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人上街 為抗爭升級與國際介入帶來合法性

作者:孔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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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大遊行當日,香港超過100萬人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人數遠超過當年有經濟危機負資產與SARS瘟疫失控加倍動員的2003年反23條大遊行,甚至超過了1989年的反北京戒嚴大遊行。69大遊行後還有為數不少的本土派年輕人在立法會一帶嘗試留守,在警方強力清場時發生衝突。

這次街頭行動,只是新一波反中共強硬殖民的開始。雨傘後中共取消本土派年青人候選人參選資格、起訴運動領袖和其他活躍份子,以為這樣便可以將香港人嚇怕,將反對力量的組織破壞。但這次大規模群眾怒吼,證明香港人是嚇不倒的。原來的佔領、本土運動領袖很多被關了被流亡了,新一代的領袖還會出來,群眾在沒有熟悉領袖帶領時,也會自發行動。

或者有人會認為,只注重人數的和平示威,無論有多大規模,對現在越來越強硬的中共,已經無法構成任何壓力。中共不會因為有很多人上街而妥協。這個說法,是有道理的。大規模和平示威本身不能有即時效果。但這不等如說大規模上街完全沒有用。它最後能否起作用,還看上街後的後續發展,和香港人與反對運動領袖怎樣應對這些後續發展。

大規模上街抗議,最低限度可以向全世界以清清楚楚的一個一個人頭表明,香港人是強烈反對《逃犯條例》的修訂。香港人大聲說了不,政府如果還是硬闖,那便是毫不含糊的強暴了。若香港人沒有大規模上街,保皇力量通過難以驗證的偽簽名與謊言,便可以製造香港人不是那麼強烈反對甚至支持修例的假象,政府硬闖時,到底算不算強暴,便不是那麼確定。作為毫不含糊和強烈的民意表達,上街還是重要的。

當然,現在中共已經是在習近平時代。中國曾有社會學家說,習近平和他同輩的一代領導人如薄熙來,年輕時做過紅衛兵,紅衛兵一代,特別是出身高幹家庭的保皇派紅衛兵的特色,便是不像他們前代的謹慎,不信「有理、有利、有節」的重要,覺得天下是老子的,老子有硬幹的權利,要鬥倒誰就斗倒誰,包圍攻擊外國大使館也敢。

習近平下的中共在對美、南海、臺灣問題上都是硬幹,這次對香港是否也會硬來,無視上街民意強硬通過《逃犯條例》修訂,甚至在修訂後立刻抓反對派、外國人立威,還是很有可能的。

一個強暴受害人在受害時高聲呼救,不一定能阻止暴徒,但清楚說不和拒絕之後,若暴徒還是硬來,受害者便有暴力自衛的權利。這樣受害人在反抗過程把暴徒擊傷甚至殺害,法庭也不會判受害人有罪。就算受害人沒有暴力反抗,路過的路人聽到呼救而介入,棒打暴徒,解救受害者,也是天公地道。

同理,在超過一百萬人上街後,若政府仍視若無睹,強硬通過《逃犯條例》修訂,到時有市民發動更激烈的抗爭如罷工罷市罷課甚至佔領或衝擊,或引起國際社會對中共的譴責制裁,便有了足夠的合法性。當然,若果泛民一如以往,在和平遊行之後,還只顧譴責之後可能出現的升級抗爭或外國政府介入,那便等如讓市民遊行的努力,前功盡廢了。

——轉自《自由亞洲》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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