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前身是樂家老鋪,由康熙八年(1669年)間太醫院吏目樂顯揚開創「同仁」堂號而得名,至1954年近300年間,同仁堂品牌堂號、資產及配藥祕方均為樂氏家族持有,祖遺代傳。1723年雍正元年,開始供奉御藥,歷經八代皇帝,歷時188年,獲皇權特封,書寫了同仁堂老字號的輝煌歷史。
1954年同仁堂第13代傳人樂松生「主動」請求公私合營,以年定息6.16萬元(舊幣)的收益交出了金字招牌的樂家同仁堂,自此,同仁堂不再姓樂。1968年4月,樂松生一家三口命隕文革。
樂家鈴醫
樂氏宗譜上記載的樂姓祖籍為浙江寧波府的慈水鎮,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昭宗光化年間,大司寇樂仁厚及弟太醫令樂仁規不滿朱溫亂朝,棄官歸隱,後移居到寧波,至清初共31世宗譜。其中,第26世樂良才隨明成祖永樂大帝朱棣遷都,也搬到北京。
樂良才在寧波時就是一位手搖串鈴穿街走巷賣藥的鈴醫,周遊四方、負笈行醫,為當時小有名氣的走方郎中,針、藥獨特,臨床經驗非常豐富。進入京城後,樂良才又自學中醫理論與名家著述,並結合行醫所得,將自己的醫藥知識與經驗代代相傳,直至樂家來京第4世樂顯揚。
為康熙診脈
樂顯揚號尊育,秉性淳樸。受家族影響,樂顯揚自小博覽醫書,刻苦鑽研,善辯藥材,對中醫脈診醫藥深有造詣。康熙四年,樂顯揚因救治一位進士而被推薦到太醫院做吏目,即管醫事文書、雜務的醫官。此後,更是收集了大量宮廷祕方、民間古方。
民間相傳,樂顯揚和康熙大帝之間還有一段善緣。康熙八年春,勤政愛民的少年天子率領眾臣在京畿一帶巡查,不料寒流襲擊京城,康熙帝回宮後病臥龍床。御醫給小皇上開了劑「荊蘇薑茶紅糖飲」醫治風寒。服飲後,康熙仍覺身體不適。
於是,太醫令命樂吏目為康熙診斷。養心殿內,面帶倦容的康熙皇帝眉宇間仍顯露出一種英氣。樂顯揚聚精會神地給皇帝按脈,感冒已基本痊癒,只是脈象很衝,似有愁事。
「皇上的風寒已基本痊癒,不必擔心。依吏目看來,是心有所憂,故致疲倦。」樂顯揚的直言相奏讓一旁的太醫令汗流滿面,擔心頂撞了皇上。
康熙皇帝看了看樂顯揚,平和地問:「朕需用藥嗎?」「回皇上,不必用藥,只要心思能解,精神自然高昂。」樂顯揚仍直言不諱。
第二天,樂吏目得到了康熙一百兩銀子的賞賜。皇上對他的忠言直諫心有感觸,加以褒賞,原來跟隨巡查的鰲拜專橫跋扈,康熙帝的憂慮,被醫術高明的樂吏目號脈號出來了。
創「同仁」堂名 載譽三百年
身為醫官,樂顯揚經常隨朝廷賑災救死扶傷,了解民間疾苦後他認為:「濟世養生,惟醫藥為最。」康熙八年,他決定創辦同仁醫室,濟世天下。
樂家鈴醫祖上根據北宋名醫王惟一著《銅人腧穴針灸圖經》,傳下來一尊刻有針灸穴位的銅人,樂顯揚用其諧音,命堂號「同仁」,並說:「吾喜其公而雅,須志之。」
樂顯揚推崇古方藥研製,因而有言曰:「古方無不效之理,因修合未工,品味不正,故不能應症耳。」他要求同仁藥室必求道地藥材、謹遵炮製之規,故同仁藥效頗佳,名聲大振。
樂顯揚過世後,其三子樂鳳鳴恪守父訓,接續祖業。康熙四十一年(1702),樂鳳鳴在北京大柵欄路南開設同仁堂藥鋪,並於1706年匯集《樂氏世代祖傳丸散膏丹下料配方》,收集配方362首。書中序言提出「遵肘後,辨地產,炮製雖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雖貴必不敢減物力」的工藝規範,成為同仁堂名號載譽幾百年的至理名言。
