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8月06日讯】7月底,福建宁德市法轮功学员金丽燕的儿女接到通知,得知母亲在福建省建新医院。家人急忙赶往福州探望,医生说金丽燕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其肺部已发炎。
明慧网报导,金丽燕(雁)的儿女要求将母亲送回家疗养,却被福建省女子监狱的警察拒绝,说要按程序来办事,而且家人送去的衣服和水果都不接收。家人表示气愤,谴责狱方将老人迫害得这么严重,还不放人。
金丽燕,现年75岁,家住福建省宁德市,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严重的肝硬化、慢性胃炎、心脏病,而且手脚酸痛无力,手不敢碰水,脚走不动路,人就像病入膏肓一样,没有了生的希望。修炼法轮功后,她恢复了健康。
2016年6月26日至27日,宁德市蕉城区国保非法抓捕了8名法轮功学员:金丽燕(女,时年72岁)、肖传雄(男,62岁)、陈星光(女,69岁)、杨贵媚(女,54岁)、杨雄(男,42岁,霞浦县)、庄友布(男,42岁,福鼎县)、陈开奇(男,41岁,莆田市),林丽芳(女,52岁,柘荣县),其中金丽雁被“取保候审”,其余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于宁德市看守所。
2016年8月份,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同年9月下旬,与他们有联系的法轮功学员王田(男,39岁,陕西省宝鸡市人,在深圳工作),也被宁德蕉城区国保非法抓捕。
据悉,这9名法轮功学员为了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还民众知情权,参与了自费制做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运作,然而他们彼此之间的手机联系,包括上网采购光盘等物料及现金转账的往来情况,都被国保人员非法监视、截查;他们被跟踪、蹲点、绑架、构陷。
2017年5月18日,宁德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办公室人员伙同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对9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如下的非法判决:
肖传雄被非法判刑12年、并勒索罚金5万元;杨雄10年、并处罚金3万元;庄友布10年、并处罚金3万元;金丽燕8年、并处罚金2万元;陈开奇7年、并处罚金1万元;王田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林丽芳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陈星光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杨贵媚3年、并处罚金5,000。
因金丽燕身体不适,心脏有问题,被缓期执行。她回家后,宁德市蕉城区国保人员不定期要求她进行体检。
见金丽燕身体恢复了健康,于2018年12月10日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人员伙同蕉城区政法委人员,完全不顾金丽燕已是古稀之年,把她从家中绑架至宁德市看守所;不到两周,12月21日,她又被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监狱。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叶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