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1月24日訊】去年10月,美國最大的電力公司太平洋瓦電PG&E,為了避免電力設備引發山火,切斷了兩百多萬加州用戶的電力供應,造成居民生活嚴重被影響。近期,加州立法者準備立法,規定電力公司賠償斷電時所造成的民生損失。來看報導。
SB378法案將要求電力公司向客戶和地方政府賠償停電造成的損失,如停工或者食物變質等損失。
而是否要進行損失賠償,則是由加州政府的監管機構決定。電力公司可能因此為每小時停電繳納25萬美元,以賠償每五萬名用戶。
該賠償金必須在停電後兩週內,繳入由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監管的基金。
法案同時禁止電力公司為了彌補停電的損失而調漲電費。
設計法案的加州參議員斯科特·維納(Scott Wiener)表示,該法案將不會禁止為了避免山火而計畫的停電,主要希望鼓勵電力公司進行範圍更小、更有針對性的停電。
不過有民眾因此擔心電力公司為了避免賠償而放棄使用防火斷電措施,增加致命野火的風險。
PG&E也對此表示,主動斷電的唯一原因,是為了確保客戶的安全,但該法案似乎為此懲罰電力公司,恐將影響社區民眾的生命安全。
此外,該提案必須在1月31前在州參議院通過,才可能在明年6月1日生效。
新唐人記者王姿懿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