天象示警懲戒。而面對天災人禍,若還不知反省歸正,就難逃大劫。

說文解字解「王」,天下所歸往也,「王之所為,就是天義。」「王」,是三橫中間加一豎,大儒董仲舒解釋說,三橫是天、地、人,上面是天,下面是地,中間是萬物人民,以一豎把三者接通起來就是「王」,王即是通天地之人。如果身為君主,天譴於上而不悟,人怨於下而不自知,天地不佑,人心不歸,國亡矣。@*#

參考資料:

《尚書‧秦誓》

《資治通鑑》

《新舊兩唐書》

《貞觀政要》

明實錄

清實錄

《春秋繁露》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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