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9月23日訊】響應第74屆聯大開議及即將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行動高峰會(Climate Action Summit)與永續發展目標高峰會(SDG Summit)等高階會議,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於9月20日(星期五)舉行「永續發展目標:氣候行動」國際研討會,會中臺灣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蔡鴻德發表專題演講,與國際社會分享臺灣推動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積極行動及進展,展現臺灣為全球落實永續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夥伴。
為配合第74屆聯合國大會於9月17日(星期二)開議,並呼應即將展開的聯大總辯論主題「激勵多邊努力消除貧窮、促進優質教育、氣候行動及包容」,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致力推動永續發展的美國普羅米修斯研究院(Prometheus Institute)、臺灣環保署、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以及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合作,於20日下午在經文處舉辦「永續發展目標:氣候行動」國際研討會(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SDGs: Climate Change Action),探討如何落實「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尤其針對嚴重威脅地球及世人,以及影響發展至鉅的氣候變遷問題,作出積極因應行動。駐聯合國代表團官員、永續發展議題學者專家及相關國際非政府組織代表等百餘名聯合國社群人士出席,討論熱烈。
經文處處長徐儷文大使於致歡迎詞時表示,第74屆聯合國大會剛開議,聚焦於落實「永續發展目標」(SDGs),在下週即將展開聯合國氣候行動高峰會(Climate Action Summit)與永續發展目標高峰會(SDG Summit)等高階會議的前夕,來自全球各地的青年正在紐約街頭遊行,呼籲世界領袖作出對抗氣候變遷邁向永續發展的具體行動,年輕世代對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的關注與熱情令人動容,這也正是經文處與相關單位舉辦本次研討會的目的。
全球目標需要全球行動,而且需要所有各方共同努力,不能遺漏任何人。聯合國及其全球目標攸關所有世人,包括2,300萬臺灣人民在內,臺灣決心參與此一至關重要的全球行動,並積極投入作出貢獻,已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與國家總體發展政策接軌,在2017年發表台灣落實永續發展目標的首部「國家自願檢視」(Voluntary National Review, VNR)報告,並持續推動落實及檢討,顯示台灣與國際社會攜手合作達成全球永續發展的決心與實際行動。
研討會主講人台灣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蔡鴻德以「臺灣的永續發展行動: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為題發表演講,並在演講前以生動短片,讓與會各界人士更加瞭解臺灣美麗自然生態環境,以及臺灣人民對環境保護的高度期待及願景。蔡副署長介紹臺灣回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進展,臺灣除在2017年發表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國家自願檢視」報告外,也在上(2018)年通過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高度一致的「臺灣永續發展目標」,包括邁向非核家園。
蔡副署長進一步分享臺灣在「消除貧窮促進發展」、「邁向永續韌性社會」以及「人民賦權及包容平等」三大重要領域的進展,例如農業數位化及智慧化、多方降低塑膠製品的使用、覆蓋率高達99.7%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排名全球第八及亞洲第一的性別平等發展、傲人的廢棄物減量及回收率、推動節能減碳及發展再生能源等等。臺灣不僅追求自身永續發展,更重視夥伴關係,與其他國家共同落實永續發展目標,例如臺灣與美國共同進行「國際環境夥伴計畫」,建立區域環境合作網絡,分享環境治理最佳技術及經驗,至今已有遍布亞洲、美洲、歐洲、非洲及大洋洲的45個國家參與87項計畫。
研討會嗣由長期關注永續發展議程的曼哈頓學院政治學及國際關係教授Pamela Chasek主持,她與4位來自美國及臺灣的永續發展議題官員及學者專家進行互動座談討論。4名與談人分別為哥倫比亞大學國際公共事務學院兼任教授暨美國普羅米修斯研究院(Prometheus Institute)創辦人及會長Travis Bradford、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處長蔡玲儀、工研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副所長王人謙,以及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范建得。
蔡玲儀處長簡報說明,臺灣身為地球村一員,呼應「巴黎氣候協定」,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並針對減緩及調適氣候變遷,制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以及涵蓋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六大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透過跨部會協調整合、中央地方協力及產業民眾參與,致力達成在205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2005年排放量50%以下的目標。臺灣的經濟成長與碳排放量已成功脫鉤,為全球成功案例之一。范建得教授從法律學者觀點,闡述臺灣如何以法律支持永續政策及氣候行動的實踐,臺灣在1980年代即催生「能源管理法」,近20多年來陸續通過能源重要法案,包括「空氣污染防制法」、「再生能源開發條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等,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架構目標內化為國內法並具體執行,所以為「巴黎氣候協定」的國內法規調適樹立良好基礎,已訂定2050年長期減量目標及相關調整機制,臺灣的氣候立法經驗值得與國際社會分享。
王人謙副所長分享工研院如何透過綠能等科技發展及應用,在技術、經濟及社會整體面向具體落實臺灣永續發展政策及氣候行動,例如發展太陽光電、離岸風力等再生能源,推廣節能照明及綠建築技術;也針對發展循環經濟促進環境永續,善加利用廢棄物,例如將廢瀝青用作道路鋪面,以及將廢棄物再製為生質燃料。Bradford教授則從宏觀層面,分析世界邁向再生能源以實現永續發展所面臨的機會、挑戰及前景,透過科技進步,未來全面使用再生能源當屬可期且係大勢所趨,但如何在發展經濟及推動環保之間求取平衡,以及如何變革市場機制等,均值深思。
台北經文處
(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