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進化論信徒討論生命是否神創,他們通常會問你:你有證據嗎?創世紀神話以及宗教經典不能算作證據。一般來説,談話會就此結束。進化論信徒會洋洋自得:我們贏了,科學再一次戰勝迷信。
我會說,請問你有什麽證據?答曰:胚胎學,化石,分子進化機製等等。我說你的證據根本不能算作證據。早期胚胎的形態相似,無法得出種間進化和同源的結論。比如,枯葉螳螂在靜止狀態下和某一種樹的枯葉極度相似,並因此得名。難道枯葉螳螂是從這種樹的葉子進化來的?或者枯葉螳螂會最終將進化為枯葉?再比如某種狗(比如博美犬)長得像狐狸,並不能得出這種狗就是狐狸、其父母可能是狐狸,或者這種狗會進化成狐狸的結論。同理,某一種遠古的猴子偶爾用兩條腿走路或使用工具,並不能説明它們和人的親緣關係。甚至它們「偶爾用兩條腿走路」都是現代人的猜測。有什麽證據表明它們曾經「用兩條腿走路」 或使用工具?如果進化論者有當時的照片或錄像,我非常願意檢視。
至於化石,據稱是同一個物種一百萬年前的一個化石和五十萬年前的一個化石,也許不屬於同一個物種;現在據信是某種動物祖先的物種,也許根本就不是其祖先。比如,一種化石看起來像蛇,但卻長有腿,並且年代早於蛇。進化論信徒興奮了:看,這是蛇的祖先;在漫長的演化之後,蛇失去了腿,變成了今天的樣子。至於該化石和蛇有沒有真正的關係,他們不會去思考,而是下意識地在進化論的框架中假設進化發生了。
這樣的做法犯下兩個邏輯錯誤。其一是本末倒置:他們拿到了結果之後,再按照達爾文主義去尋找證據再去證明達爾文主義。一個極度不完整的頭骨化石,經過進化論信徒的「修復」,突然成爲人類「進化樹」 中的一員,不但能自圓其説,還能揭示許多我們不瞭解的「人類祕密」。這樣的事情不知發生過多少次。其二是循環論證:進化論是正確的,因爲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中這麽説;爲什麽達爾文説的就是對的?因爲他講動植物都是進化來的,因此是正確的。
説到分子進化,這更是進化論的盲點、痛處。有人説,Miller-Urey實驗不是證實了有機物可以自然地從無機物產生嗎?
不然。該實驗是在「模擬的自然環境中」進行,反應條件完全是臆測,和太古代的自然環境不知道有多大的區別。Miller-Urey實驗產生了胺基酸,不代表太古代的自然環境中可以產生同樣的胺基酸。好比你在自家車庫把一輛豐田花冠塗成NASCAR賽車的樣子,並不意味著這輛車能馬上跑出NASCAR賽車的速度。可是進化論者會說,看,我複製出了一輛NASCAR賽車;通過我的粉刷過程,我能猜測出NASCAR賽車的製造過程。所謂進化論的實驗證明大多都是這一路貨。
其次,該實驗的結果離證明「生命可以自然產生」十萬八千光年都不止。從有機物到生命之間,有無數進化論不能逾越的鴻溝,比如手性的產生和選擇。糖類、胺基酸到處都是,很多來自太空的隕石中都有。但我們並沒有看到類似地球生命的生物實體到處存在。這説明,即使在達爾文主義的框架中,糖類、胺基酸的存在只是生命存在的必要條件,但遠遠不夠充分。Miller自己都承認,在他的時代,無法證明胺基酸聚合形成多肽,或者堿基與核糖生成核糖核苷的高效路徑在史前存在(見Major Events in the History of Life)。現在是後Miller時代,這樣的證明仍然不存在。
