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7月11日訊】7月10日,大陸安徽省前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殷福才受賄、貪污案一審宣判,殷福才被安徽宿州市法院判處8年有期徒刑。
殷福才被指自2000年至2017年,任安徽省環保局多項公職期間,利用職務的便利和本人職權或地位,為他人在項目承接、業務發展、公司上市、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他人現金、購物卡等財物,折合約223萬元人民幣;另2004年至2012年,殷通過編造虛假資金發放方案、安排財務人員虛報冒領等方式,侵吞公款約43萬元人民幣。
安徽宿州市法院判決,殷福才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侵吞公款,數額巨大,分別構成受賄罪、貪污罪,因此判處8年有期徒刑,並罰款50萬元人民幣,充公違法所得。
不過外界質疑,身為副廳長的殷福才,實際貪腐數額或許遠超官方公開數字。
殷福才於2018年7月6日被調查;2019年1月4日被雙開;1月14日被正式逮捕。
據報導,近年來,多名廳級環保官員落馬或被判刑。
2018年2月,黑龍江省林業廳前廳長楊國亭落馬。
2016年9月,四川省環境保護廳前副廳長楊雪鴻落馬;2018年12月受審時,其被指涉嫌受賄673萬餘元。
2013年4月,福建省環保廳前副廳長王國長落馬;2014年5月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從事環保事業30年的無錫民間環保鬥士吳立紅曾表示,中共的很多環保官員把政績放在首位,同時背後又為了積攢灰色收入,與污染企業相互勾結;環保問題的監管無法到位,憲政法律根本沒有用,就連管官員的中共中紀委都在貪。
(記者劉明煥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劍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