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郭巨,家裏很窮,有兄弟三人,父親去世後留下一些家產,郭巨都分給其他兄弟,卻將母親接到自己家奉養,克勤克儉的生活。
後來,家裏添了個兒子,生活更加艱苦,母親總將好吃的留給孫子,郭巨很心痛,就讓孩子在吃飯時出去玩。有一天,孩子出去玩時,溺水而亡。
為了不讓母親傷心,郭巨叮囑妻子,千萬不要讓母親知道,並對妻子說 :「子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子不敢違背丈夫的話,趕緊挖坑。當挖到三尺深時,突然響起一聲巨雷,震醒了她的兒子,這時,看到坑內有一壇黃金,上面寫著十六個字:「天賜黃金,郭巨孝子,官不得奪,民不得取」。
夫妻得到黃金後,便拿著它回家孝敬母親、供養孩子。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