最後,Miller-Urey實驗暴露出了進化論的另一個致命缺陷:按照概率論,生命在地球上自然產生幾乎是不可能事件。相較於種間進化,化學反應很快。但即使如此,有人估計,實際上地球上某一個小水塘中生成一個活性多肽的幾率低的令人乍舌: 10-65。而根據大爆炸理論,宇宙的年齡不過1017秒。也就是説,如果沒有任何外界干預,我們這個宇宙自從誕生以來如果以每秒一次的速度來嘗試合成功能性多肽,到現在還遠遠沒能創造出一個活性多肽來,更不要提其它重要的生物大分子。甚至以每秒十億次、百億次、千億次的速度嘗試,至今仍然不應該有結果。按照現在的宇宙論,宇宙年齡達到1018秒時,太陽和太陽系就都滅亡了。也就是説,在我們這個宇宙中,自然界無法進化出生命來。化學進化給進化論者並沒有帶來福音,而是創造了無數的新問題。
我對進化論信徒說:你真的想證明進化發生了,需要至少給我三個結果:
1. 在一個人的平均壽命內,從自然界存在但沒有生命的無機物質創造出有活性的生物大分子(蛋白質或者核酸);
2. 在一個人的平均壽命內,從自然界存在但沒有生命的物質(不包括已知的生物大分子)創造出有代謝、能傳代的生命體;
3. 在一個人的平均壽命內,把單細胞生物進化為多細胞生物。
否則,我只能認爲進化論是個騙局;達爾文是人類史上最大、騙局維持時間最長的科學神棍。前蘇聯的李森科和現今中國的科學騙子和他相比只能是業餘選手。
進化論者會說,這怎麽能行!進化從無到有、從簡單到複雜、從低級到高級,需要百萬年、千萬年的時間。我説提出這樣斷言並想從中漁利的的人一定是騙子。假如有人對你説,今天你拿出一千美元,一百萬年之後承諾回報你一億美元。別説一百萬年,一百年我都不會答應。令人驚奇的是,進化論者會毫不猶豫以科學的名義上這個當。
進化論者辯稱,現在科學做不到的,不能説明將來做不到;現在科學無能爲力,並不能否定進化論。不錯,我們不知道將來會發生什麽。但是我們同樣可以說:現在神創論沒有你們認可的證據,不能説明將來沒有;現在無法證明神創論,並不能否定神創論。進化需要百萬、千萬年的時間發生,也許神創論需要同樣長的時間來證明。
進化論信徒對化學進化束手無策。他們的專用遮羞布——生物進化需要的超長時間跨度——也在慢慢被戳破。
1988年,美國微生物學者蘭斯基(Richard Lenski)設計了一個非常有創意的實驗。他的立意很簡單:達爾文的進化所需時間太長,無法驗證,因此讓進化論信徒看起來個個都像江湖騙子賣假藥的,心裡不踏實。如果可以加速這一過程,進化就可以在人的自然壽命之內被觀察到。
蘭斯基選擇了大腸桿菌。這種細菌一天可以繁殖6.6代,無疑是觀察加速進化的合適模式生物。如果大腸桿菌能進化出新的基因、新的蛋白質、新的組織形態(比如變成多細胞生物),則進化論就得到了實驗的證實。
30多年來,蘭斯基的大腸桿菌在他的實驗室裡一代又一代的繁殖,迄今(2019年)已經超過七萬代。如果按照人類的更新換代速度(20-30年產生新一代),七萬代相當於一百五十萬到二百萬年。
二百萬年已經是種間進化所需要的時間跨度。按照進化論,二百萬年中人類自己經過了這麽幾個主要的進化階段:Homo habilis(能人,出現於約二百五十萬年前)-> Homo erectus(直立人,出現於約一百五十萬年前) -> Homo sapiens(智人,即現代人,出現於約二十五萬年前)。也就是説,如果進化論是真的,蘭斯基的大腸桿菌經過31年應該出現大量的進化,包括新的基因、新的蛋白質、新的組織細胞形態,甚至應該進化出新的物種。
結果只能用打臉來形容。蘭斯基的長期進化實驗未能發現任何新基因、新蛋白質(包括已知蛋白的新摺疊方式)、新組織形態,更不要説新物種。他的大腸桿菌雖然有些體形變大,有些體型變小,有些繁殖速度加快,但仍然是大腸桿菌。他自己在一篇文章中説,他對於這些細菌「缺乏進化」感到很驚奇。
