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當政者把天災看作上天對自己德行有失的警告、懲罰。正史記載,在明代,至少有五位皇帝在發生天災時,修省自己德行的過失。
《明史》記載:景帝朱祁鈺,在景泰二年陰曆二月,因星變,修省自身,下詔大臣合議實行寬恤的仁政。當月,下詔畿內、山東的巡撫官員推薦廉潔、有能力的差吏,給予百姓荒田,借給百姓耕牛、種子,扶助、鼓勵農事。
孝宗皇帝朱祐堂,在弘治二年陰曆七月,因北京霪雨、南京大風雷的緣故,修省自身,廣求直言。當月,賑濟畿內水災,免稅糧,給予貧民麥種。次年,孝宗皇帝說:「災年理當損上益下(即:減損皇上的供給,來使下面的百姓受益)。」不但免賦稅,還在陰曆九月,嚴禁內府為自己增加供應御用物料;陰曆十一月,停止內官為自己燒造瓷器的工役。陰曆十二月,京師地震,皇帝削減供應給自己的御用物品,取消了次年的元宵節燈火慶賀活動。孝宗皇帝還在弘治七年陰曆二月和弘治十年陰曆三月,分別因風雷、旱霾,修省自身,下令內外官員凡作出刑獄判決必須慎之又慎。
穆宗皇帝朱載垕,在隆慶元年陰曆六月、和隆慶四年陰曆正月,分別因霪雨、日食的緣故,修省自身,穿上素服,避開正殿,到皇極門辦理政事,安撫災民,下令各省巡撫監督地方官,嚴禁施加酷刑。
古代的當政者,大都能修省自身,奉行「天人合一」的宇宙觀,認為天災的發生,是當政者自己德行不足導致的;遇有天災,不但賑濟百姓,還反省不足,修身改過,施行德政。
相比之下,當今的中共是一個沒有任何合法性的邪惡政權,在中國旱澇、霧霾、地震、沙塵暴頻發時,無視上天的警告,毫不知收斂惡行,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必遭上天的清算。天滅中共在即。廣大民眾只有趕快退出中共黨團隊,才能遠離災禍,擁有美好未來。
(來源《明史》)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