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霸孫小果案收網 雲南第一監獄獄長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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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8月14日訊】轟動大陸輿論的雲南「惡霸」孫小果一案正在收網。13日,中共官媒稱,中共雲南省第一監獄長梁軍被調查。在梁軍之前,其多名同事因涉嫌孫小果一案已落馬。

據云南省曲靖市紀委監委8月13日消息:雲南省第一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梁軍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在接受曲靖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在梁軍被查前,雲南省第一監獄已有多名官員,因為涉嫌雲南「惡霸」孫小果一案落馬。包括雲南省第一監獄黨委副書記、政委劉思源;第一監獄指揮中心監控民警周忠平;第一監督查專員貝虎躍等人。

在此之前,雲南司法廳副廳長、司法廳正廳級巡視員羅正雲;中共雲南高院刑一庭副庭長、副廳級專職審委會委員田波;昆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勁松;雲南省高院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梁子安;省高院常務副院長和正興,大理州公安局特警支隊政委田斌;西雙版納州公安局副局長王偉;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朱旭等人。

上述多人均因「違法幫助」孫小果減刑,而被採取留置措施。

「昆明惡霸」孫小果是21年前的死刑犯。1998年2月,孫因強姦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等多項罪名,被昆明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

但2019年3月,昆明市政法機關在辦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中,發現犯罪嫌疑人孫小果,和98年的死刑犯竟是同一個人。而此時的孫小果,早已改名換姓成了李林宸,他主要在昆明從事娛樂行業,名下有多家娛樂場所。

孫小果如何「死裡逃生」變身夜場大佬?為什麼還能繼續作惡20多年?

據《雲南法制報》一篇題為「掩蓋不住的罪惡」報導,1994年10月,還在警校就讀的孫小果,曾輪姦女青年,案發後,他的出生年份,從1975年被改為1977年,當時昆明中級法院判處孫小果三年有期徒刑,但孫小果卻沒有坐過一天牢。

今年4月24日,昆明傳媒稱,中央督導組進駐雲南期間,昆明市打掉了孫小果、塗力軍等一批有影響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

當時雲南省掃黑辦通報,在孫小果服刑期間,其母孫鶴予、繼父李橋忠請託劉思源等人,為孫小果違規考核計分、評選「勞動改造積極分子」、利用並非其發明的實用新型專利認定重大立功,違法幫助其減刑。

昆明公安「徇私枉法為孫小果辦理了取保候審」。後來孫小果「保外就醫」了。

之後,孫小果及同夥繼續強姦、侮辱多位女性,甚至包括未成年女生。當時的孫小果已經是「昆明黑社會老大」,當地許多娛樂場所都要定期向孫小果交「保護費」。

僅1997年的8個月內,孫小果及其團伙就有至少8起犯罪,涉及強姦罪、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尋釁滋事罪等。

1998年2月18號,孫小果被昆明市中級法院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向雲南省高級法院提起上訴,被駁回。後來卻進行再審,被改判死緩。

多次減刑後,孫小果2012年出獄,很快成為昆明市五華區昆都夜市中M2酒吧的股東之一。

天眼查信息顯示,孫小果目前擔任4家公司股東,包括昆明璽吉商貿有限公司、雲南頤牛商貿有限公司、昆明代官山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雲南銀合投資有限公司。

《新京報》說,經調查發現,早在2010年,孫小果就已經以「李林宸」之名,在監獄外面活動。2011年8月,他以「李林宸」之名註冊餐飲公司;2013年起,又以李林宸和本名孫小果,註冊經營多家夜店。

旅美時事評論員邢天行對新唐人說:孫小果案反映出,中共司法的徇私枉法黑暗的程度,已經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用民間的話講,就是過去土匪在深山,現在土匪在公安。中共官員成了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原大陸維權律師盧偉華表示,孫小果案並非個案。作為律師來說,因為經常都會看到類似案子。在中國,權貴家族裡,親戚子女違法犯罪後,只需要一個指示,底下司法部門都會拚命的幫他們遮掩犯罪。

邢天行表示,黨管司法,造成了司法無法獨立,而司法不公,又積累了大量的社會矛盾。只要中共這個體制還存在,孫小果這樣的案件還會重複出現。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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