工藝規範說起來只是一句話,做起來可全憑功夫。比如鎮咳止痰的「半夏」,因藥材有一定的毒性,同仁藥鋪的傳統做法是:將生半夏先後用清水、石灰水、再次以清水、皮硝和明礬水分別浸泡7天,共28天。晾乾後與五味子、甘草熬成的汁液還有宮桂、砂仁等研製的藥粉同缸浸泡,每天要倒一次缸,共浸倒26天。再隔天倒一次缸,共浸35天,晾乾後才算完成。而傳統的同仁堂名藥烏雞白鳳丸,其工藝則更令人驚歎了。
乾隆四十九年(1784),琉球王國醫藥學家吳繼志曾點名請益同仁堂藥師。同治十二年(1873)楊靜亭著《都門纂》,光緒十六年(1890)李虹著《朝市叢載》均記載同仁堂製藥於大柵欄路南,貨真價實。
供奉御藥 皇權特封
同仁堂因其配藥嚴格和顯著療效,1723年被皇帝欽定為御藥房供料、代製內廷中成藥。同仁堂獨承御藥近200年未有更換,可謂奇蹟。至今北京故宮博物院內仍保存著同仁堂製作的紫金錠等藥物。
清宮內廷的宮女、太監、侍衛等人員總數過萬,其醫療保健用藥自雍正元年一律由同仁堂提供。清宮要求所供藥材:產地地道、揀選純淨、質色兼優。每三個月進藥一次,不得延誤。清廷檔案記載道光二十一年(1841)第四季度,同仁堂藥商為內廷供藥150味、計重252斤7兩。
如遇緊急情況,同仁堂須火速供藥。在御藥房的一份呈報裡記載著:「奉旨急合御製平安丹入料……票傳同仁堂將所用藥味火速交進……」所署時間為二十四日辰刻(上午7點到9點),而同仁堂午時(11點到13點)便將藥材全部配齊,聽候檢驗。
數百年如一日,長期為宮廷供藥,其量之大、質之優、時之速、效之著,將同仁堂製藥歷煉達到了清王朝全國最高水準,清朝內廷時常越過御藥房而直接向同仁堂索要藥材,說明同仁堂的信譽度已經是非通常藥商能比的了。
同仁堂為皇家供藥初期,是先供藥,後領銀。因其信譽度越來越高,雍正年間,同仁堂獲得了先領銀後供藥的皇家特封權利,同時還可向皇上申請增調藥價。雍正年間,同仁堂曾奏領官銀四萬兩,乾隆九年(1748),曾奏請調高三分之一藥價。
但官撥銀兩只能用於宮廷製藥,不得納入同仁堂私營,也就是說,政府撥錢方便了同仁堂供御藥的流動資金周轉,但政府放錢並不是投資,更不是控股。而同仁堂奏請調價,清宮都將通過嚴格的程序調查,按照當時市價和稅法來決定是否同意調價。
這種做法也不是計劃經濟手段,而是出於當時歷史條件的限制,市場價格信息的獲取需要人工採信,買賣雙方才能建立良好信任關係。道光十七年(1837),道光皇帝恩准同仁堂「將藥味按仿時價加增」。也就是說,朝廷這個大買家對同仁堂已經完全信任了。自此,同仁堂生意如日中天,名財兩旺。
咸豐十一年,西太后的製藥直接由同仁堂輸送,光緒十一年六月,清太醫院抄存《同仁堂丸散膏丹配方》,同仁堂的藥品完全達到最高御用標準。當時長江以北的祁州中藥材集散市場,每年的交易額達2600多萬銀元,同仁堂為其第一大買商。(待續)
參考資料:
《炎黃春秋》:《樂氏家族與三百年老店同仁堂》
杜鵑:《「濟世養生」樂家同仁堂》
樂祟熙:《清平樂——樂家軼事》
慎思行:《同仁堂的300年:三次力挽狂瀾》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