中間有一個小插曲。在正常情況下,大腸桿菌無法利用存在於培養基中的檸檬酸鹽負離子。實驗開始約15年之後,在31500代到32000代之間,蘭斯基的大腸桿菌開始「吃」 這種營養素。進化論者欣喜若狂,聲稱蘭斯基進化出了一個新的物種(見The Man Who Bottled Evolution, Science, 2013)。
但他們慶祝得太早了。首先,大腸桿菌「吃」 檸檬酸根的能力來自其已有的基因,而不是進化出了新的基因、新的能力。這就好比一個人一直是右手寫字,突然有一天發現自己左手也能寫字一樣(這類人被稱作ambidextrous)。他早就有了硬件和這種能力,只不過以前一直沒有意識到而已。這不是進化。
其次,大腸桿菌「吃」 檸檬酸根並不新鮮,但是以前都是在厭氧的情況下,而蘭斯基的實驗是有氧的。過去一般認爲,在有氧的條件下,大腸桿菌雖然具備了利用檸檬酸根的能力,只是不這麽做。但蘭斯基的部分大腸桿菌在基因組受到損傷或者弱化的情況下,開始吃檸檬酸根。這就仿佛一個人本來不喜歡吃辛辣食物,但到了雲貴川之後很快被同化,變得無辣不歡。這不是進化。如果這個人突然可以消化觀音土並以其爲生,這才是進化。
最後,愛達荷大學的Minnich(Scott Minnich)發現,使用蘭斯基的實驗條件並稍加調整,只需要63天大腸桿菌就可以出現在有氧情況下利用檸檬酸根的能力,根本不需要31500代。原因是蘭斯基的培養基不利於這些吃檸檬酸根的大腸桿菌,以至於它們花了15年時間才剋服這個障礙,顯山露水。
除了沒有種間進化,蘭斯基的實驗還揭示了許多意想不到的結果。他的大腸桿菌不是從簡單變得更複雜,而是失去了大量的基因和遺傳信息。給人感覺照這樣的速度下去,它們的最終歸宿是自然地滅絕,而不是進化。它們沒有像進化論預測的那樣變得更高、更快、更強,而是從一代到下一代的變化速度在減速。
更重要的是,在七萬代的漫長時間裡,蘭斯基的大腸桿菌在經過億萬次基因突變後,未能進化出一丁點新的遺傳信息。這就否定了進化論的基本論點historical contingency,即進化是以自然選擇中逐漸積纍有用的基因突變爲前提的。另外,如果蘭斯基的大腸桿菌因爲丟失遺傳信息而滅亡,我們甚至可以説,在超長的時間跨度下,大量基因突變對一種生物很可能有百害無一利。
推廣到人類,那就是説:如果你想某一天進化出像X-men一樣的超能力,別做夢了!二百萬年之後,如果人類還存在的話,他們和今天和今天不會有太大差異,仍然會有高矮胖瘦美醜之分;他們還會像今天的人一樣有能力去適應環境,比如可能發展出喜歡吃米飯或者麵條、甜食或辛辣食物一樣的地域特色,但絕對不會放棄現在的營養源,改吃觀音土或改喝西北風。
反過來看,那些被科學認定的「古人類」,比如Homo habilis(能人)、 Homo erectus(直立人),從蘭斯基的長期進化實驗來看,可能和人類一點關係都不沾。它們被「人類」,可能是進化論信徒按圖索驥、循環論證、生拉硬扯的結果。
我想我對進化論的觀點已經闡述得很清楚了。在一個物種內,生物有適應環境的能力。但這和進化論沒有關係,而更多的是一種生物的求生本能。適應不了的,那最終就會滅絕。迄今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表明種間進化發生過。進化論信徒不是喜歡證據嗎?那麽就請接受我的挑戰,提供進化的證據。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