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常用天打五雷轟、天打雷劈比喻人干了傷天害理的罪大惡極之事後遭到天懲。清《夢廠雜著》就記載了好幾則不孝子遭雷擊斃命的故事:
蘭溪一家道殷實之婦四十壽宴,「親鄰畢集,饋遺豐隆」,席間,其白髮龍鐘母親衣衫襤褸,右手拄杖,左手提著一筐河蝦趕來,對女兒說:「你父親不幸早逝,只剩我孤貧一人,住得離你又遠,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沒有別的什麼送給你,今早在村外小河裡撈了這一籃河蝦,算是給你的壽宴添道菜吧!」婦人勃然大怒,罵道:「你這老不死的,我爹都死這麼多年了,你還不下去陪他,留在世上做乞丐,我的臉都被你丟盡了!」說完奪過竹筐扔在地上,活蝦撒了一地,猶在活蹦亂跳。「母無言,俯首而泣」。滿座皆驚,或勸或仰天嘆息或默默離席。眼見壽宴被攪黃了,婦人罵得更凶。「時日光當午,天無纖雲」,本來晴朗的天空突然傳來隱隱的雷聲,「俄而陰雲聚合,大雨傾注,轟然震激,有不及掩耳之勢」,婦人似乎還沒意識到大禍將至,仍詬罵不停,罵聲與雷聲間雜,只聽一聲巨雷,婦人「忽然趨跪階下,一擊而斃」!
因為中華民族極為重視孝的理念,「百善孝為先」(清《圍爐夜話》),故而此婦人不孝而遭雷劈斃命,不得好死。
而今,在中共的法院系統人員裡,也有遭雷劈斃命的大惡報,也是因為做了極大的惡事,因為參與了迫害佛法修煉人而遭到了嚴厲的天懲:
二零一零年,中共遼寧省瀋陽市瀋北新區法院法官、原康平縣法院副院長陳景強和康平縣刑事庭庭長範斌等人因徇私枉法,誣判康平縣法輪功學員,遭惡報,範斌涉嫌收受黑社會組織賄賂,被刑事拘留,昔日法官成階下囚;陳景強恰巧出車禍住院,躲過受賄案追究,後煞費苦心打通關係,最終被判三緩三、開除公職。陳景強躲過了人間法律的制裁,卻躲不了天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早上五點多,陳景強在去水庫釣魚的路上遭雷擊斃命,終年四十八歲。
二零零二年,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法院審判長張海濤誣判法輪功學員二十一人,其中,被非法判十年的秦月明在佳木斯監獄被迫害致死,付桂春和李長生在監獄被迫害出病態,回家後離世。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張海濤等秘密在西林看守所,非法重判法輪功學員包永勝十一年、張培訓九年、栗崇富八年。當天,電光灼灼閃耀,劃破哭泣的天空,驚雷聲聲炸響,彷彿蒼天怒吼,狂風暴雨夾著電閃雷鳴,將金山屯公安局數百平方米的樓蓋全部掀掉,將法院樓頂掀掉一角,這是上天的警示!但張並沒有懸崖勒馬。二零一零年,又分別誣判法輪功學員汪志謙、聶淑梅、國慶安、顏廷英十二年、十年、七年、三年;二零一四年,誣判法輪功學員劉仕全四年、曹玲鳳二年。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中午,張海濤和別人出去吃飯,坐在車裡正說話時,突然不說了,心梗猝死。
明慧網上,頻頻報導中共法院系統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慘烈惡報的案例,除了被雷劈死、心梗猝死,還有重病離世、車禍喪生或傷殘、暴斃、醉酒死、摔死、跌死、自殺、被槍殺等,或患重病、半身不遂,或被判刑、撤職等,真是死的死、病的病、殘的殘、關的關,更有作惡殃及家人的,惡報之慘烈,令人不寒而慄。
江西南昌青雲譜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陳水根,誣判法輪功學員陳向陽十一年,張淑君十年等後,不到一個月,在另一場庭審休庭時,陳水根突然腦幹出血,暴死,終年五十歲;湖南平江縣法院院長唐成基,簽字同意沒收法輪功學員江鮮艷的六萬元存款後,心肌梗塞,倒地猝死,終年四十二歲。
黑龍江雞東縣法院院長高尚會,明知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仍強行誣判,後遭慘烈車禍,與妻子連同司機全部命喪黃泉,轎車被迎面而來的超載大貨車軋扁。
新疆石河子市農八師中級法院頭目王飛,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作惡多端,二零零七年九月八日,去八師醫院查出肝癌晚期,九月十日入院,十三日死亡,十四日出殯。
