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由節錄香港抗爭者攻擊警方的畫面,刻意刪去更多、程度更嚴重的港警濫權施暴過程,淡化抗爭者有因、無因且每件幾乎都「無可疑」的死傷,再聚焦港警頭破血流的一幕,以此導引出外人對一公斤雞蛋和十公斤石頭的失衡問責,這就是中共過去幾個月在香港抗爭事件的策略之一。
很快的,緊鄰香港,同為中國特區的澳門,已在11月20日行政會上率先完成討論《修改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法律草案。要旨即:「鑑於國際環境不斷變化,國家安全、反恐、社會安全和網絡安全問題以及包括電腦犯罪在內的高科技犯罪形勢等越趨複雜,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此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法》、《打擊電腦犯罪法》及《網絡安全法》。」新法背景簡而言之,以後誰在澳門支持香港抗爭,都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而被調查甚至逮捕。從「西藏恐怖分子」、「新疆恐怖分子」,這個國家今天恐怕又將多添一筆「香港恐怖分子」。
2008年中共黨報《人民日報》報導西藏青年在「蓋達」組織資助下,正在印度建立「恐怖分子訓練基地」,相關新聞還有,這個組織一直在印度達蘭薩拉與「西藏自由戰士協會」聯手對中國進行武裝破壞活動。「藏青會」尤其和斯里蘭卡「猛虎組織」、新疆「東土分離分子」勾結。假如在中共官方定性下,達賴喇嘛都可以是披著袈裟的狼,是在和藏獨恐怖份子唱黑白臉,則香港抗爭者當然也可以是另一個黨國之下的惡棍。反正黨媒都這樣說了,中國之內,有誰能質疑其中真偽?又紛爭緣由何在?怎麼中共統治超過半世紀,內部「恐怖分子」依舊源源不絕?
長期以來,如此單面的傳銷,不僅未能釐清所謂「恐怖分子」的問題,甚而不斷製造中國境內非主流民族和漢族之間的嚴重矛盾。在舉國歌舞昇平的當下,不假思索接受共黨式的宣傳,是最能明哲保身和少惹麻煩的方式,那麼,誰又會有餘力注意半世紀來,西藏果真如中國政府宣稱的那樣,在中共統治下大家都生活得非常幸福美滿,為什麼仍有成千上萬的藏人干冒被中國邊防軍警開槍射殺的危險,橫越喜瑪拉雅山,忍受風雪飢寒,逃離家園步上流亡?如果中共可以讓人連這些活生生、赤裸裸的現象都懶得提出疑問,今天香港的抗爭事件,他們當然也就可以更簡單處理。
另外,中共對「新疆再教育營」的說明是:因為有大量新疆維吾爾族人加入了ISIS,並在中東作戰。為免他們後來回到新疆成為恐怖分子,政府不得不設法整頓,而且那也不叫「再教育營」,是為了給新疆失業青年提供工作和收入,以阻止他們加入ISIS等恐怖組織謀生,才用心良苦在新疆建立的「職業培訓中心」。同時,為了新疆人民的安全,政府不得不在當地採取高度防衛狀態,以確保不再發生恐怖襲擊。所以,中國沒有集中營,縱有被囚禁的維吾爾人,也是因為他們有成為恐怖分子之虞。中國政府是在和恐怖主義作鬥爭,並保護新疆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吉爾吉斯斯坦、漢族和其他居民能安全地生活。
既然如此,紐約時報近期所得那四百頁關於中國如何對穆斯林大規模拘禁的文件,又該做何解釋?哈薩克斯坦人古力巴哈‧耶利洛娃在新疆再教育營遭虐待的情節又為什麼會發生?另外,逃離家鄉的維吾爾人伊利夏提·哈桑·柯克博爾所稱:「從2017年開始,中國每年送上百萬漢人住進維吾爾家庭,強迫做親戚,每個月都要到維族家裡住幾天,吃在一起,甚至睡在一起,連個臥室的隱私都沒有,那些家裡有人被抓進集中營的都不能例外,如果他拿一塊豬肉來,你也要跟他一起包餃子來吃..」諸如此類,這又是什麼情況?
從製造西藏、新疆恐怖分子,到緊接著對付西藏、新疆恐怖分子,再到今天製造香港「暴民」,再予以對付「暴民」,中共這一套路用了超過半世紀,確實屢試不爽,只要和統治地區出現扞格,遭致反彈,下一步就是以強調社會秩序、人民安全不能受到威脅為名,將反對的一方全劃入「恐怖分子」、「暴民」。能夠一而再、再而三,正因為中國一黨極權專政下,從來無有制衡和調查機制,也從來不必反向自我改革和改造,當然有辦法今天說你是壞人,你就是壞人,壞人就該通通抓起來。尤有甚者,過去香港抗爭者屢屢被指襲警、丟汽油彈、打砸店家、攻擊無辜市民,進而合理化港警的高壓鎮暴,但一路以來,多少媒體披露或民眾側錄到的現場畫面,那些遭港警虐捕的抗爭者,幾乎沒一個是上述犯行的現行犯,卻都是手無寸鐵的年輕男女忍辱就擒。再者,所謂「新疆在教育營」說是防備恐怖分子,但現今裡頭的,又有多少是百口莫辯的「潛在恐怖分子」。於今,或者把香港「黑衣人」置換成半世紀前穿著僧袍的「西藏暴徒」,中共慣用的栽贓嫁禍手法其實便能了然於胸。
最令人悲哀遺憾的,莫過曾有二二八白色恐怖經驗,有過美麗島鎮壓「暴民」歷史的台灣,如今竟也有為數不少人不由分說,一昧附和中國官方的眼光角度,跟著責備那些中國境內的抗爭者,就像全盤聽信中國官方說詞,以為西藏人、新疆人就是不識好歹,就是應該高壓管制的中國人一樣,對製造紊亂的人民盡其可能疑其所疑,卻對握有絕對權力、武力,而又無從制衡、節制的統治者盡其可能包容理解,相當枉費台灣過去慘痛的教訓和今天訊息流通的可貴環境。
——轉自《上報》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