湖北咸寧市中級法院副縣級審判員、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舒平華,因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一百多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四川南充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伏蜀培,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為何會有如此慘烈的惡報?美國有個著名學者曾經說過這樣的話: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什麼人都可以壞,但有三種人不能壞,這三種人壞了,社會基本就亂了,他們是:教師、醫生和法官。法官如果壞了,社會就失去了公平公正,失去了合法秩序。法官的職業神聖而重要,威嚴而尊貴。二十世紀美國法學家羅納德.德沃金說:「法官是(法律)帝國的王侯。」
可是在中國大陸,法官卻體現不出來這樣的神聖和威嚴,法制最缺乏的恰恰就是司法公正和司法獨立,尤其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這場荒唐而瘋狂的運動中。法官們如果能做到司法公正和司法獨立,中共的迫害將無法維繫。所以,法官的徇私枉法、執法犯法、對法輪功學員的違法誣判,用法律手段迫害善良無辜的守法公民,所起到的破壞作用和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不但褻瀆了法官這個神聖的職業,使法律失去尊嚴,使民眾對法律失去信心,而且嚴重的破壞和打擊著佛法修煉,所造下的是不可饒恕的重罪,罪大惡極。
甘肅會寧縣法院女法官妥玉英,迫害法輪功學員後不久,罹患癌症,在痛苦中死去,臨死前,未泯的一絲良知向親朋懺悔,是自己對大法作惡才遭此報應。
法輪功學員冒著風險講真相,就是不希望這樣的惡報悲劇發生。表面上,是生病、意外事故或因經濟等原因犯罪,其實都是因為破壞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到了惡報;無論職位如何風光,惡報卻如影隨形!
中共為何停播他的「先進」事跡?
海南省海口市法官陳援朝,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海口開庭,非法判決四名法輪功學員二至十二年徒刑,這是被曝光出的全國第一例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為此,陳援朝遭到可怕惡報。兩年風光後,陳援朝的肺檢測出有「陰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CT檢查確診為肺癌。
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大施「獎賞」,並在陳援朝彌留之際、已不能動彈之際,指示大力宣揚他審理了全國首例涉法輪功案件的「先進事跡」,舉辦「先進事跡」報告會。然而羅干誓要發揮邪黨邪勁,將欺騙進行到底的精神,不但挽回不了陳援朝的命運,還加大他的罪業,加速他的死亡和死亡前的痛苦。
被確診為肺癌後不久,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正當壯年的陳援朝在萬箭穿心般的煎熬中,帶著中共促其早死的榮譽和「先進」稱號下了地獄,終年五十二歲。
迷信邪黨邪勁的羅干由於將欺騙進行的過了頭,由他定論的陳援朝「先進事跡」在電視上播出後,正在審理法輪功案件的法官有的請病假,有的提出調動工作,這些消息及時反饋到了電視臺,領導決定立即停播,據說是怕引起反效果。
如何不再為中共賣命?
中共的邪惡本質和滔天罪行已決定了它必定被天滅的下場,我們每一個炎黃子孫都要自救,不要像陳援朝等因中共遭惡報的人那樣,賠上性命還要下地獄繼續為中共償還罪惡,做它纍纍罪行的替罪羊。跳下中共這趟「死亡列車」,退出中共黨、團、隊一切邪惡組織,徹底擺脫中共,是炎黃子孫今天唯一的出路。祝願每一位中華兒女都退出中共,抹去中共獸印,擁有美好、光明的未來。
──轉自《明慧網》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葉萍)